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ctorhsu (The Hector)
看板NTU
标题Re: [大事] yuyumagic板主
时间Mon May 11 00:04:20 2009
y板主思考中 他应该会修改期限,另外他也承认方式过於戏谑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
1. 关於方式戏谑,实在是让板主难为。
有时候稍微开点玩笑板友推推XD就过去了,有时候又会冒出反感
(可以参考bicycle版,最近水桶公告都超级华丽的...)
其实无非只是想让看板的人可以当个笑话看过去就好
所以我想问题主要应该是「水桶期限是否妥当」
2. tattto的活动影响到版上宣传文依照版规进行的模式
判定为妨碍看板使用,当然符合版规。
故应「由板主决定」其水桶期限。
但是,水桶期限可能会有人认为不妥,关於这点,
大家有没有发现我和y版都不锁水桶文= =?
就是要放给大家意见直接讲 免得动不动就要向站方申诉
(在我po文的时候y板主应该已经在修改了)
所以tattto要水桶,但是或许衡量时间要有个依据或考量,这样大家同意否?
--
如果没有末班车,
我们就数着花瓣去旅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151.18
1F:→ bj26bj:我认为yuyu板主处理不妥,要重新衡量的话应先解tattto水桶 05/11 00:05
2F:→ hectorhsu:不同意 因为确实有水桶必要 期限最小单位是一天 05/11 00:15
3F:→ hectorhsu:所以在衡量结束前这段时间本就该桶 05/11 00:15
4F:推 Energiya:y版主那篇根本就不符合公告要明确的要件 05/11 00:18
5F:→ Energiya:积分范围还跟智商有关....算错double是哪来的? 05/11 00:19
6F:→ QQmmmmmmmmmm:只是想逞威风 05/11 00:19
7F:→ Energiya:就算版规中有自由心证的紧急条款 也不是这样搞的 05/11 00:19
8F:→ Energiya:当个版主发公告文敬业一点很难吗? 05/11 00:19
9F:→ hectorhsu:那不然要怎麽搞?一本正经就是好公告吗Orz? 05/11 00:19
10F:→ hectorhsu:还是说在ntu版这一套就是不行 :p? 05/11 00:20
11F:→ hectorhsu:在bbs上po文有什麽好威风的啊..别继续给y安罪名了。 05/11 00:20
12F:推 Nonchikandes:用点文言来戏谑如何? 05/11 00:20
13F:→ Energiya:当然得正经一点阿 管越大的版越需要有这种认知 05/11 00:21
14F:→ hectorhsu:...... 就是大的版才会出现不单纯的公告文啊= = 05/11 00:22
15F:推 QQmmmmmmmmmm:为什麽是另一个板主出来护航呢 05/11 00:22
16F:→ QQmmmmmmmmmm:这是不单纯的公告文吗 你看那口气像是一篇公告吗 05/11 00:23
17F:→ QQmmmmmmmmmm:充满个人立场和情绪性字眼 05/11 00:23
18F:推 Energiya:不单纯是奇怪案例多 不是公告可以如此不正经 05/11 00:24
19F:→ hectorhsu:Q大 护航两字不可以随便用喔 05/11 00:24
20F:→ hectorhsu:坦白告诉你啦 三位板主彼此都不认识= = 05/11 00:24
21F:→ hectorhsu:我说的就是公告文不太正经 ptt多年来例子不可胜数 05/11 00:25
22F:→ hectorhsu:说穿了只是一句话:有没有人会出来反驳 05/11 00:25
23F:→ hectorhsu:既然有30几推觉得y板主有魄力,gj之类, 05/11 00:26
24F:→ hectorhsu:目前来看民意是偏向不讨厌这种风格吧? 05/11 00:27
25F:推 Energiya:我看各大版除非是跟版主吵起来不然很少这种恶搞的公告的 05/11 00:28
26F:推 QQmmmmmmmmmm:少拿民意来挡不合理的事 大家在GJ是因为不爽那个 05/11 00:28
