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rtayan (crestf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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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台大,请听我说〉记者会声明稿
时间Tue Nov 15 22:59:00 2011
各位版众好,我是今天的发言人社研一林彦彤。因为事情实在相当地多,
学校今天初步似有善面回应,然而这还需要不断敦促跟沟通才有可能落实
。版上已经有相当多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我们也虚心接受。这件事情本质
上就极为复杂,其中牵涉到的利益瓜葛本来就很多,不要说一篇新闻稿,
十篇新闻稿也不可能说得清楚。要做这样的大动作抗争活动,其实是由於
长期以来社区居民的权益始终得不到正视,加上由於被告不当得利,诉讼
有几股已经走到测量的进度,实在是火烧眉毛了。选在现在抗争,也是因
为离期末考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希望论述与观点能够慢慢凝聚,在寒假前
有一个具体的力量,敦促学校做出正面回应。这次的手段不为许多人认同
,我们有进行检讨,并请大家谅解。但请大家设想任何集会游行时,沿街
住户会受到的干扰。有时候,这是为了保障异议能不受限於体制规则而必
须的牺牲。我并不是说,感到被冒犯的各位活该,而是(在我们能力有限
的评估下)藉由这个机会,我们可以让绍兴居民的声音,以快速而不让任
何人受伤害的方式被听到。
也请大家想像,如果没有这次事件,是否大家会愿意去正视这块发生在我
们校地上的事情。如果撇开学生、居民与校方私下的沟通不谈,针对这块
土地已经至少有如下报导:
2010/11/05 苦劳网
抢搭都更潮 台大要金砖 绍兴社区被迫拆屋还地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650
(今天跟居民提到这件事,赫然发现已经一年了,真是不可思议)
2011/03/10 破报
台大做了些什麽?──百大明星梦下的学府企业化
http://pots.tw/node/7646
2011/06/06 台大意识报 绍兴社区专题
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search/label/042%E5%88%8A
请别急,如果您觉得这老调重弹,这些论述听说过很多遍了(包括在下今
年3/14在版上
#1DVUU_dH这篇文章),不够详细、不够清楚,那也许您愿意
浏览我跟我同学写的文章,发表於今年九月台湾社会研究学会年会:
这是年会议程
http://cc.shu.edu.tw/~atss/Seminar_1_20111005.html
文章连结
http://cc.shu.edu.tw/~atss/Seminar/20111005/C4-3.pdf
po这些并不是要说我们做了很多事,而是要说:其实不只台大学生,许多
人一直都在为这块土地默默付出。然而,始终只会有小众媒体来采访我们
,始终只有文字生产者在学术社群内的对话,而台大始终不用鸟你。台大
当然可以在事件爆发後,说我们一直有在协商、沟通。他们是不是有跟内
政部营建署沟通我不清楚,不过假如您是居民,一年多来到各部会陈情、
找政治人物协调、尝试跟台大高层联络的结果都是直接吃鳖,然後还被告
了百来万的不当得利,然後家还有可能要被拆(谁知道?毕竟今天总务长
松口前,校方可从来没承认过「不会强制驱离居民」这件事)--假如您
是这样的居民,要觉得校方有在「沟通协调」,真的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绝大多数的问题,在上面年会那篇文章(如果您愿意耐心看完,写得不是
很好很顺)的话,都可以得到解答。这边只就版众争论甚多的法律问题,
再做一点解释。如果您还是不满意,或能指正我们的错误,也请提出,我
们会尽量去跟大家沟通。
先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为什麽台大即使宣称在政策压力下(它的确有,
这点我们完全可以谅解。我在此版
#1DVUU_dH的发言也说得很清楚)它必须
对居民提告,却仍旧愿意指出:安置是最好的方案?因为对於这些「旧有违
建」(而不是我在楼上盖个露台,或者现在跑去东区圈地那种违建)的安置,
是常态而非异例。新闻稿中所举台大那三个例子分别在1970, 80, 90年代,
「全部」都不是用诉讼来解决的。同时其还有无数的案子,可以自行简报(
然後比对今昔的报导态度)。我们新闻稿的一点缺失(主要因为受限於篇幅)
,是没有把法律系统的自我矛盾点出来。没错,按照民法767台大当然有权对
居民提告,而且判例非常不利(这不是很令人紧张吗?如果判例有利,我们
还需要抗争干嘛?)。我们没有说这是违法;这是「依法排除」。但是台大
令人齿冷的一点,就在於它明明有其他选择,它偏偏要提告,而且是在毫无
沟通协调的情况下提告。台大到底根据什麽法提告?
请咕狗「各机关经管国有公用被占用不动产处理原则修正总说明」
第六点:
一、各机关经管被非政府机关占用之国有不动产,管理机关有公用需要
或为其主管目的事业需用者,应依下列方式收回後,依预定计画、
规定用途或事业目的使用:
(一) 协调占用者腾空迁让。
(二) 协调地方政府以违建拆除。
(三) 诉讼排除。
(四) 其他适当处理。
台大说得一副自己别无选择的样子,这,如果它觉得当一所不需要负起什麽
社会责任的鬼大学,也就算了。它可是想要前进世界五十大的台大耶。
我知道很多人又会对这边的「社会责任」有疑虑了,因为我还是没有解释法
律上的矛盾是什麽。这在我们的文宣传单Q&A上面会有说明,今天没有事先大
量准备是我们的疏忽。法律上的矛盾就是:同样作为公有土地,市有土地上
的旧有违建权益是被保障的,但国有土地上的旧有违建就没那麽好运。
相关法律非常繁复,其制定过程与争议,如有专精的板友还请不吝分享。这
边我实在没有太多力气,请大家注意两个地方就够了:
1.
