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fuchi (有鳆鳍的吴郭鱼)
看板NTU
标题Re: [校园] 教学助理制度新制
时间Thu Jun 16 01:43:46 2011
: 对不起,这个部份有点小误会,请容我很简陋的解释一下:)
: 这里的评监值指的是学生填的期末意见调查,
: 但它并不是3.5以下就符合要件,
: 评监值3.5是送委员会程序要件,
: 资格审查委员会後才可以决定结果是停用或维持任用
: 它审查的几个项目是:
: (1)TA的工作心得报告、教师的报告
: (2)对评监值结果,作信度分析
: (3)针对学生填答文字意见(没有任何姓名资讯),交叉参考TA的报告
: (4)TA其他相关资料(例如历年评监值等)
: (5)其他TA申覆的意见及资料
: 委员会经讨论後会表决通过停用或维持任用
: 维持任用的就先不需要往下看,
: 停用的TA,才会有一年的期间不能担任『迈顶计画』下的TA,
: 以及这次新修正的8小时研习的适用问题。
: 修法目的我不能评论,
: 仅就程序作概要解释,希望能有所帮助
我之前虽然有引法条
不过没有把机制说清楚,很抱歉
是否被停用须经「教学助理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如果
维持任用,
仍须在开学前完成 1 小时个别谘询
如果
停用,
则停用一年内须接受研习8小时与缴交心得後方能再度担任TA
但也要另外提醒各位
我用台大秘书室法规搜寻系统
找不到「教学助理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办法
换言之,这个审查委员会采用如何审查机制
应该怎麽运作,谁来审查
目前似乎没有法规明文规定
未来可能要注意该审查委员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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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ino0717:黑机关喔? 06/16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