27F:→ hectorhsu:以上是我的看法,有任何建议欢迎「明确」指出 05/11 00:29
28F:→ QQmmmmmmmmmm:乱检举的家伙 而不是完全同意板主这样的文章。 05/11 00:29
29F:→ Energiya:看这种公告会不高兴的第一个一定是被水桶的吧 05/11 00:29
30F:→ hectorhsu:你又能代表谁了呢?上战20次的Q兄 大家大家的... 05/11 00:29
31F:→ Energiya:他都已经被水桶了怎麽反驳? 真正要引出其他版友反驳 05/11 00:30
32F:→ hectorhsu:你们吵这件事情没有意义啊XD 现在重点是水桶期限。 05/11 00:30
33F:→ Energiya:都已经是太超过其他人也看不下去的情况了 05/11 00:30
34F:→ Energiya:水桶期限 请你们三个版主各算出一个明确的数字 05/11 00:32
35F:→ Energiya:如果算的不一样 请取消这次公告并再发一篇大家讨论过的 05/11 00:33
36F:→ hectorhsu:为什麽要各算出呢? 05/11 00:33
37F:→ hectorhsu:就连法律判刑 类似案例每次也都不一样 05/11 00:33
38F:→ Energiya:因为公告文或公文需有明确的内容阿 如果三个算不一样 05/11 00:33
39F:→ hectorhsu:你要我们三个算出一样数字 乾脆你来算好了 XDDD 05/11 00:33
40F:→ Energiya:就代表 认知不同阿 这种在法院上很难处理吧? 05/11 00:34
41F:→ hectorhsu:我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版规紧急处分时由板主认定 05/11 00:34
42F:→ Energiya:对阿 但是版主有三个 要听谁的? 05/11 00:34
43F:→ Energiya:你有看过法院判决书判几年大家说不一样的吗? 05/11 00:35
44F:→ hectorhsu:所以法院谁是法官就谁判啊 05/11 00:35
45F:→ hectorhsu:这不是很简单吗?你现在是硬要帮tattto出来吗 Orz 05/11 00:35
46F:→ Energiya:不要再乱扣帽子拉 05/11 00:36
47F:→ hectorhsu:总之,我们完全依照版规行事。y版不适宜的地方 05/11 00:36
48F:→ Nonchikandes:关於法院判决书 不好意思插个话 刑期是真的会有差距 05/11 00:36
49F:→ hectorhsu:他自己已经po文说明 05/11 00:36
50F:推 QQmmmmmmmmmm:hector勿扣帽子好吗 05/11 00:36
51F:→ hectorhsu:算了 你爱闹就让你去闹 05/11 00:36
52F:→ Energiya:刑期是认知有差距 不是一个判决书各自表述 05/11 00:37
53F:→ hectorhsu:Q不要只会附和了 没有用的. 05/11 00:37
54F:→ hectorhsu:各自表述勒 05/11 00:37
55F:→ Energiya:对阿 三个版主算出来不一样不就是各自表述吗? 05/11 00:37
56F:→ hectorhsu:当然不是啊 你现在到底有没有要听人家讲话的意思= = 05/11 00:38
57F:→ hectorhsu:现在法院判你三年 你可以去问另一个法官说 如果是你 05/11 00:38
58F:→ hectorhsu:你会判我几年? 另一个法官说:四年 05/11 00:38
59F:→ hectorhsu:这样子你觉得?虽然我不是念法律的我也知道这道理啊.. 05/11 00:39
60F:→ hectorhsu:你现在讲的完全偏离主题了... 05/11 00:39
61F:推 Energiya:是阿 但是这个例子不恰当 今天是判决书已经下来了 05/11 00:39
62F:→ hectorhsu:对 判决书下来了 最多就是发回重判 05/11 00:40
63F:→ Energiya:你拿法院判三年的判决书去问别的法官 他会睁眼说瞎话 05/11 00:40
64F:→ hectorhsu:就算交给三个人来处理 也是讨论後给一个答案 05/11 00:40
