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oneelse ( )
看板NTU
标题Re: [公告] NTUZLibrary警告乙次
时间Sat Sep 3 03:39:56 2011
※ 引述《someoneelse ( )》之铭言:
: 今日已致电向台大图书馆询问
: NTULibrary为台大校方之图书馆专用ID
: 而NTUZLibrary与台大校方无关,台大图书馆也没有匿名专用之ID
: 为避免该帐号可能对NTU板使用者所造成之混淆与混乱
: 在此警告NTUZLibrary,在公告发表之後,切勿再发表任何文章
: 否则将以乱板处理,所发表之文章将全部劣退
: 先前其所发表之文章已全部删除
再次重新说明一下,之所以说切勿再发表任何文章
原先是考量到NTUZLibrary
除了使用与台大图书馆校方类似的ID
又自称是「台大总图匿名公用ID」
且在签名档表示提供代PO之服务
只要发表文章,就有造成NTU板使用者的混乱或混淆之可能
因而将「用此ID发表文章」视为扰乱看板的行为
方才板主经过讨论,以及衡量上一篇公告所提到的ceiba等其它ID的问题
决定更改警告
只要NTUZLibrary不要再以「台大总图匿名公用ID」
─这个并不属於台大图书馆校方的名目发表文章,也不要以此名目提供代PO服务即可
若在板务的处理上造成各位使用者的困扰或愤怒,在此致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6.201
1F:→ Fewer:ID是无辜的 重点是用的人 09/03 03:46
2F:→ gordonhank:哲人日已远,典型在夙昔 09/03 03:54
3F:→ ivanos:只要不用「台大总图匿名公用ID」,提供代po服务有什麽问题 09/03 08:17
4F:推 im100show:「也不要"以此名目"提供代PO服务即可」 回楼上 09/03 08:36
5F:嘘 cxzdsa:那你用哪一条删人文的?骗人没当过板主>? 09/03 09:59
6F:推 ckcraig:楼上请看看另外规定二 写得很清楚 09/03 10:12
7F:→ j891004:推版主 做就对了 如果大家意见都要考虑那就不用做事了 09/03 11:19
8F:推 yusd24:推一下 09/03 11:56
9F:推 Killua7877:为什麽不送帐号部处理??这个ID已经符合刻意冒充了 09/03 12:04
10F:→ Killua7877:送去帐号部的话 轻则强制更改大小写以兹区别 重则砍帐 09/03 12:05
11F:→ Killua7877:不然万一这个ID跑去其他版冒充总图乱版 要一一解释吗.. 09/03 12:08
12F:→ someoneelse:送帐号部处理需要由校方ID NTULibrary去申请 09/03 12:11
13F:→ someoneelse:我已寄信给NTULibrary表示此问题了 看那边要怎麽处理 09/03 12:12
14F:推 success0409:推板主 加油 09/03 13:20
15F:推 yenchu304:推 09/03 13:23
16F:推 Howard61313:推 (相较之下某狗还真是无法可管) 09/03 13:24
17F:推 tsf73:推 别乱吠 09/03 13:49
18F:推 tomap41017:现在版主真难当,面对这种恶意挑衅的帐号还要妥协 09/03 14:02
19F:→ tomap41017:版主真的辛苦了!!!!!! 请继续加油吧!!公道自在人心 09/03 14:02
20F:嘘 Demolisher:台大总图匿名公用ID 到底有什麽问题? 你凭什麽管 09/03 14:22
21F:→ Demolisher:人家要代po有什麽不行? 只会跟乡民起舞 譁众取宠 09/03 14:23
22F:→ Demolisher:请把删除的文章回复 包括之前kittyyear警告水桶讨论串 09/03 14:24
23F:推 ming1053:代po没问题,但是总图并没有提供代po啊 09/03 14:33
24F:嘘 NTUMED: 09/03 14:33
25F:推 Jobslg:1.支持版主处置,2.下次一看到NTUZ发文,我马上打电话给总 09/03 14:33
26F:→ Jobslg:图检举 09/03 14:33
27F:→ Fewer:总图有自己的ID 他这样就是招摇撞骗 护航有技巧点好吗 09/03 14:34
28F:推 Jobslg:补充:检举使用总图公用电脑上B 09/03 14:36
29F:→ Fewer:要上BSS不会去计中啊 总图电脑那麽难用... 09/03 14:37
30F:嘘 Demolisher:总图有没有ID 是总图的事 骗不骗又怎样? 09/03 14:38
31F:→ Fewer:护航到语无伦次了吗 骗人当然有很大问题 09/03 14:58
32F:嘘 Demolisher:楼上你需要法治观念 骗不骗人在这一点都不重要 09/03 15:01
33F:→ Fewer:PO废文就很重要 你可能需要做人的观念 09/03 15:05
34F:嘘 Demolisher:维护po废文的权利真的很重要 09/03 15:10
35F:→ Fewer:看了某些人在别板的行为 会讨厌板主不意外 09/03 15:11
36F:推 nat132108:管太多 住海边唷 09/03 15:29
37F:→ ivanos:NTUMED, NTUPH, Demolisher, NTUZLibrary, kittyear应该 09/03 15:34
38F:→ ivanos:是同一挂的 09/03 15:34
39F:→ willie6501:BSS是什麽? 09/03 16:41
40F:推 Honiahaka:大概是BullShit System, 胡扯系统吧。 09/03 18:57
41F:→ Fewer:对啊 乡民都在嘴炮 胡扯第一 09/03 19:17
42F:推 chandler0227:版主不是本来就有权认定是否有乱版或挑起争端之嫌? 09/03 20:22
43F:→ chandler0227:按PTT站规,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 09/03 20:23
44F:→ chandler0227:不服可以向小组长申诉~这就是在PTT的程序 09/03 20:25
45F:→ Fewer:有人就觉得上组务不好 呵呵 09/03 20:31
46F:→ chococoo:请问PTT站规在哪里可以找的到? 09/03 20:32
47F:推 chandler0227:PttLaw 置底 09/03 20:37
48F:推 shokanshorin:总有中二厨自以为战板主很爽 09/03 20:59
49F:推 j891004:通通水桶就没事了 09/03 23:44
50F:推 leftbank:总有些莫名其妙来乱版的人,版主加油,不要受影响 09/03 23:45
51F:推 Highflying:PTT是是免费开放给大家用的 又不是公共财产 09/03 23:46
52F:→ Highflying:版主并不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就可以管理 这就是事实阿 09/03 23:47
53F:→ leftbank:若骗人没问题,我用个马英九御用匿名ID, 09/03 23:48
54F:→ leftbank:蔡英文御用匿名ID、Demolisher匿名ID应该也没问题 09/03 23:49
55F:→ leftbank:总有人弄不清楚,ptt不是公共财阿,不是全民共有的阿 09/03 23:52
56F:→ leftbank:很多版都有限制,他版发文100篇後始可发文,注册六个月後 09/03 23:53
57F:→ leftbank:始可发文,上站100次後始可发文,有劣文纪录不得发文, 09/03 23:55
58F:→ leftbank:用分身者不得发文。不爽不要用 09/03 23:55
59F:推 j891004:推不爽不要用 09/04 01:46
60F:推 yrarbilUTN:推! 09/04 21:16
61F:推 froghunter:他不就是NBADOG?? 09/04 22:45
62F:→ Howard61313:不是吧? 09/04 23:01
63F:推 iqnine:支持版主 09/05 15:50
64F:推 Yie: 09/0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