台北市旧有违章建筑处理办法
http://tinyurl.com/7lgylr3
请对照今年四月一日修订的「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
http://tinyurl.com/6w58445
(请注意:不是「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要点」。它在今年四月十五日废止了)
2. 请参照台大政治系黄锦堂教授主持的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法制研究
http://tinyurl.com/7g78apn
重点页数:20-26; 93
尤其是93: 「对於『长年未拆之旧有违建案型』,若有其适用(要件该当),
则公法上之权利相对人可主张『抗辩权』,权利人之权利已丧失
『效用』,即无由 再行使其权利…本研究小组认为,本说即使
成立,也只限於长年未拆之旧有违建案型,例如民国52年以前
者,当然年的划分线可再讨论。其余的违建类型,主管机关仍
持续依建筑法之规定进行监督」
到底为什麽旧有违建这麽引人注目,他承载了什麽历史痕迹?为什麽立委朱凤
芝连在都市更新条例的修正案上,都要主张旧有违建的权利?除了上面我的文
章可供版众参考以外,类似的文章汗牛充栋,用「非列管眷村」当关键字就会
找到非常丰富的结果(召唤一下意识报:
http://tinyurl.com/3zao779)。这
边顺便校正一个我们声明稿的错误:是「非列管」眷村不是「非典型」眷村。
前几天刚好在念SARS风险治理的文章脑袋有点糊涂。
藉此我们想要大家注意的是:法律系统本来就不是完善的。一般常见法、理、
情的对立,有时候也强化了法律作为真理的想像。法律本来就会因应社会常态
与论述做修改,今天国有土地上的旧有违建的问题,就是一个法律的缺失。而
我们想要强调的是,当台大面对这种缺失,同时又不是非如此(提告)不可的
时候,应该要拿出它的气度,去跟政府argue,去跟居民沟通,将这个困境散拨
给学生知道,而不是什麽都偷偷摸摸,土地也不公开说是校地,规划连校规小
组都没打过照面,就直接提告,事後才来说其实我也满腹委屈。这种毫不考量
社会公义的行径,是我们将矛头针对台大的主因。当然,如果台大愿意拿出诚
意,
订定明确的安置时间表,我们也没有理由不与台大站在同一阵线,与迟钝
而鲁莽的国家机器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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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推 ShinI09:给claire0212jp同学,如果你知道有更多有礼貌的发声管道, 11/1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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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F:→ ShinI09:他方法。这可能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不是吗? 11/15 23:45
48F:推 fullmoon526: 11/15 23:52
49F:→ aidslll:给楼上 可以等校长发言完再做 不是打断发言中 11/15 23:52
50F:推 duckravel:推! 11/15 23:53
51F:推 Renenth:好文值得一推再推 11/15 23:55
52F:推 ws1008taiwan:推好文&crazyearth 11/15 23:58
53F:推 muison:校长发言完就是颁发荣誉博士学位,这样齐老师不是更尴尬? 11/15 23:59
54F:→ muison:典礼时要抗议当然选在代表校方的校长发言的时候啊 11/16 00:00
55F:→ Alyssat:大家都很喜欢把学校想的很坏 但学校真的有那麽蠢不沟通吗? 11/16 00:05
56F:→ Alyssat:"协商"也要居民愿意 居民不愿意搬走何来的协商? 11/16 00:06
57F:→ Alyssat:政府先前表示可拨用台大另一块校地补偿 为何是拨用校地? 11/16 00:06
58F:推 muison:但实际上的情况不就是不沟通、只找了个不住那一带的里长? 11/16 00:07
59F:推 curieux:推!!! 11/16 00:07
60F:→ Alyssat:我承认我对这件事情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了解 11/16 00:07
61F:推 deanstev:写得非常好 非常清楚 很有诚意!! 11/16 00:07
62F:→ Alyssat:但又有多少人诉诸滥情用一些站不住脚的文字来煽动大众? 11/16 00:07
63F:推 pttkev:同学可以去查前面的讨论串 居民已经到了愿意接受任何安置 11/16 00:07
64F:→ pttkev:计划了 11/16 00:07
65F:推 deanstev:真的是写得很周到耶 11/16 00:09
66F:推 morgana1224:看了一直很感动 11/16 00:13
67F:推 muison:请问这里滥情在哪?站不住脚在哪?我觉得他们已经很克制 11/16 00:14
68F:→ muison:在这个过程中对台大还有其他公家机关的愤怒跟失落,现在就 11/16 00:15
69F:→ muison:是为了能够和台大讨论、协商所以才出此下策的不是吗? 11/16 00:15
70F:→ muison:要说别人滥情、煽动很容易,但这个帽子本身岂非也很廉价、 11/16 00:16
71F:→ muison:很反智? 11/16 00:16
72F:推 duck7831:请讲明站不住脚的点在哪?我想抗议的同学们应该有诚意 11/16 00:18
73F:→ duck7831:接受指教。 11/16 00:18
74F:推 jbleedkai:推了 11/16 00:20
75F:→ gooogle79:我怎麽觉得Alyssat比较滥情啊XDDD 11/16 00:22
76F:推 claire0212jp:我的意思与aids111理解的意思相同 我也很支持为居民 11/16 00:28
77F:→ claire0212jp:发声 只是这样非常没有礼貌而已 11/16 00:28
78F:推 kyle0417:推Alyssat 11/16 00:28
79F:→ claire0212jp:可以等别人(不单指校长)说完话再发言 11/16 00:28
80F:→ kyle0417:抗议的同学倒是满有诚意乱闹台大的生日 11/16 00:29
81F:→ claire0212jp:既然大家都说台大可以用其他管道处理 我们也可以用比 11/16 00:30
82F:推 crazyearth:等别人说完话再发言 那校长会等抗议者发言完再赶人走吗 11/16 00:30
83F:推 smartken:出一张嘴最快 11/16 00:30
84F:→ kyle0417:立意良善不代表做法是对的 11/16 00:30
85F:→ crazyearth:没有等抗议者发言完就赶他们离开 是不是也很没礼貌 11/16 00:31
86F:→ claire0212jp:较好的方式引起注意 如果你在说话的时候莫名其妙被人 11/16 00:31
