作者lorcas (跑跑卡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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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6下 陈忠五 民法债篇总论(下) 期中考
时间Wed May 7 01:30:42 2008
课程名称︰民法债篇总论(下)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陈忠五
开课学院:进修部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8/05/02
考试时限(分钟):PM7:00~PM9:0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Y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说明
1.可以参阅附有法条及裁判的法典,但不得参阅笔记、讲义、教科书
或其他..
2.不必抄题目,但须标示题号
3.请附理由回答问题
第一题(40%)
清明节连续假期,王大同满怀思乡之情,归心似箭地乘坐高铁回乡,上车前
将加州进口之密桃十颗,放置於行李箱中,准备带回家给年迈父母享用.不料
邻座乘客李小明也使用颜色样式相似之行李箱.高铁到站时,人潮汹涌,王大同
一把拿起李小明之行李箱就下车了,李小明误以为另一个行李箱是自己的,
也就提起该行李箱回家.李小明到家後发现拿错行李箱,心想大概没机会把自己
行李找回来了,又怕蜜桃摆太久会坏掉,於是自己吃掉其中四颗蜜桃,再将剩下
六颗送给邻居林太太食用.隔天,王大同从行李箱内得知李小明住址,到李小明
家中要回自己的行李及蜜桃,才知全部蜜桃已被吃完.
试问:就被吃掉的蜜桃,王大同对李小明或林太太,有何权利可以主张?
李小明或林太太,有何抗辩可以提出?
第二题(30%)
清明时节,大家纷纷回乡扫墓,李家人自不例外.当李家人上山扫墓时,却发现
先人坟墓遭破坏,现场凌乱不堪,连墓碑上的先人遗照都被涂鸭.经查,破坏墓
地者竟是与李家先人有土地纠纷的王家子孙所为.李家人愤怒不已,遂向王家
人提起诉讼,请求将先人墓地恢复原状,并请求一百万元之慰抚金.
请问:李家人之主张是否有理由?
第三题(30%)
吴先生经商失败,无力偿还庞大债务,地下钱庄又一再恐吓相逼,吴先生一时想
不开,自觉已经没有生存下去的勇气,竟在位於十楼之自家阳台企图跳楼寻短.
住在对门的邻居陈先生,一向见义勇为,情急之下撞破门板冲进来搭救.当吴先
生站在栏杆上正要往下跳,千钧一发之际,陈先生奋不顾身向前,一把将吴先生
拖进来至栏杆内,因用力过猛,不但把栏杆撞断,陈先生自己额头也撞到地板,
引起脑震荡,住院治疗一个礼拜.今陈先生向吴先生请求支付住院的医疗费用,
吴先生亦向陈先生请求赔偿门板与栏杆毁损之损失.
试问:两人之主张是否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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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 Edmund Bu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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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imon:啊 感谢lorcas 让我看到这份考卷 陈老师真好题目平易近人 05/09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