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ejesse (淡岚)
看板NTU
标题[公告] 水桶
时间Fri Jan 13 01:03:33 2023
再次重申,讨论时不要讨论到变成人身攻击,麻烦就事论事。
01/14 增加Taiwanisbest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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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事人检举以下id:
bobachen
文章:
#1Zl0aHQc (NTU)
文章标题:Re: [问题] 有人能解释当年管校长争议在哪吗
违规内容
→ bobachen:
https://imgur.com/a/******* 01/12 21:32
→ bobachen: mark0204本尊呼之欲出阿 01/12 21:33
→ bobachen:
https://imgur.com/******* 搞不好就是你的指导教授,哈 01/12 21:43
违反板规4-6,泄漏个人资讯。
这里简单说明判断标准,从第一个截图中所示的当事人发文,我无法找到当事人姓名,
但藉由两张截图的辅助,我就可以锁定当事人姓名,因此判定违规。
第4章 看板违规事项
6. 未经同意,禁止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
开之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保护法上例外者为例外。本条限本人或本人授权之
代理人检举,并应检附证明。个人资料之范围以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为准。
依4-15删除推文并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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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事人检举以下id:
ypyp
文章:
#1Zl0aHQc (NTU)
文章标题:Re: [问题] 有人能解释当年管校长争议在哪吗
→ ypyp: mark0204请滚出我的帖子。我的帖不欢迎文盲 01/10 21:30
→ ypyp: Acetoxy:mark0204在我的帖子底下自曝其蠢不是第一次了,所以 01/11 10:30
→ ypyp: 我对他没有任何耐心。你觉得很气那是对的,我讨厌文盲来乱 01/11 10:30
违反4-8,对特定人物进行与事实无关的侮辱性评论。
第4章 看板违规事项
8. 禁止对特定人物进行与事实无关的挑衅、谩骂、威胁、毁谤与侮辱性评论。
暗示、影射、同音异字等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对象与内容者亦同。本条需经
本人或本人授权之代理人检举,板主始得认定。
依4-16删除推文并水桶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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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id:
Taiwanisbest
文章
作者 Taiwanisbest (恁爸是中国台北人) 看板 NTU
标题 [校园] 在ptt发这种文会被水桶吗
时间 Sat Jan 14 14:13: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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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板规2-8,无关版旨。
第2章 发文
8. 发文应与台湾大学相关,且应具备可观性、建设性、公众利益、实用性或参
考价值。
依2-16删除文章并水桶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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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165.7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673543015.A.CD9.html
※ 编辑: jerejesse (59.115.165.74 台湾), 01/13/2023 01:20:34
1F:推 tom282f3: 欸我记得两张截图都是当事人发的文欸 这样也算泄漏喔? 01/14 10:22
2F:→ tom282f3: 一张应该是自己发文介绍自己的paper 01/14 10:23
3F:→ tom282f3: 另一张是paper内容吧 01/14 10:23
当事人发的文中并未写出自己的paper名称,仅提到引用的论文作者。
而两张截图分别包含当事人投稿的文章名称与论文内容,看起来就是肉搜的路径,而我也
实际透过这两个线索找到当事人的姓名。
bobachen的推文也明确提到他正在搜寻当事人的身份。
换个说法就是,不只是直接泄漏身份会违反4-6,提供明确的搜索方式我也会判定违反板规
。
4F:→ jerejesse: 当事人发的文没有直接提到paper 只有提到引用的文章 01/14 16:11
※ 编辑: jerejesse (59.115.180.214 台湾), 01/14/2023 18:03:06
5F:推 jzoethai: 泄漏身分的那位没话讲 但另一位判定是侮辱的依据是啥啊? 01/17 15:27
6F:→ jzoethai: 是"文盲""蠢"还是"滚"? 还是有人跟板主检举ㄋ? 01/17 15:29
7F:→ mark0204: 感谢提醒,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审简字2609号有罪判决可参考 01/17 20:05
8F:→ mark0204: 明天又可以再去递一状,就由司法来裁决吧 01/17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