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夺真书生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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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上两研究所只能择一 怒告台大
时间Mon May 28 09:03:08 2012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20472.shtml
上两研究所只能择一 怒告台大
【联合报╱记者王文玲/台北报导】2012.05.28 01:56 am
台大法律系毕业生林煜腾前年推甄上台大新闻研究所,再考上同校法律研究所,因学校「
择一」规定,舍新闻就法律;不过,他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就读新研所。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指「择一」规定属大学自治范围,判林败诉。
林煜腾办理放弃新闻研究所入学资格时,在放弃切结书上加注「招生简章择一就读规定有
无效之虞,若经有权机关认为无效,切结书溯及失效」;但未发生作用。
林煜腾主张,限制他择一就读,侵害他的受教权,违反平等、比例原则。林指出,他若是
修读双硕士学位,
「缴两份学费」、花「两倍时间」,但只会利用「一份校园资源」。
面对学生出招,台大抗辩,招生简章规定的入学资格,属於大学自治范围。此外,限制同
年推甄又通过招生笔试者择一入学,是考量推甄特殊性、多元性及研究所招生的教育政策
,没有违反平等原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招生影响大学的学术发展及经营方向,属大学自治事项;各大学
可本於发展方向及学术考量、维系学校品质等因素,决定入学资格与条件。台大基於有效
运用教育资源、推甄制度特性,限制同年推甄又参加招生笔试录取者择一入学,属合理必
要。
【2012/05/2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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