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61i6e04 (喜德)
看板NTU
标题[讨论] 学代选区变更-不分区
时间Wed May 30 15:19:51 2012
嘿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现在
学代会"不分区选举法案"委员会的委员,社科院学代 政治三苏暐胜,
主要是之前
学代会第三次大会时有学代提出关於选举"不分区学生代表"的法案
是希望可以补足现任院学代因为
有院的限制而单纯关注院事务的缺漏
(院也可以罢免不适任、不关心院内事务的学代)
但如果有不分区学代
学代会即有人可以代表全校性的议题,
如
社团或社会议题等更广的公共事务即可带入学代会~
而在那次常会中将此法案提交到了此特别委员会进行讨论
那我们在5/23(三)晚上学代会的特别大会後开了不分区的第一次会
针对法案本身和法条内容有些讨论和想法
而我们希望将这些讨论内容和法案PO到NTU版收集大家的想法~
在之後也可能
召开公听会和收集意见以期待让法案更加完整~
法案和讨论内容如下
关於"不分区学代法案"的必要性讨论
-支持设立不分区学代
a.院学代的意见只专注於院政见的实践 不分区可以关注更广的议题
b.补足目前各院学代想像的局限
-不支持设立不分区学代
现存学代就可以具备关注社会议题的想法 没必要设不分区 有叠床架屋之虞
不分区的学代意义何在?
意义在於现任院学代还有院的限制 如果有不分区学代 学代会即有人可代表全校性的议题
(如各院学代需要关注院的事务 也可能因失职而被院内学生罢免;而不分区学代可以代表
如社团.社会议题等更广的公共事务带入学代会)
关於"不分区学代法案"的法条讨论
国立台湾大学不分区学生代表选举罢免法
总纲
第一条(适用范围)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不分区学生代表自治选举罢免事宜,依
本法规定办理之〃但本法未规定者,准用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之规定〃
选举
第二条(参选之连署)
○1依连署方式申请登记为不分区学生代表候选人者,应於选举公告发布後五日内,向选
委会申请为被连署人,申领连署人名册格式,并缴交连署保证金。
○2选委会受理前项申请後,应定期公告申请人为被连署人,受理被连署人或其代理人提
出连署书件。
○3学校之在学学生,得为前项之连署人。
○4连署人数,於规定期间内,已达三十人连署,选委会应定期为完成连署之公告,发给
被连署人完成连署证明书,并发还保证金。
○5被连署人或其代理人应依选委会规定之连署人名册及切结书格式,依式印制,徵求连
署。连署人连署时,并应附本人之在学学生证影本。同一连署人,以连署一组被连署
人为限,同时为二组以上之连署时,其连署均无效。
○6连署人之连署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删除:
一、连署人不合第三项或第五项规定者。
二、连署人之学生证影本记载资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认连署人之在学证明者
三、连署人名册未经连署人签名或盖章者。
四、连署人连署,有伪造情事者。
前项连署书件,应保管至开票後两个礼拜。但保管期间,如有选举诉讼者,应延长保管
至裁判确定後一个月。
○7连署及查核办法,由选委会定之。
目前讨论-希望从"连署30人以上"修正成以
"连署人背书(连署人附在公报候选人後),
资料需附上学生证正副影本 但不设连署人数门槛"的连署方式
说明-希望可以藉由这样的方式增加学生参选的意愿,
而且连署背书也能让连署人思考支持该候选人的想法
第三条(名额、任期、选区)
○1不分区学代任期一年,每次改选半数,连选得连任
○2不分区学代以全校为一选区
○3不分区学代人数总额为六十人
目前讨论-"总额60人"讨论是否依原法增加现在学代数目的总额
或
修正成每学院依比例减少名额,在总额不变下抽出给不分区名额,
但会修到选罢法,并且需注意各院最低下限起码为两人
说明-历届学代皆不满足学代人数总额(总额约130人 历届约30-40人),
原本即有修正人数的想法;而配合不分区法案划出一些人数给不分区名额比起
单纯增加总额或许更符合目前学代会的参选人数并可以降低缺额的状况
第四条(当选之限制)
○1不分区学生代表依据票数高低依次当选,如当选之最後一名学生代表票数相同,增额
当选
○2前项选举,如为超额竞选者,最低应得五十票始为当选;如为同额或不足额竞选者,
最低应得一百票为当选
目前讨论-希望从"五十票"当选修正成
"无门槛"
说明-目前各学院为了提高同学参选意愿而无当选门槛
不分区也应有此考量而删掉票数限制门槛
罢免
第五条(提议人)
罢免案之提出,依左列事项规定为之:
一、不分区学生代表之罢免案提出,应有五十位学生提议
二、提议之学生应有该学代递交参选连署书时之一半连署人参与提案
第六条(连署人数)
不分区学生代表之罢免案连署人数,应有本校学生一百人以上参与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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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即是法案内容和目前的相关讨论
大家有想法或建议都欢迎提出~
也欢迎大家转载到各院系的版或讨论空间~
(P1的NTUSC版也有该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记录)
在此谢谢大家的阅读和想法提出!!
之後如有公听会或意见收集也会藉由NTU版或各项方式向大家宣传~
学代会不分区选举法案特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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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6.164
※ tp61i6e04:转录至看板 NTUSC 05/30 15:20
1F:推 pttkev:这ID不是喜德吗? XDDDDD 05/30 15:33
2F:推 tw0517tw:板主代PO(? 05/30 15:36
3F:推 eric795:XDDDDDDDDD 05/30 18:47
4F:推 Jasy:想说我是眼花了吗? 05/30 18:53
5F:推 s5273:推推推~~~ 05/30 21:35
6F:→ higoodboyman:推 05/30 21:55
7F:推 Chhtaiwan:推!!! 05/30 22:22
8F:推 lin791126:推不分区 05/30 22:38
9F:推 tomchc:让我错乱了一下 05/31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