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ssiopeia (不能倒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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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经济系系学会会长改选
时间Mon May 5 03:44:45 2003
国立台湾大学九十一学年度经济系学生会会长改选 选举公告
壹、选举名称:
国立台湾大学经济系学生会改选会长一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九十二年8月1日起至九十三年7月30日
贰、投票日期:
订于中华民国九十二年5月20日星期二当日早上9点至下午5点
开票时间谨订于中华民国九十二年5月20日下午六时於法学院交谊厅举行。
参、投票地点:
总区 普通大楼102教室前 共同教室文化走廊前 社会系系馆前
社科院 言论广场
肆、候选人登记:
时间:中华民国九十二年5月3日0时正起至九十二年5月8日晚上6时正止
地点:有意参选者请向现任学生会会长王肇翊登记。
费用:会长候选人每名缴交保证金500元,保证金於选举结束後退还。
登记:甲.候选人登记表:候选人之姓名,系级,永久住址,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和经历。
乙.个人书面政见(五百字以内)。
丙.本人学生证正反影本
丁.本人二寸脱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贰张。
资格:甲、候选人应为经济系大学部大二以上学生
乙、候选人不得有任何党籍身分
丙、候选人不得有记过以上处分
丁、候选人不有违反当次选举公告规定之竞选活动
未符上述各项资格要求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已登记为候选人者,
即刻发布公告取消资格
其他: 甲、费用不足及表件不齐者皆不受理其报名
乙、凡於登记时间截止前,任一候选人得撤回登记,并同时丧失候选人之资格
丙、凡於登记时间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记,且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修改
伍、会长之产生:
多人竞选时:投票法定人数无限制,采多数决。
同额竞选时:投票法定人数需过经济系学生总数十分之一
且赞成票超过反对票方为有效当选
陆、选举人资格:本校经济系大学部在学学生皆有选举权
柒、选举委员会名单:
召集人:王肇翊 0958940326
秘书部:叶庭芸 0930764060
财务部:张雅婷
蔡臻怡
选务部:詹伟正
张淳絪
张伟业
袁明洁
其他:
甲、本次选举设有监察委员若干人,负责监督投开票事宜。
乙、担任选举执行委员/监察委员或选务员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其登记为候选人或连署人者,当然丧失资格。
丙、竞选日期自九十二年五月9日零时起至五月19日二十四时止。
非竞选期间不得从事竞选活动。
丁、竞选活动之项目:
候选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规定从事竞选活动:
1.举办政见发表会。
2.印制、张贴、分发传单海报等,宣传品应加上候选人之签名。
3.访问选民。
4.事先经选委会许可,不违反选罢法之选举活动。
戊、候选人号次抽签登记时间地点:
九十二年五月13日晚上七时正,於法学院交谊厅举行。
候选人不得委托代理抽签,候选人逾时由选委会代抽。
己、选务员之职权:1.协助选委会办理选务,并由选委会分派选务工作。
2.参加选务人员工作讲习会(同候选人号次抽签登记时间地点)
3.选务员工作完成後,选委会退还其保证金;未尽全责者,
选委会得扣除其全额保证金
以上公告如有错误以第二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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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