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0397577 (剃毛猪)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6下 沈冠伶 民事诉讼法甲下 期中考
时间Fri Apr 18 20:45:52 2008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下
课程性质︰民事诉讼法
课程教师︰沈冠伶
开课学院:进修部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8.4.18
考试时限(分钟):105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分别共有人中之甲1对乙起诉,主张乙无权占有,请求乙将共有物A地返还於甲1及其
他共有人甲2及甲3(前诉讼)。试问:
(1) 甲1起诉後,甲2得否又另行起诉,请求乙将A地返还於全体共有人甲1、甲2、甲3(後
诉讼)?後诉讼之法院应如何处理及裁判?
(2) 乙在前诉讼中,得否提起反诉,请求法院确认乙就A地有地上权存在?应以何人为反诉
被告?
二、A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甲於93年2月1日起诉,列A为被告,陈述并表明:A公司於92年1
12月1日举行股东会作成决议选任乙为总经理,此次股东会系由无召集权人所召集,
所以其决议含有瑕疵,为此请求法院判决将该项决议撤销云云。试问:
(1) 本件诉讼之诉讼标的为何?甲之起诉是否已特定诉讼标的?
(2) 对此,受诉法院为本案审理後,认为该次决议应属无效时,应否阐明使原告为诉之追
加或变更?
三、甲、乙共有A地,各有应有部分1/2。甲起诉将乙列为被告,请求裁判分割共有物。於
诉讼中,乙抗辩谓:两造曾就A地有分割协议,A地应如附图所示予以分割。针对乙之
上开抗辩,甲及法院应如何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1F:→ AstroNew:惊!!速度真快!! 04/18 23:20
2F:推 abacada:done~~ 04/18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