87F:→ claire0212jp:打断不是很傻眼? 11/16 00:31
88F:推 mividaloca:推 11/16 00:31
89F:→ kyle0417:来闹场的不能被赶走 真是笑话 11/16 00:32
90F:→ claire0212jp:所以crazy觉得"只有"校长发言时打断他才能引起注意? 11/16 00:32
91F:推 lys730:唉唷 一个需要抽派人参加的官样讲话 有什麽好尊重的啦 11/16 00:32
92F:→ claire0212jp:不尊重别人 别人也不会尊重你 这是互相的不是吗? 11/16 00:33
93F:→ claire0212jp:出发点是对的 但做事方式可以更好 就这样而已 11/16 00:34
94F:推 inasky:好棒我同意 11/16 00:40
95F:推 duck7831:虽然用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做假设很不妥当,但若今天不是这 11/16 00:41
96F:→ duck7831:样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情,还能怎样才能让更多人关注? 11/16 00:41
97F:→ duck7831:难道要让这种事情一再默默过去吗? 11/16 00:41
98F:推 baldwin07:原来要等闹场者发完言才能赶他们离开,谢谢你我学到好多 11/16 00:42
99F:推 bigfish0330:推cla大 做事的方法真的要更谨慎 11/16 00:43
100F:→ kyle0417:没有别的方法吗 包围校长室之类 这种校庆闹剧的方式.... 11/16 00:43
101F:推 smartken:出一张嘴真行 11/16 00:44
102F:推 laypeeq:请问有多少人是因为今天的抗议 才注意到这个议题? 11/16 00:44
103F:→ kyle0417:或许你们觉得理直气壮 但只会让部分的人有负面的观感 11/16 00:44
104F:→ laypeeq:尊重与河蟹是一体两面的 11/16 00:44
105F:→ laypeeq:请李四成大校长扪心自问 人文精神与关怀在哪里 11/16 00:44
106F:→ kyle0417:s大对不起 也许在你眼中只有当场参加的人才有资格讨论 11/16 00:45
107F:推 yiwawa:我比较好奇要怎样礼貌的抗议耶,向校长行九十度鞠躬然後说 11/16 00:46
108F:→ yiwawa:「您真不厚道」吗? 11/16 00:46
109F:推 smartken:我有说当场参加才有资格讨论吗?你一堆脑补这麽廉价的话面 11/16 00:46
110F:→ smartken:对准备这麽多这麽久的人来说 你觉得你比较聪明还别人都没 11/16 00:47
111F:→ smartken:想到? 11/16 00:47
112F:推 crazyearth:yiwawa的做法或许不错! 有创意 给抗议的同学参考 11/16 00:47
113F:→ kyle0417:没觉得谁比较聪明 准备很多的人当然很好 11/16 00:48
114F:推 duckravel:我想知道 如果你家要被拆了你能很和气的面对要拆你家 11/16 00:48
115F:→ kyle0417:但是方法可惜了 11/16 00:48
116F:→ duckravel:的人吗? 还有,如果你对拆你房子的人是有美好琪带的 11/16 00:48
117F:→ smartken:抗议本来就是要去冲康别人 面对生存权的问题 礼貌很重要? 11/16 00:48
118F:推 s5273:推 11/16 00:48
119F:→ duckravel:这种伤害是更严重的 之所以要抗议就是因为能做的都做 11/16 00:48
120F:→ duckravel:了.... 11/16 00:49
121F:→ smartken:又没干架也没暴力 一堆人不知道在该什麽 11/16 00:49
122F:→ duckravel:只会说方法错的人,就在电脑前面批评一句就走了 11/16 00:49
123F:→ duckravel:真是不负责任 11/16 00:50
124F:→ smartken:示范一下怎样礼貌的去包围校长室好吗 我会多学着点了 11/16 00:50
125F:→ kyle0417:恩 或许真的不该讲这些人士的话 真的他们真的做得很多 11/16 00:51
126F:→ duckravel:occupy 行政大楼拉! 11/16 00:51
127F:→ kyle0417:加油 你们最棒! 11/16 00:51
128F:→ kyle0417:占领校长室我一定跟! 11/16 00:51
129F:推 claire0212jp:什麽叫做负责任? 请你说明一下 11/16 00:54
130F:→ claire0212jp:是因为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才选择不尊重人的抗议方式吗? 11/16 00:56
131F:推 peter4710032:我觉得我们在这里推文抗议吧,应该是非常尊重了 11/16 00:56
132F:→ claire0212jp:我认为为居民发声是很好的事情 要怎麽做才是该思考的 11/16 00:57
133F:推 duckravel:楼上逻辑怪怪的 你被人打左脸还要给他打右脸吗? 11/16 00:57
134F:→ peter4710032:来大家一人一推,什麽助学金太极池绍兴,推了就解决 11/16 00:57
135F:推 smartken:抗议本来就是再冲康人 到底要尊重三小... 11/16 00:57
136F:→ claire0212jp:原来我们的素养只有冲康别人这一种方法 11/16 00:58
137F:推 duckravel:等到c大被打脸打到他无法诉诸任何合法管道他就知道怎麽 11/16 00:59
138F:→ duckravel:做了 11/16 00:59
139F:→ peter4710032:哪有,刚刚才学会的啊,素养叫我们用推文拯救世界 11/16 00:59
140F:推 fantanty:楼上要不要说一说还有什麽方法?供大家参考? 11/16 00:59
141F:→ fantanty:我说claire0212jp~ 11/16 00:59
142F:推 dOodoOhOw:照楼上某些人说法,反正不用尊重又不用管法条 11/16 01:00
143F:→ dOodoOhOw:干嘛直接不拿把刀挟持校长算了,抗什麽议 lol 11/16 01:00
144F:→ dOodoOhOw: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很可笑,那...? 11/16 01:01
145F:推 ceru:问题不就在其他办法试过没用不得已只好冲康吗... 11/16 01:01
146F:→ duckravel:d0类比怪怪的,抗议还在合法范围里头,抗议还可以引起大家 11/16 01:02
147F:→ duckravel:注意这个议题 11/16 01:02
148F:推 dOodoOhOw:不用管法条的论点请参考 #1EmYGEEZ 推文内容... 11/16 01:04
149F:→ dOodoOhOw:法律到底是善法还恶法,在某些人眼中根本是全凭主观 11/16 01:04
150F:推 ajburnett:今天如果是你家被拆你再来告诉我们怎麽有礼貌的抗议 11/16 01:07
