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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NTUSA 看板] 作者: yoyo7917 (依然天圣光) 看板: NTUSA 标题: 学生会长罢免提议声明 时间: Thu Dec 4 23:49:47 2008 大家好,我们是一些关心台大事的台大在校学生。面对这一次声明事件的风波,我们有以 下的看法: 一、对外声明也应该有正当性 首先,近来校内一直在争论的并不在於「支持野草莓运动」是否为一合宜的行动,而在於 学生会针对此事发出声明支持并呼吁学生参与的程序是否合法。学生宪章赋予了会长代表 学生会的权限,然而此一权限的行使,尚须经过正当性的检验。 诚如会长所言,学生会所从事的各种事务,固然无法得到全体群众的支持,但因为藉由正 当民主程序的选举产生,即便学生会在施政上不能满足少数人的需求,也应该依从民主多 数决的原则,俾使政策得以顺利施行。至於如何调和少数人的利益与不满,端看执政者的 智慧与手腕,以及良善的沟通互动。 也因此,行为是否合法,需取决於正当性的判断。会长撰文指出,其於十一月十六日凌晨 三点时,认为野草莓运动已经汇集了为数不少的学生声音,然而此一判断却取决於会长的 主观认定,会长也许看到了一、两百人的署名支持,但却忽略其余三万三千余众的台大学 生意见。 公共参与的可贵,在於身为一个国家的公民,能够以自身的判断去决定是否支持某一立场 。学生会声明发出後,舆论大譁,足见有许多同学,对於这项运动,也许抱持着反对、中 立的态度,亦或选择不表态不支持,甚至,拒绝参与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一部分。 会长曾提及,我们应该尊重多元的声音。然而在此事上,却选择以学生会少数决定的单一 立场支持此项运动,会长再三撰文解释,「学生宪章里白纸黑字,权力赋予给谁,制度设 计为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使用台大学生会长的名义,代表台大学生会发言,这是宪 章赋予我的权力,是宪章的设计,不是我自己的诠释或理解,我无意挑战,也不曾踰越啊 。」 我们自然清楚宪章所规定之权限,学生会长代表学生会,此事无庸置疑,一如会长所言,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相信会长对於法规之研究势必比我们更加的透彻入里,因此, 想必会长对於总纲第一条也是知之甚详:「本会为台湾大学代表全体学生之自治团体。」 依简单的三段论法而言,学生会长代表学生会,而学生会又代表全体学生,除非会长心中 有两个学生会存在,否则学生会的声明怎麽会不代表全体学生的声明呢?如果学生会声明 即代表全体学生的意见表示,如此重大的社会争议问题,自是非属一般自治事项所赋予行 政部门之执行权限,学生会擅自发布声明,侵害全体学生之意见表达权,却仍大言不惭的 说自己仅代表「学生会」发布声明。 我们认为,就法言法,会长拥有自治事项的完整代表权限,自不待言,但更进一步推论, 会长的对外声明,也同时代表着全体学生,如此一来,会长还能强行为自己辩护,说自己 并无踰越代表权限吗? 此外,对社会整体观感而言,一校的学生会若发布声明,那声明的民主正当性即便不是代 表全校,也至少是代表着大多数同学的共同意志。学生会在擅於运用法规为自身辩解的同 时,难道刻意忽略了总纲之规定,忘了自己代表着全体学生,而在实质上漠视了绝大多数 同学的意见? 会长也曾经言及,当今天一国的总统明白表示支持某一环保人士的意见时,他的意见不会 自然而然被视同为所有国民的意见,必定会有不同的意见产生。用这样的类比,会长承诺 「学生会」不会压制、否定不同的想法。又在最近一篇回应中,认为会长的发言代表学生 会是无庸质疑的。似乎又是切割表示,会长代表了学生会,却不一定代表了学生「全体」 ? 既然会长阐明了所谓「学生自治」,应该包含对於社会上公共领域的参与,如果连在施政 上对於不能兼顾少数的作为,都必须有仰赖民主正当性的授权。那麽在对外代表发言的事 项上,面对台大学生更加分歧多元的意见时,岂可罔顾正当程序,迳自对外发布代表全校 学生的支持声明? 