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oneelse ( )
看板NTU
标题[公告] 台大板板规增修条文 2011.08.19
时间Fri Aug 19 02:54:06 2011
NTU板於2011.08.19针对以下板规作修订,现任板主为someoneelse、puppybone99
修订之板规即日生效
一、【看板规定】
〔另外规定〕
(1) 板规未尽事宜,以
Ptt站规、台湾大学校规及
中华民国法律为依据。
(2) 板规未尽事宜,而其文章内容或行为有扰乱看板之嫌者,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适当性,若经认定为扰乱看板,初犯则予以删文,
并於文章标题标注警告乙次,不另公告。
若警告後情况仍未改善,则
依情节轻重水桶处分或劣退。
注:按 PTT站规,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板主有权依情节轻重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与水桶处份。
(3) 水桶期间以分身发言,连同分身自其发言时间起,重新计算水桶期限,
并视情节轻重增加水桶期限。
经前款处分再以分身发言,永久水桶,所发之文设劣文,并移送帐号部处理。
如有重要文章欲於水桶期间发布,或因劣文次数未达门槛无法发文,
请寄信给板主协助代发。
代发的内容会先经板主群审核是否有违反板规,若有违反者则不代发。
此外日後NTU板将增设
发文与推文门槛:劣文篇数 3 篇以下
已寄信请板务站长协助处理
以上
如有疑问欢迎来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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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2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