151F:推 dOodoOhOw:那今天如果有个很穷又失业的邻居占用你後院呢 11/16 01:08
152F:推 duckravel:然後,我觉得法条跟尊重(道德)完全是不能被归类再一起 11/16 01:08
153F:→ dOodoOhOw:你会很有同理心的把後院所有权送给他,还是叫警察? 11/16 01:08
154F:→ duckravel:楼上完全把那些居民妖魔化..... 11/16 01:09
155F:推 dOodoOhOw:我们可能要重新定义所谓妖魔化这个被滥用的政治词汇 11/16 01:10
156F:→ duckravel:现在的问题不就在於明明有更好的方式 台大却是用一种 11/16 01:10
157F:→ dOodoOhOw:你觉得失业然後又很穷就可以称为「妖魔」吗= = 11/16 01:11
158F:→ duckravel:最烂的方式来对待那些居民吗 11/16 01:11
159F:→ dOodoOhOw:那是台大手法粗劣的问题,但无疑台大是土地所有人吧? 11/16 01:11
160F:→ dOodoOhOw:台大的土地 vs. 你家的後院;穷途末路的居民 vs. 邻居 11/16 01:12
161F:→ dOodoOhOw:我个人是觉得这个类比没有对居民做任何的贬低或抹黑... 11/16 01:13
162F:→ duckravel:可能是我想太多了,这是蛮不好意思的 11/16 01:13
163F:→ duckravel:但我认为他们的抗议的点在於台大处理的手段太恶劣 11/16 01:14
164F:推 dOodoOhOw:手段很差已经是无庸置疑了,只是现在的处理方式有点尴尬 11/16 01:15
165F:推 hsnu117030:推 11/16 01:15
166F:→ dOodoOhOw:换个角度想,如果你是管理阶层,面对这样的抗议行动, 11/16 01:15
167F:→ dOodoOhOw:如果你立场软化那是不是可能造成以後很多行政问题? 11/16 01:15
168F:→ duckravel:所以我们就甘愿为了行政方便而忽略最重要的人? 11/16 01:17
169F:→ dOodoOhOw:姑且不论台大校方多烂多恶劣多没心没肝, 11/16 01:17
170F:→ dOodoOhOw:可以想见的是他们必定会考量到自己未来行事啊= = 11/16 01:18
171F:→ duckravel:我想问的是,行政问题是否无从解决,还是懒着不想做 11/16 01:18
172F:→ dOodoOhOw:不是我们,是他们,这就是问题所在 11/16 01:18
173F:→ dOodoOhOw:这样说好了,台大是一个单位不是一个人, 11/16 01:19
174F:→ dOodoOhOw:就算其中有几个人觉得「这样不好老子不干了」 11/16 01:19
175F:→ duckravel:所以才要抗议阿OTZ 让他们认知道这个问题阿OTZ 11/16 01:19
176F:→ dOodoOhOw:只要有一大群人还是想这样做那他的行政立场就不会变啊 11/16 01:19
177F:→ dOodoOhOw:抗议不是抗给上面看的,这些事情他们老早就知道了 11/16 01:20
178F:→ duckravel:所以@@?? 我不懂,你是要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想法吗 11/16 01:20
179F:→ dOodoOhOw:抗议是抗给一般民众看的啊囧... 11/16 01:20
180F:→ duckravel:但是社会舆论可以制造压力阿@@""...国光石化不就是这样 11/16 01:21
181F:→ dOodoOhOw:我只是觉得学校有可能会这样回应,「学校」没有想法 11/16 01:21
182F:→ duckravel:改变了,而且这种抗议也让大家知道我们上头有一群人了解 11/16 01:21
183F:→ dOodoOhOw:这就回到一个老问题了啊,舆论必定会做的事情 11/16 01:21
184F:→ dOodoOhOw:如果换成既得利益者来做就会尴尬尴尬的 11/16 01:22
185F:→ duckravel:到了民主後却反过来利用,使自己处於优势地位 11/16 01:22
186F:→ dOodoOhOw:(这边指的是民众不是学生啦) 11/16 01:22
187F:→ dOodoOhOw:这个嘛...我只能说民主从一开始就有点多数暴力的基因... 11/16 01:23
188F:→ duckravel:好吧XD 改天再跟你讨论,其实我明天要其中考 11/16 01:25
189F:推 dOodoOhOw:刚解决...加油! 11/16 01:31
190F:→ NEWSTAY:拿国光石化类比有点怪... 11/16 01:34
191F:推 samhuang:分别站在债权人,债务人立场想想看 11/16 01:35
192F:→ samhuang:为何不和平的债务重组呢? 11/16 01:37
193F:推 davidlamb:是说我当时在台下听讲听一听一群人冲出去,要不是昨天看 11/16 01:37
194F:→ davidlamb:板我也不知道在干嘛 11/16 01:38
195F:→ davidlamb: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在校长一讲完拿到麦克风的主导权 11/16 01:38
196F:→ davidlamb:这样大家都听得清楚记者也拍得清楚大家都能接收到资讯呢 11/16 01:39
197F:推 nandon:说明得很清楚,推 11/16 01:40
198F:推 Jasy:这是台大校庆 校长怎会给你麦克风主导权? 11/16 01:43
199F:推 davidlamb:如果都冲进来了何不等他下台时冲上去呢 11/16 01:44
200F:→ Jasy:应该有点难吧 不会有人挡吗? 11/16 01:45
201F:推 davidlamb:以今天学生的人数还有现场看起来我觉得可以包围麦克风 11/16 01:47
202F:→ Alyssat:一直说居民多可怜历史如何如何 不滥情吗XD 11/16 02:24
203F:→ Alyssat:原连署文除了居民很可怜还有所谓的历史因素 哪里站得住脚? 11/16 02:25
204F:→ Alyssat:矛头应该指向的是政府而不是台大 11/16 02:27
205F:推 christ0ph3r:推 11/16 02:30
206F:推 DrSubtext:推 11/16 02:33
207F:推 doane999:PUSH~!! 11/16 02:35
208F:推 gooogle79:推过再推 11/16 02:36
209F:推 be4gotten:如文中所述,作为公家机关的台大,面对此种问题时仍有 11/16 03:23
210F:推 be4gotten:其他选择,但台大却不顾四处陈情的居民,不协商迳自告诉 11/16 03:27
211F:→ be4gotten:。居民不是只想占尽便宜的强盗,使用这种手段实在难以想 11/16 03:29
212F:→ be4gotten:像这是所想要迈进世界顶尖的教育机构。 11/16 03:30
213F:推 be4gotten:类似的土地产权问题并不只绍兴南街一例,政府的确是该被 11/16 03:33
214F:→ be4gotten:检讨的对象之一。但对於了解事情脉络的台大而言,却又选 11/16 03:34
215F:→ be4gotten:择最暴力的方式,将矛头同时指向他并无不可。 11/16 03:36
216F:推 kevinaqua:好文推 11/16 05:36