此举岂无侵害尚未表态同学的表意自由?将自己认为该支持的价值加诸在所有人身上,与 漠视人权不许人民表达其他意见的滥权政府有何不同? 况且,声明既缺乏正当性,我们更想问的是:为何会长必须赶在那个时间点发布声明稿? 实际上有如此急迫性的存在吗? 这样一种充满高度政治争议诉求的运动,在社会上势必是充满分歧意见。莫非此一情形会 长事先并无审慎考量?若是要汇入更多的学生力量,也应该让学生有更多充分讨论与资讯 知悉的权利,而非迳自以一纸声明发出,企图在第一时间获取社会高度认同。 在校园民主程序中,透过公听会的举办不也是个适法合宜的选择?提案予代议民主机关审 议并作成决议,也是可思考与实务运作的正常方式,选择一个方式让更多人可知悉,并且 有选择是否加入或是支持的表意自由,此时号召更多的学生参与,不才是一个更加适当的 方法吗?然而,会长却不采此途,如此急迫地以发出声明稿为第一首选,其中关节堂奥, 莫非有什麽他人无法领会的急迫性在? 二、学生宪章的正确诠释 诚如上述,我们认为此一对於社会公共领域的发声,必须具备民主正当性。学生宪章第一 条规定,台大学生会为代表全体学生的自治团体。而此处的代表性是根源於正当民主程序 ,也因此所谓的自治 ─ 也才是学生会可以全面代表的范围。 至於自治的范围,仅包含当我们投票给会长所可能预见的事项:活动的举办、校园福利的 争取等。但不包含涉及到对於一般公共议题的立场表达,更遑论对於紧急事件的对外声明 。因为此时的立场表达并未经由正当民主授权程序,也没有在规程里有着明文的紧急命令 等程序规定。 况且,事件发展至今已即将届满一个月,无论从结果或从当下情境所得资讯综合考量,都 无法得出对其之支持或反对具有如此的急迫性的结论,以致於会长必须在短暂的时间内, 作出如此影响学生权益甚钜、破坏三权分立运作至深的声明。 至於对宪章的不同解释,这是立法的缺失?还是宪章设计者一开始就赋予会长的权限?会 长在面对学代的质疑时,也曾经以美国总统有对外宣战的权限为例,论及仅在国会不通过 时方可否决其效力,将此次的声明比拟为一种行动的宣示。但若是没有审议总统行动宣示 的权限,又何来否决之可能?同理可证,若是会长认同学生会长可以与美国总统相比,又 怎能以第七条的代表权限,认为这就是宪章赋予给会长的权限而不需要受到任何立法权的 制衡? 学生自治组织在台大校园内,是依据三权分立的理想而来。美国总统对外的行动宣示除在 紧急情况对外宣战得事後向国会追认外,凡是缔结条约、媾和等等,都还是需要国会的审 议许可。这是美国总统制之下,国会的立法权对於行政权涉及对外事务时,所采取的正当 性授权方式。 既然会长将学生会与学代会的关系,在备询时以美国总统制相比拟,加上会长本身对法律 的洞悉,岂会不知此一授权程序?也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现行的制度下,若是依据三权分立 的构想,宪章反而赋予了会长过大的权限。会长针对校园之外,社会上特定议题立场的表 达,在宪章明确授权赋予其代表全校学生的前提下,代表权的范围与限缩自然必须厘清, 以杜争议。 宪章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会长的对外权限要受到立法拘束。可是正当性的考量应该凌驾於合 法性之上,这也是野草莓修改集游法所依据的道理。会长亲身参与此一活动,对於此一诉 求应该更加明了才是。也因此在正当性的考量下,宪章既然没有明文规定立法对於类似事 项的声明授权,那麽总纲所谓的「自治」二字,应该限缩於我们投票所授权的那些校园事 务,并以日常一般可得预见之事务为依归。 依据体系解释,第七条的对外代表权也应局限在与校园内部的自治事项有关议题之上。会 长屡次引用第七条的规定强调自己有代表权限,却忽略了代表事务的本质不同。自比为总 统制,却将宪章依据三权分立设计失当的部份解释为会长被赋予的权力,将法律曲解至此 ,如同一张空白授权的支票,恕我们难以苟同。 三、体制内的最後手段 事情发展至今,学生会以该团体内部意见凌驾於台大全体学生之上,於屡次回应中不断以 支持人权为由,以野草莓的诉求正当性来形塑自己行为的合理性。