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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杀警无罪应废止法条?台大法律学生:不支
时间Sat May 9 16:51:16 2020
1.媒体来源:全球华人股份有限公司
2.完整新闻标题:杀警无罪应废止法条?台大法律学生:不支持
3.完整新闻内文:
近日郑姓男子刺杀铁路警察一案,由於郑嫌罹患思觉失调症,法官一审判决无罪,引发全
国舆论譁然,民怨沸腾骂声一片,然而,法条规范与大众认知之间,似乎存在不小落差,
究竟在法律人眼中,是如何看待此次案件?本报邀请台大法律系在学生,提供广大民众一
个不同的思考角度。
目前就读於台大法律系大三的黄小姐指出,在用以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刑法犯罪三阶理
论》中,包括: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项条件,以杀警案来说,郑嫌罹患思
觉失调症,且於案发时正处於急性发病期,便是具有「阻却归责事由」,不符合「有责性
」此项条件,因此犯罪不成立。
根据刑法第19条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
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
而行为之能力,显着减低者,得减轻其刑」,黄小姐强调,精神障碍皆须经过医生判定,
绝非毫无事实、专业根据。
谈及现今修法声浪,黄小姐表示,支持加强教育、医疗等相关处置,然而,若要直接废止
法条,则不那麽支持,一为刑法第19条影响层面广大;二为即便废止,亦不具预防效果,
如郑嫌一般的精神病患,原本就不是知道可以无罪,才刻意犯下罪行,即使改为有罪,也
无法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更可能加重「社会排除」,扩大对於精神病患的歧视及不理
解,黄小姐强调,许多精神疾病、忧郁症患者,其实十分需要与社会进行连结,直接远离
、隔开,不会是最合适的做法。
4.完整新闻连结:
https://www.1111.com.tw/news/jobns/1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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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unhailoveu: 拔草测风向 05/09 16:51
2F:嘘 cwh0105: 1111 05/09 17:13
3F:→ IokUdiefirst: 外国不是有啥虽刑期会减 但要精神治疗35年还什麽的 05/09 17:52
4F:→ IokUdiefirst: 台湾可以试试 很多病患会突然好起来 05/09 17:52
5F:推 Nexvesk: 所以说会有这样的判决真的冤枉专业监定的医师,但是法律 05/09 22:42
6F:→ Nexvesk: 人还是难辞其咎 05/09 22:42
7F:推 Nexvesk: 不懂为什麽法律人都要坚持一些跟社会脱节的理论 05/09 22:44
8F:推 Nexvesk: 又不像自然科学,这些法律的理论没有绝对的对错和不能因 05/09 22:49
9F:→ Nexvesk: 地制宜的部分吧 05/09 22:49
10F:推 greywagtail: 无罪可以,但应该要配治疗方法 05/10 10:32
11F:→ hjkkk123: 医师很冤枉 05/11 01:02
12F:→ yummy8765: 楼上N大可以找时间跟法律系的朋友辩论看看 我想你收获 05/11 02:48
13F:→ yummy8765: 应该会很多 我也曾经跟广大民众有类似想法 但後来我偏 05/11 02:49
14F:→ yummy8765: 向法律系的这边 05/11 02:49
15F:推 mtyk10100: 还有功夫废法条 下一次出现类似案例释个宪就恢复了 浪 05/11 08:11
16F:→ mtyk10100: 费时间逆 05/11 08:11
17F:推 newsboy3423: 另立专法? 05/12 14:06
18F:推 Peter521: 对媒体讲这种理性的话就傻了,要唤醒人民的恐惧再找个 05/12 14:09
19F:→ Peter521: 目标打啊 05/12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