217F:嘘 xeins:天啊~原来原PO基於错误理解的法律前提就开始推论起来? 11/16 05:46
218F:→ xeins:黄锦堂老师的文章是讲行政法(建筑法)上的违规使用,前提是至 11/16 05:46
219F:→ xeins:少你是所有权人,所以你家房子诸如假设盖太高/住宅转营业etc. 11/16 05:47
220F:→ xeins:等等违章,那麽行政法上如何处置之谓也;这跟无权占有者的情况 11/16 05:47
221F:→ xeins:根本不同~你竟能错误理解下拿来"声援阐述法理"之用.. 11/16 05:49
222F:→ xeins:你这篇年会论文若真拿给法律老师们评,恐怕不妙~社会年会这种 11/16 05:51
223F:→ xeins:是鼓励研究生们多发表~看看就好~有些学会严得很几乎只收教授 11/16 05:51
224F:→ xeins:文,有些年会(不只一间)收文蛮浮滥的;反正主办单位只想赚发表 11/16 05:52
225F:→ xeins:费(这是题外话);简单言之,原PO批台大的点仍旧该当:重复回圈 11/16 05:53
226F:→ xeins:也就是(你们自己一方包揽解释权在手还不准法官判断)历史脉络 11/16 05:54
227F:→ xeins:台大的诉讼排除做法,跟其他你说的几点(叫住户搬迁)有何不同~ 11/16 05:55
228F:→ xeins:你写文章拉杂到提及台大还有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做法.问题是 11/16 05:56
229F:→ xeins:懂法规逻辑的人,不会觉得台大的诉讼排除跟其他几点比,就对无 11/16 05:56
230F:→ xeins:权占有者多不公不义(OK"你们"认为的不公义,又不相信法院公正 11/16 05:57
231F:→ xeins:性,那问一句:岂非正义由你们决定就好连司法都是不公不义制度 11/16 05:58
232F:→ xeins:所以事实其实没变:一群热血有余冷静不足的台大学生在自己设 11/16 06:00
233F:→ xeins:定的角度向前冲,那也随你们~只是你们所建立的行动正当性,分 11/16 06:00
234F:→ xeins:析起来太薄弱了,跟前辈们(例如中科事件)的立场与行政法院一 11/16 06:02
235F:→ xeins:样相比,连民法都不鸟的热血(算自以为义吗)学生们自行思考吧~ 11/16 06:03
236F:→ xeins:以前的中科事件,正义学生们的立场与行政法理一致,请问那败诉 11/16 06:04
237F:→ xeins:的中科管理局也来高唱XX脉络说司法制度不公所以不鸟吗? 11/16 06:04
238F:→ xeins:不管热血原PO前几年有无参加中科事件抗议;但至少这次绍兴事 11/16 06:06
239F:→ xeins:件,看了原PO此文,挖咧原PO整个论述的偏差蛮大~当然,从人性上 11/16 06:07
240F:→ xeins:看,原PO会坚持不改立场~OK那就看法院判决吧~只是莞尔的是,中 11/16 06:08
241F:→ xeins:科事件,法院是司法公正的一方;绍兴事件,热血学生若看到无权 11/16 06:08
242F:→ xeins:占有者败诉,倒是把法院骂一顿(缺乏历史脉络哟云云)认为不公~ 11/16 06:09
243F:→ xeins:预测这种演变的前後对照,令人哑然失笑~法官好难让你们都满意 11/16 06:13
244F:→ xeins:ps.前几行某句没key清楚:那就"等"(此case将来的)法院判决吧~ 11/16 06:16
245F:→ xeins:ps.一次key太多字有时讲不清楚~中科事件,管理局的确发声明不 11/16 06:28
246F:→ xeins:想鸟法院判决<-所以管理局被骂到臭头啊~那试问,管理局不尊重 11/16 06:29
247F:→ xeins:司法判决该被指摘;但脑充血学生们面对不符己意的判决,反而在 11/16 06:30
248F:→ xeins:自己设想的正义中自认法院不公所以不鸟~这不叫自以为义叫啥? 11/16 06:31
249F:→ xeins:讲难听点,被日本法院判有罪的奥姆真理教信徒们脑中的正义,叭 11/16 06:33
250F:→ xeins:啦叭啦讲的也不会比你们少!反正遇到法院不顺你们意,就自认不 11/16 06:34
251F:→ xeins:公~这种只有自己团体立场绝对正确的心态,不就是某种宗教心态 11/16 06:34
252F:→ xeins:在世界司法史上,法院当然有不公过~但在此case,法官依据的民 11/16 06:35
253F:推 halalalord:推这篇!! 11/16 06:36
254F:→ xeins:法767是有啥不公义?讲难听点是你们这些仿宗教信徒认为不义罢 11/16 06:37
255F:推 hyian:呵呵楼上认为司法没啥不公义可能也只是自认正义而已呀:D 11/16 06:49
256F:嘘 xeins:所以我正料想到有人会如此嘴炮~所以我说司法史上有过不公义 11/16 06:50
257F:→ xeins:例如纳粹时候的法院~啊我不同时也说了,民法767是有啥不公义? 11/16 06:51
258F:→ xeins:这时候跟奥姆真理教一样的脑充血学生们就会跳针历史脉络~啊 11/16 06:51
259F:→ xeins:历史脉络由谁决定?答:由你们决定!不苟同让法官决定! 11/16 06:52
260F:推 hyian:原po那麽有诚意的论述了,你与其说一个维持现状的反动论述, 11/16 06:52
261F:→ hyian:不如说说你觉得它为何公义吧,在这边跳针没什麽意义 11/16 06:53
262F:→ xeins:所以每个人程度真的有差~原PO此文在专题课早被懂的人钉到地 11/16 06:53
263F:→ xeins:其要嘛法理错乱(正确法理请参考Redwing写的)~要嘛论述逻辑扯 11/16 06:54
264F:→ hyian:至於扣帽子就不必了 11/16 06:54
265F:→ xeins:东扯西(下篇文还扯建商,问题是对无权占有者,有建商又如何) 11/16 06:55
266F:→ xeins:扣帽子?程度差就是程度差,不然受判决的罪犯也说世人对他扣帽 11/16 06:56
267F:→ xeins:今天会推iert这篇论述不清文的,当然就推啊~至於要不要依据论 11/16 06:57
268F:→ xeins:述该有的检视方法,那就各人自便吧~要基於立场决定是非也行~ 11/16 06:57
269F:嘘 xeins:我前几天的推嘘文就讲了(Redwing也发现症结):是的居民可怜, 11/16 07:01
270F:→ xeins:但照护机关是台北市社会局;台大做法一来合法二来也没啥不合 11/16 07:02
271F:→ xeins:理(因为理不是只依你们,例如Redwing就说历史脉络对他而言并 11/16 07:03
272F:→ xeins:不构成有多历史),结果脑充血学生论述整个夹杂不清总之先钉台 11/16 07:04
273F:→ xeins:大不照顾无权占有者多没人文精神云云~挖咧真是钦敬! 11/16 07:04
274F:→ xeins:加上iert根本读错黄锦堂文章的意思,误以为是与他们立场相符, 11/16 07:10
275F:→ xeins:老天!课堂报告出这种超级大错,不被钉到地上,难道众人装无视? 11/16 07:10
276F:→ trulyla:理盲 11/16 08:28
