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annricar (我不是卡神)
看板NTU
标题[新闻] 台大校长遴选案管中闵告记者 法官判无罪
时间Mon May 4 12:57:23 2020
1.媒体来源:
经济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台大校长遴选案管中闵告记者 法官判无罪:合理评论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大校长管中闵认锺姓、吴姓记者有关他校长资格的报导不实,自诉2名记者加重诽谤罪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报导内容与公共利益有关,记者确信指摘、传述的事为真实,且台
大校长遴选案具公益性,报导为合理评论,今天判2记者无罪。可上诉。
管中闵自诉指出,锺、吴2018年3月以「管中闵去年赴中未申请 立委吁查处」为题,指管
中闵兼台大行政职,「赴中须向移民署申请许可,但至今未有纪录」、「接台大院长後无
纪录最高可罚10万」等,锺、吴犯加重诽谤罪。
自诉另称,2018年4月吴追加报导以「管牵线~富邦金与厦大合作/学者忧损我利益吁公
开透明」为题,不实指「台湾大学财金系教授管中闵涉及长期赴中国多校兼职教课,更与
富邦金控关系良好,牵线让富邦与厦门大学合作,衍生出大学、财团及中国等三边关系密
切、利益纠葛问题」,犯加重诽谤罪。
法官审理认为,台大校长遴选案为社会瞩目事件,管中闵是公众人物,相关报导涉及教育
事项,为可受公评之事,综合报导文意,为夹叙夹议论述学者观点,对台大校长遴选议题
的意见表达,纵使管中闵感到不快,也不能认为记者以损害管中闵名誉为目的。
判决指出,台大校长遴选案具公益性,管中闵面对评论当有较一般人更大的容忍程度,2
名记者的批评并未超出适当范围,为善意且合理的评论;锺、吴并稿的报导,以及吴的追
加报导,未逾越合理评论范畴,2人无罪。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7833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169.4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88568247.A.B8E.html
1F:嘘 NTUwhore: 管粉痛哭流涕 觉青高潮 05/04 13:20
2F:嘘 acer4545: 丢脸 05/04 13:29
3F:推 mark0204: 辞校长啊 05/04 16:09
4F:→ sikerkuaitai: 管黑出来透气= = 楼下可以来扣我帽子了 05/04 16:37
5F:推 zzzz8931: 楼下管粉 05/04 17:10
6F:嘘 jsstarlight: 连着前一篇看成告死,想说下手那~麽重 05/04 19:59
7F:→ jzoethai: 楼下是管粉还是馆粉? 05/04 21:43
8F:→ hjkkk123: 实在很乱=.= 05/05 15:44
9F:→ newsboy3423: 还辞校长咧 输不起喔XD 05/0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