65F:→ hectorhsu:而不是你说的三个人各自算 一样才可以判 05/11 00:40
66F:→ Energiya:回你说判四年吗? 今天公告文已经发了 就是执行的问题 05/11 00:40
67F:→ Energiya:判决文本来就是各法官和议之後的结果 会有明确日期的 05/11 00:41
68F:→ hectorhsu:反正我是秉公处理 你想申诉什麽自己去推y的文 05/11 00:41
69F:→ hectorhsu:我懒得跟你慢慢举例说明... 05/11 00:41
70F:→ hectorhsu:我回你人家又会说我随群众起舞在意推文嘘文 05/11 00:42
71F:→ hectorhsu:不回你又是忽视民意版务不称职 ( ′-`)||| 05/11 00:42
72F:推 Energiya:公告文发到不知道判决如何了 还怎麽秉公处理? 05/11 00:45
73F:→ Energiya:如果t寄信给你说他智商是460 积分算起来是0(不算常数项) 05/11 00:48
74F:→ Energiya:要求你把他放出来 你要怎麽秉公处理? 05/11 00:48
75F:推 Tibiris:插个嘴科科 人家定积分哪有常数项... 05/11 00:50
76F:→ Hwender:E大真的有点无理取闹了...智商也没有那麽高的值可以算 = = 05/11 00:51
77F:→ endlesschaos:我倒是觉得重新发一篇正式的公告文 明确说清楚水桶的 05/11 00:52
78F:→ endlesschaos:期限即可 反正水桶事由的确不是莫须有 开玩笑的发文 05/11 00:52
79F:→ endlesschaos:方式也本来就有人接受有人不能接受 05/11 00:52
80F:推 Energiya:我要说的只是在要明确 版主一直听不进去阿ˊˋ 05/11 00:53
81F:→ endlesschaos:hec板主主张的是「的确有水桶事由」所以在判决内最小 05/11 00:54
82F:→ endlesschaos:期限内本来就可以不需更改~~ 05/11 00:54
83F:→ endlesschaos:它可能认为Ener大的意思是要三位有相同意见後才能做 05/11 00:55
84F:→ endlesschaos:出判决吧 05/11 00:55
85F:→ hectorhsu:嗯我的意思就是楼上那样.. 05/11 00:56
86F:推 Energiya:end讲的没错 我要讲的都是公告文要明确的问题 05/11 00:57
87F:→ endlesschaos:底下有一篇重新发出的公告文 两位可以去看看喔 05/11 00:58
88F:→ hectorhsu:我早就看了 = = 05/11 00:59
89F:推 Energiya:至少yuyu还算会知道公告有问题 05/11 01:02
90F:→ endlesschaos:因为他原本那篇本来就不是公告啊...囧 05/11 01:03
91F:推 Energiya:那就是不公告而水桶罗? 好像不是这样吧.... 05/11 01:04
92F:→ endlesschaos:以黑暗兵法来说的话 没公告你要怎麽证明是yu桶他XD 05/11 01:05
93F:推 Energiya:楼上不要挖洞给别的版主跳XD 05/11 01:08
94F:→ endlesschaos:就说是黑暗兵法了 当然要找机会栽它一赃XD 05/11 01:10
95F:推 leo80042:现在倒换Energiya来纠正别人的公告文了....哈哈哈哈哈 05/11 01:36
96F:推 Energiya:楼上院念很深 科科 05/11 01:44
97F:→ loreleiisme:这篇为何要m...? 05/11 02:04
98F:→ r112:因为优文13还没满 05/11 10:48
99F:→ overflow2:推第二点 比某些自以为是的人好多了 05/11 14:49
100F:推 doodoohow:一两百人还称不上大阪 顶多是个琉球...咦? 05/11 20:10
101F:推 ospery:无聊没事干 版主明明就没啥事 有啥好吵 05/1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