277F:推 Renenth:xeins, 与其推文一大串,不如直接回文进行论述吧。 11/16 08:38
278F:→ xeins:该讲的我上方与昨天推嘘文都讲了~Redwing也都讲了~愿意冷静 11/16 09:07
279F:→ xeins:想的人就会自己想;但不愿意想而继续跳针的,吾人没义务还要PO 11/16 09:08
280F:→ xeins:一篇新文不可~就好像台大没有声援者脑补的还要提规划才能主 11/16 09:09
281F:→ xeins:张民法767一样~至於iert努力key了整篇歪理,OK那是他的自由啊 11/16 09:09
282F:→ xeins: 台大没有.....提规划才能主张767的义务 11/16 09:11
283F:推 forsalama:推这篇!! 11/16 09:14
284F:→ xeins:杨志良说过台湾还蛮多人理盲滥情~从这个事件及推文状况,不意 11/16 09:15
285F:→ xeins:外~所以不管Redwing或我,既然有key过推嘘文表达过论述,至於 11/16 09:16
286F:→ xeins:要不要用PO新文的方式被理X滥X人继续跳针乱嘘,那就不必了~或 11/16 09:17
287F:→ xeins:许哪天心血来潮有动力PO新文再说~ 11/16 09:17
288F:→ xeins:简单一句话:iert脑补乱理解黄锦堂的文章意思而作他立场基础, 11/16 09:18
289F:→ xeins:真是够了~但同样地理盲滥情者才不管那麽多,推此文说法就对了 11/16 09:19
290F:→ xeins:反正滥情第一~反正也不会去问黄锦堂他文意是iert所阐述的吗~ 11/16 09:21
291F:→ xeins:若不信x某人对黄师文章的解读功力,若不理盲,去问黄师本人总 11/16 09:23
292F:→ xeins:该信黄师吧?但iert会愿意这麽做吗?各位心中可以试着猜猜看~ 11/16 09:25
293F:推 KarateWu:Keep going, 别让我们失望~ 11/16 09:41
294F:推 Thomas629:原来法律就是真理,真是高潮惹。 11/16 09:57
295F:嘘 dan800512:推iert 11/16 10:00
296F:推 peter4710032: 11/16 10:02
297F:→ dan800512:sorry推错== 是推xeins 11/16 10:06
298F:→ dezuphia:这个世界上合法的烂事还不够多吗?谁盲理阿wwww还顺便攻 11/16 10:13
299F:→ dezuphia:击年会说人家收文浮滥真的是看不顺眼甚麽都可以扯进来 11/16 10:14
300F:推 ShinI09:我不觉得有什麽滥情的,不过就是把问题背後活生生的人还有 11/16 11:35
301F:→ ShinI09:社会关系揭露出来 11/16 11:36
302F:推 whalekame:纵然台大有权可以主张767,但不代表这样做就一定是对的 11/16 11:44
303F:→ whalekame:但这涉及每个人价值观不同的问题就是了 11/16 11:44
304F:推 hpfan:推努力 11/16 12:04
305F:→ windseeker:搞不懂X大怎麽敢那麽大声,懂法律很屌吗? 11/16 12:16
306F:推 smilemily7:推这篇!!特别推最後一段!! 11/16 12:22
307F:→ windseeker:一开始就藐视这个议题,谁想和你讨论? 11/16 12:22
308F:→ windseeker:我指X大 11/16 12:22
309F:→ windseeker:X大以为自己很客观吗? 11/16 12:24
310F:嘘 xeins:所以声援者跟奥姆真理教信徒不就一个样?校方论述,不鸟,因为 11/16 12:28
311F:→ xeins:是反对者,啊那法院呢?同样不鸟,因为法院不公正!就算我(和Red 11/16 12:29
312F:→ xeins:wing)再不客观,至少尊重诉讼~也比声援者反正说到底就是自己 11/16 12:30
313F:→ xeins:正义,法院跟屁一样的宗教心态客观多了~ 11/16 12:30
314F:→ xeins:不经诉讼,对对,所以就是声援者藉以喷口水喷下去喷个没完没了 11/16 12:31
315F:→ xeins:结果也没啥定论然後反正满脑子就是自己立场正确~那你爽就好~ 11/16 12:32
316F:→ xeins:iert若不觉得自己脑补,那就把黄师的论点叫住户拿去法庭上讲 11/16 12:33
317F:→ xeins:啊~既有有道理那还怕啥?所以说到底,声援者反正就是喷口水东 11/16 12:34
318F:→ xeins:拉西扯,在BBS上喷得爽,真在制度上(不论法庭或专题课),iert的 11/16 12:35
319F:→ xeins:歪理早被有识者大力质疑了~但终究这是BBS,所以理盲者蜂拥而 11/16 12:36
320F:推 maggiowang:楼上,我看不到原PO哪里有法院不公正的论述啊。 11/16 12:36
321F:→ maggiowang:法律系统确实不可避免的会有矛盾,所以才需要社会对话 11/16 12:36
322F:→ xeins:上喷口水倒是取暖得紧咧~反正都自己说了算~连黄锦堂的文章都 11/16 12:36
323F:→ maggiowang:因为这里是台大的PTT所以才会把所有议题都认真讨论,我 11/16 12:37
324F:→ maggiowang:看不出这有什麽不好。喷口水的人应该是随便就抹黑别人 11/16 12:37
325F:→ maggiowang:是真理教信徒、而毫无建设性的人吧~ 11/16 12:37
326F:→ xeins:能脑补成作为能事用在无权占有者那边~iert先回答这一点就好~ 11/16 12:38
327F:→ xeins:楼上这种程度,不叫信徒叫啥?连我说的脉络都不看,只知道生气, 11/16 12:38
328F:→ maggiowang:可以禁止不会用全形标点符号还推一大堆文的人吗XD 11/16 12:38
329F:→ xeins:你若生气,你先回答黄锦堂文章到底意思是啥?是iert自以为是解 11/16 12:39
330F:→ xeins:读的吗? 11/16 12:39
331F:→ xeins:我说声援者是信徒,是我在这几篇文(还加上Redwing)屡屡解说, 11/16 12:41
332F:→ xeins:啊声援者们继续跳针扯东扯西,啊这种心态不算仿宗教信徒叫啥? 11/16 12:41
333F:→ xeins:iert扯东扯西,那麻烦他先回答我问的:黄锦堂文章,从哪可看出 11/16 12:42
334F:→ xeins:是iert解读用来帮到这群无权占有者的? 11/16 12:43
335F:→ xeins:以上的涵义是,换言之,声援者们反正也不管文章真意,为了心中 11/16 12:44
336F:→ xeins:自己界定的正义(如同教义),反正就脑充血声援,连法院都该闪边 11/16 12:45
337F:嘘 rogerthelord:手段受到许多人不认同 进行检讨谅解? 我不相信你 11/16 13:11
338F:→ rogerthelord:们在 " 闯进校庆会场 " 的规划中 没做出类似考量 11/16 13:12
339F:→ rogerthelord:但你们还是做了 原因是什麽? 认为自己发生的权利 11/16 13:12
340F:→ rogerthelord:大於在场贵宾校友的权利嘛 11/16 13:12