然而,在扞卫民主法治 的同时,学生会却在手段的行使过程中,完全舍弃对於正当程序的坚持,以「目的合法」 的论调阻却「手段非法」,令人费解。 面对学生会坚持其对於自治之想像,我们赞同学生关心公共事务,我们之中其实也不乏实 际参与静坐的学生。但经过综合讨论之後,我们的共识是,没有经过正当性授权的对外声 明,我们不认同,也不能接受。 面对NTUSA版上的意见表达,所见者仅是坚持己见却不能有所改善的回应,以及立法权无 法对於此事有所制衡的失望。在以言论抨击无效,甚至欲透过体制如弹劾程序之发动,却 发现其聊备一格,根本无从行使,连学代会正式提案谴责,也无法对行政权形成压力…… 穷尽一切方法後,在体制内的选择下,我们发现仅能主张罢免一途。首先进行三百分之一 人数门槛的提议连署,成案送交至学代会,经选委会查核後在十日内进行二十分之一人数 门槛的提案人连署,最後投票。 罢免成功并非易事。然对於我们而言,提议连署只不过是一个方式,我们希望能让更多台 大人知悉这次对外发言的事件。目前我们已经从身边的同学开始做起,传阅理由书以及连 署提议单,如果你认同这样的理念,也可以自行下载连署提议单: http://homepage.ntu.edu.tw/~b97a01250/list.doc (连署完後投入男一舍120信箱),透 过这次行动,我们期望让更多同学知悉自身的表意自由受到侵犯,以及程序上不正义对於 学生自治的戕害。 共同提议人: 司法一 林子轩 财金三 罗有渝 历史三 吴泓谕 工科四 吴政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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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0.31
1F:→ yoyo7917:如果板主认为这篇不适合出现在NTU板,请告知我,我自D 12/04 23:50
2F:→ yoyo7917:谢谢︿︿ 12/04 23:50
3F:推 witchrobin:你们的连结没办法显示@ @ 12/04 23:55
4F:推 callmechris:一堆台大人连学生会长是谁都不知道 怎麽罢免... 12/04 23:58
5F:→ yoyo7917:已修正,谢谢 12/04 23:58
※ 编辑: yoyo7917 来自: 140.112.240.31 (12/05 00:04)
6F:推 Integra1:喔喔喔喔喔@@!! 12/05 00:12
7F:→ carterdunk:总之 凡是有关政治因素的活动皆应尽量避免出现於校区 12/05 01:00
8F:推 yuyumagic424:此文具争议 故想回文者请至NTUSA板 12/05 01:00
9F:推 yuyumagic424:刚已删除由NTUSA转来的一篇回文 12/05 01:00
10F:推 Energiya:不过若是有争议也应该比照上次1106正反各留一篇吧? 12/05 01:12
11F:→ Energiya:这样把反对意见删掉适当吗? 12/05 01:12
12F:推 Honiahaka:那本文为何保留? 12/05 01:23
13F:→ Honiahaka:NTU板现在是定位为一切台大事物的美好面相板吗? 12/05 01:25
14F:→ Honiahaka:难道台大的一切都没有争议吗?为什麽可以以此为理由删除 12/05 01:26
15F:→ Honiahaka:删除文章? 12/05 01:28
16F:推 yuyumagic424:保留是因为本文当宣传性质 12/05 01:30
17F:推 yuyumagic424:你那篇是因为你从NTUSA板转来 12/05 01:30
18F:推 yuyumagic424:在某板回文又不断转至它板 战火烧来烧去实无必要 12/05 01:31
19F:→ Honiahaka:难道这里的同学不需要知道本篇声明中与事实不符的部分? 12/05 01:34
20F:推 yuyumagic424:的确需要知道反方意见 因此我推文请大家可至NTUSA板 12/05 01:35
21F:推 yuyumagic424:你若只在这个板回文 我只会希望你回在那个板 12/05 01:36