341F:推 hsz0566:推爆 11/16 13:12
342F:→ rogerthelord: 发声 11/16 13:13
343F:→ rogerthelord:收回校地一事 立意良善 手法不当 你们现在却也立 11/16 13:14
344F:→ rogerthelord:意良善 手法不当回去 11/16 13:14
345F:→ dezuphia:所以到底要花多少时间检讨手段?甚麽时候可以讨论议题? 11/16 13:15
346F:推 taidagood:推推喔! 台湾社会就是很多默默付出的小报但没太多注目 11/16 13:32
347F:嘘 dan800512:你们自己造成大家把焦点放在手段的== 11/16 13:37
348F:嘘 SoranoKid:两边手段都不对,却一定要坚持对方比自己差劲。 11/16 13:44
349F:→ SoranoKid:台大积极协商、居民积极搬迁,两边并行,才能从这里解套 11/16 13:45
350F:推 player6693:为什麽校庆会场不可以抗议这麽的理所当然? 11/16 13:48
351F:推 imaydayaa123:@@ 11/16 13:53
352F:→ SoranoKid:简略说明: 认为抗议很好/还OK/不太OK/不好,四种看法 11/16 13:54
353F:→ SoranoKid:上面已经有人说明了,认为抗议不宜的人也有合理的判断。 11/16 13:56
354F:推 jeffanie:推!!!! 11/16 14:50
355F:推 freekid:推SoranoKid 11/16 14:57
356F:推 yuuirain:推SoranoKid 11/16 15:29
357F:推 Thomas629:哈哈,原来把法条当成唯一真理正义教条就不理盲,去领贞 11/16 16:21
358F:→ Thomas629:洁牌坊算了 11/16 16:21
359F:→ Thomas629:另外,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搞,这件事情连被看见可以协商的 11/16 16:21
360F:→ Thomas629:空间都没有。 11/16 16:22
361F:推 TARK:推 台大河蟹超强的 11/16 16:46
362F:→ TARK:大家事後才说应该怎样 但今天不这样做大家都不会关注这件事 11/16 16:47
363F:推 iloveilliya:xeins为何坚持不回文? 11/16 17:31
364F:推 iloveilliya:上面说"没义务"回文 那你乾脆别推文啦 推文明明较麻烦 11/16 17:42
365F:→ iloveilliya:还挺矛盾的。 11/16 17:43
366F:→ v32732002: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要沦为悲剧英雄 11/16 17:55
367F:推 lys730:没有抗议,轮的到你们这些人来嘴泡 11/16 18:01
368F:推 liltwnboiz:xeins怕回文被打脸吧 11/16 19:13
369F:推 hny6109:推 11/16 21:09
370F:推 a462428:推 但我真的看不懂底下推文在说什麽 XD 11/16 21:24
371F:嘘 xeins:回文打脸?打什麽脸?问iert黄锦堂文章是否针对无权占有者而论 11/16 23:51
372F:→ xeins:声援者们群起装傻,倒是嘴炮跳针强,声援者这种理盲滥情程度, 11/16 23:52
373F:→ xeins:打啥脸?所以我不回文,而是在推嘘文讲出,理盲滥情者们有意见 11/16 23:53
374F:→ xeins:?若有意见则回答黄师观点到底是啥先OK? 11/16 23:53
375F:推 chasel2361:推版主非常有道理!! 11/16 23:54
376F:→ xeins:我嘘原PO是因为原PO鬼扯,而声援者们嘘某前篇质疑文时则是乱 11/16 23:56
377F:→ xeins:嘘一通~OK那请问为何我自认有理?啊那我不是一直请问被iert拿 11/16 23:56
378F:→ xeins:来引论的黄师文章,到底是否iert解读一样的?结果质疑我的诸位 11/16 23:57
379F:→ xeins:全部龟起来,只是嘴炮说啥打我脸叭啦的~这就是各位"不"理盲?? 11/16 23:58
380F:嘘 xeins:Redwing,我,以及其他一些质疑者明明在推嘘文栏位附上脉络与 11/17 00:02
381F:推 iloveilliya:还是不解你为何不回文方便阅读,有人要回也方便 11/17 00:02
382F:→ xeins:论理质疑,结果有用吗?跳针者们依旧跳针兼嘴炮!所以我才不得 11/17 00:03
383F:→ xeins:不说这种自以为义者跟被法院判败诉还自认委屈的奥姆真理教徒 11/17 00:03
384F:→ xeins:有何不同?我正式回文给前几楼那些仿宗教信徒用歪理乱嘘吗? 11/17 00:04
385F:→ xeins:理不理盲的ex.证明,正是我问了N次你们全龟起来的,iert引论的 11/17 00:05
386F:→ xeins:黄师文章,是用於无权占有者吗?! 11/17 00:07
387F:嘘 xeins:到底有没有声援者要回答,iert误用来立论,护航无权占有者的黄 11/17 00:10
388F:推 iloveilliya:既然没用你何必一直推文哩?真矛盾。 11/17 00:10
389F:推 PennySaf:傲娇吧(盖章) 11/17 00:10
390F:→ iloveilliya:就为了嘘文还要等2分钟,又被打断了。 11/17 00:10
391F:→ xeins:师文章,文意到底是不是iert所解读的可适用在无权占有? 11/17 00:11
392F:→ xeins:我要正式回文或嘘文,是我的自由,所以各位对我的自由有异议? 11/17 00:11
393F:推 iloveilliya:有异议。难阅读,有人想回也不方便。 11/17 00:13
394F:→ iloveilliya:虽然有料,一直被打断挺可惜的。 11/17 00:14
395F:嘘 xeins:iert念到研究所,写文章时,立论声援住户的"理由",是误解的教 11/17 00:14
396F:→ xeins:授文意!这不理盲?声援者们只不过自认有理,说到底,还不是就是 11/17 00:15
397F:→ xeins:只凭立场罢了,而iert形式上是研究生,但立论深度也只是作文罢 11/17 00:15
398F:→ xeins:了;不然我问各位N+1次,被iert用来论述的黄师文章,可用在无权 11/17 00:16
399F:→ xeins:占有者身上吗,黄师意思是iert这麽解读的吗?一问就倒,怪不得 11/17 00:17
400F:→ xeins:iert写得洋洋洒洒让理盲滥情者聚众狂推,但声援派一夥龟到现 11/17 00:18
401F:推 PennySaf:不回文让人看得好痛苦喔... 11/17 00:18
402F:→ xeins:在仍然不回答~因为关键是若论理这就很清楚,不再能靠嘴炮~ 11/17 00:18
403F:→ xeins:看到一些嘴炮质疑我的家伙们,龟到现在不敢回答黄师文章,我还 11/17 00:19
404F:→ xeins:正式回文咧? ps.黄师据说星期四在总区有课,不懂iert乱扯 11/17 00:20
405F:→ xeins:只知理盲滥情的某些人,若认为我乱解读黄师,何不亲自问黄师然 11/17 00:20