22F:推 yuyumagic424:现在因为你是两边都有 所以我就先删了 12/05 01:36
23F:推 yuyumagic424:这样好了 请你再转一次 以示反方文章在板上 12/05 01:38
24F:推 Zawar379:难道台湾人不需要健康..!!! (误 12/05 01:39
25F:推 yuyumagic424:但毕竟NTUSA板才是学生会板 所以希望集中在那讨论 12/05 01:39
26F:推 Honiahaka:我觉得我自己那篇并不是所谓「反方意见」,所谓反方是建 12/05 01:39
27F:→ Honiahaka:立在与该篇文章核心价值进行对话的状况下,我的文章只是 12/05 01:40
28F:→ Honiahaka:指出此篇声明有错误引用、语事实不符的部分,这并不是 12/05 01:41
29F:→ Honiahaka:「持反对意见」,而是「举出与事实不符」 12/05 01:41
30F:→ Honiahaka:以这种文章占掉「反方」在一个限制讨论的板上的名额实在 12/05 01:42
31F:→ Honiahaka:太浪费了。 12/05 01:42
32F:→ Honiahaka:而我仍然对NTU板限制讨论有争议的文章表达不满与抗议。 12/05 01:43
33F:推 yuyumagic424:不是凡有争议都限制,而是这本来就是NTUSA板的话题 12/05 01:44
34F:推 yuyumagic424:而且你那篇也是NTUSA转来的 12/05 01:45
35F:推 yuyumagic424:我说过了,若你只在此板回文 我并不会删 12/05 01:45
36F:推 yuyumagic424:这样应该不算限制 只是希望大家集中讨论 12/05 01:45
37F:推 Honiahaka:多次未经与作者沟通直接删除文章已经把你的想法说明的 12/05 01:48
38F:→ Honiahaka:非常清楚了,如果真的出於善意你有更好的作法。以上。 12/05 01:48
39F:嘘 ftmd:先嘘好了 太弱了吧 你没看到今年的学生会的努力吗? 12/05 01:58
40F:→ ftmd:你没注意到以前都没有"学生会福利部"这词吗? 你以为今天是谁 12/05 01:59
41F:→ ftmd:再帮你关心___(太多了 不胜枚举 请搜寻"福利")? 12/05 02:01
42F:推 kihifung:喔喔喔 跳针青年出现了吗? 12/05 02:01
43F:→ ftmd:只为了一件事情就要抹煞掉他其他方面的努力? 加油 好吗? 12/05 02:02
44F:推 emmaloa:决不能因为A钱就抹煞掉一个人的努力阿阿阿 12/05 02:14
45F:推 kihifung:所以是这样「其他方面 - 一件事情 > 0」? 12/05 02:16
46F:推 kaito12:嘘文的太弱了,另外赞同板主作法,留宣传文规定转移阵地就好 12/05 02:21
47F:→ ftmd:想请教楼上,为何你如此认为? 12/05 02:25
48F:→ DOOT:为啥我找不到本文有提到抹煞会长其他方面的努力? 12/05 02:31
49F:→ ftmd:楼上 他压根没提呀 这就是抹煞;不然你觉得好看的电影节是凭空 12/05 02:38
50F:→ ftmd:冒出来的? 12/05 02:38
51F:→ DOOT:他开宗明义就说是对这次声明引起的风波的看法欸… 12/05 02:41
52F:→ ftmd:是啊 可是光是为了这个事件就要抹煞掉他其它方面的努力 罢免 12/05 02:46
53F:→ ftmd:掉他 不太合宜吧? 可以针对该事件讨论就好了啊 12/05 02:46
54F:→ newbrand:不就是讨论到没有交集才会提罢免案吗...= =a.. 12/05 02:50
55F:推 Honiahaka:那是学生会板没有交集啊。学代会的谴责案根本还没讨论完 12/05 02:54
56F:→ Honiahaka:该不该谴责都还没确定这几位提案人就当学代会是施压无效 12/05 02:54
57F:→ Honiahaka:了。 12/05 02:54