406F:推 PennySaf:你这些推文还比较像是嘴炮吧 11/17 00:21
407F:→ xeins:後用黄师说法"打我脸",而不是靠打嘴炮来"打我脸"? 11/17 00:21
408F:→ PennySaf:怕你脸被打肿了ˊ口ˋ 11/17 00:22
409F:→ xeins:Pen去问黄师先~你这种喷口水方式跟小孩子一样,我就已经讲出 11/17 00:22
410F:→ xeins:iert歪论的一个症结点:根本乱用学者意思~难道我嘴炮? 11/17 00:22
411F:→ PennySaf:为什麽你说要问谁就要去问啊...这比较像小孩子吵架吧。XD 11/17 00:22
412F:→ PennySaf:你如果期待别人看得懂你说的话,也许可以试着写出一篇像 11/17 00:23
413F:→ PennySaf:口中说的作文,但至少是可以让人理解的文章来吧。 11/17 00:23
414F:→ xeins:就是因为像你这种货色不但程度不够,一路看下来也不针对核心 11/17 00:23
415F:→ PennySaf:龟缩在推文里再说别人都没回答你问题,跟乡民何异? 11/17 00:24
416F:→ xeins:争点去求证(问黄师,结果就一番两瞪眼,不是吗),东拉西扯,所以 11/17 00:24
417F:→ PennySaf:倒是真不知道谁不理性了,这种货色都说的出口(摊手) 11/17 00:24
418F:→ xeins:你不嘴炮?你"怕"我被打肿脸?你不嘴炮? 11/17 00:24
419F:→ PennySaf:也难怪没有人想要回答你问题 11/17 00:24
420F:→ xeins:没有人想回答?因为像你这种货色龟起来根本回答不出黄师文章 11/17 00:25
421F:→ PennySaf:加油唷:) 11/17 00:25
422F:→ xeins:意思~你了吗?因为你们这夥人反正脑补最强,脑补到黄师文章咧~ 11/17 00:25
423F:→ PennySaf:希望有人愿意好心解决你的问题,但前提是要先看懂你的推 11/17 00:25
424F:嘘 xeins:你看不懂我的嘘文,那是你的问题,对於iert乱扯的黄师见解你也 11/17 00:28
425F:→ xeins:程度差无法判断,叫你问黄师你倒嘴炮叫我问~那是你有问题可不 11/17 00:28
426F:→ xeins:是我的问题~ 11/17 00:29
427F:→ xeins:我叫你问黄师是基於若你硬是不相信我的解读,就请原作者教授 11/17 00:30
428F:→ xeins:亲自帮你释疑,你了吗?决不是因为我不懂而我需要去问黄师OK? 11/17 00:31
429F:嘘 xeins:亏iert还研究所咧~研究生立论而不是像前几楼一样喷口水时,就 11/17 00:33
430F:→ xeins:是针对陈述的基础来分析,以iert引的黄师文章为例,惟有嘴炮者 11/17 00:34
431F:→ xeins:倒是根本也不在乎iert是否误用,自顾自继续跳针,这叫不理盲? 11/17 00:35
432F:推 iloveilliya:我并非法律专业一时无法消化文章做出判断,也不能代替 11/17 00:51
433F:→ iloveilliya:iert回答,我可以暂且先凭你的解释说他误用了,但我想 11/17 00:52
434F:→ iloveilliya:说的是,假使今天有个人骂占用博爱座的违法,我可以指 11/17 00:53
435F:→ iloveilliya:出他的谬误,但仍然支持他的立场(不该占用博爱座) 11/17 00:53
436F:推 shotay: 11/17 01:09
437F:→ dezuphia:人家说你误用你就误用!辩解这麽多 11/17 01:33
438F:嘘 xeins:楼上不正打个响亮嘴炮&作为反智理盲的最佳证明? 11/17 01:47
439F:→ xeins:凭着自己设定的正义,至於iert当作正义依据之一的黄师文章有 11/17 01:48
440F:→ xeins:无适用到无权占有者身上,冷静的人就会发现黄师未有此意~ 11/17 01:49
441F:→ xeins:我很上方一开始就这麽论述分析~ze只会响亮地嘴炮说人家说你 11/17 01:50
442F:→ xeins:误用就误用~ 11/17 01:51
443F:→ xeins: dezu 11/17 01:51
444F:嘘 xeins:今天一个很简单明显的法理被iert在乱扯,那大夥难道不正该就 11/17 01:54
445F:→ xeins:此一不再需喷口水的法理面,看看iert是否鬼扯?结果理盲者果然 11/17 01:54
446F:→ xeins:用继续喷口水的行径显示其理盲~也不必管黄师意思,嘴炮说x说 11/17 01:55
447F:→ xeins:误用就误用~真是好嘴炮! 11/17 01:56
448F:推 picnic: 11/17 01:57
449F:嘘 xeins:所以跟中科抗议事件,大家公认抗议学生有理不同~此次绍兴事件 11/17 01:58
450F:→ xeins:理盲滥情者要继续无视台北是社会局的照护责任,而硬要台大迁 11/17 01:59
451F:→ xeins:就无权占有者(只因滥情者自认的历史够久),那请继续冲啊没关 11/17 02:00
452F:→ xeins:系,你们要冲当然是你们行动自由~但这次校方绝对有正当性维持 11/17 02:01
453F:→ xeins:既定做法~然後法院依法判决~...只是可想见,到时声援者们开始 11/17 02:02
454F:→ xeins:大呼小叫说法院不公不义叭啦叭啦的~不意外~ 11/17 02:02
455F:推 gooogle79: 11/17 02:09
456F:嘘 xeins:尤其看到一些无话可说但正显示反正其本来就是只凭立场的家伙 11/17 02:10
457F:→ xeins:们坚持原有立场,杨志良说的理盲,刚好一些ID一个一个自己证明 11/17 02:11
458F:推 gooogle79:楼上好激动XDDD 11/17 02:12
459F:→ xeins:一点都不激动~因为文字无法显示情绪,就算key惊叹号也不代表 11/17 02:12
460F:→ xeins:我激动,只是我愿意key惊叹号而已,key不key根本与我心情无关~ 11/17 02:13
461F:推 gooogle79:是是是XD 11/17 02:13
462F:→ xeins:我也可一路逗号到底~故这只是每个人PO句习惯,不代表激不激动 11/17 02:14
463F:→ xeins:至於g"是是是"叭啦的~又自己证明是个嘴炮者,不意外~ 11/17 02:15
464F:嘘 xeins:总之,这次校方做法不但合法,也会有相当学生支持~所以林彦彤 11/17 02:17
465F:→ xeins:当然可以继续扛着他误解的黄师文章意思,继续自认无权占有者 11/17 02:18
466F:→ xeins:合法,继续跟你们一起冲~然後将来法院支持台大时,继续大叫司 11/17 02:19
467F:→ xeins:法不公~反正情势演变大概也就是这样~你们想坚持己见就坚持吧 11/17 02:20
468F:→ xeins:老话一句,懂的法/理的人自然懂~啊那些不懂的人?当然随便他罗 11/17 02:21
469F:推 christ0ph3r:爆 11/17 02:48
470F:嘘 adolf309:既然这麽有自信就依法行事! 11/17 12:53
471F:推 PennySaf: 11/17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