58F:嘘 Honiahaka:倒是可以嘘这个:会长引用美国宪法的时候在解释什麽发 12/05 02:57
59F:→ Honiahaka:声明的人有没有听清楚?她在解释「法律赋予行政立法双 12/05 02:57
60F:→ Honiahaka:方共享权力」与「法律仅赋予单方权力」的差别,在美国 12/05 02:58
61F:→ Honiahaka:发动战争是前者,在台大对外发表声明是後者! 12/05 02:58
62F:推 hiyagu:就我所知罢免案如果通过的话,只有学生会长下台,学生会目 12/05 06:39
63F:→ hiyagu:前团队会继续运作,由副会长接任会长职位。所以f大的疑虑 12/05 06:39
64F:→ hiyagu:是多余的 (我也觉得今年福利部很强大) 12/05 06:41
65F:推 ChienFong:一开始护航的就只会跳出来用"学生会做很多事"来装傻 12/05 09:05
66F:→ ChienFong:就是没一个人敢诚实面对质问 会长躲在底下装死不肯上线 12/05 09:06
67F:→ ChienFong:这算什麽? 不就跟台上的装死领导人没两样 12/05 09:06
68F:→ ChienFong:後来还有跳出来说咱们应该理性讨论 不要扯一些543 12/05 09:06
69F:→ ChienFong:这一番话一整个婊到想用学生会做很多事来转移焦点的人 12/05 09:08
70F:→ ChienFong:还有人说什麽"嘘的都只有那些人阿" 12/05 09:08
71F:→ ChienFong:野草霉也只有那些人阿 要不要乾脆放给他们冷死算了 12/05 09:08
72F:推 booksale:做很多事情是干部优秀不是会长好 12/05 09:11
73F:→ ChienFong:选举的时候混进宿舍一间间闯不够 现在野草霉怕没人支持 12/05 09:11
74F:→ ChienFong:要不要再来闯一次门? 冬天没什麽人上空 民怨应该比较少 12/05 09:12
75F:推 booksale:闯宿舍是怎麽回事? 12/05 09:13
76F:推 ChienFong:当初学生会长选举有一班候选人直接闯进宿舍 一间间闯 12/05 09:18
77F:→ ChienFong:闯到後来引起民怨 当时还有人护航说为什麽宿舍不能闯(茶 12/05 09:20
78F:推 booksale:那後来有道歉吗? 12/05 09:21
79F:→ ChienFong:不知道╮(﹀_﹀")╭ 也没去查到底是谁闯进来 12/05 09:24
80F:嘘 ftmd:hiyagu booksale 优秀的干部是需要优秀的会长的 不然1.凭什麽 12/05 10:30
81F:→ ftmd:他们要当你的手下 帮你做事? 要是你有糟糕的上司 你还想干吗? 12/05 10:30
82F:→ ftmd:2.还有很多事情是需要会长的 12/05 10:31
83F:嘘 ftmd:如果是如newbrand所言的罢免动机 那也不对吧 跟人没有交集就 12/05 10:38
84F:→ ftmd:要拉他下台? 12/05 10:38
85F:推 benjamin1313:代表权问题是滥觞,但会长的狡辩是导火线 12/05 10:42
86F:→ ftmd:狡辩? 到底是谁在狡辩 请弄清楚了吧 12/05 11:00
87F:推 booksale:会长啊 12/05 11:06
88F:推 george31708:所以f是说,因为会长作过很多事,所以可以乱来吗? 12/05 11:07
89F:→ ftmd:楼上上 是要开始战那篇文了吗? 12/05 11:19
90F:→ ftmd:楼上 首先我不认为他那件事算是乱来(要战了吗?) 再者 我是觉 12/05 11:20
91F:→ ftmd:得以他的能力 以後如果有他这样的会长是台大人的福气 我不是 12/05 11:21
92F:→ ftmd:看以前 是看以後 12/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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