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改革电子报 RevoLAWtion\● ● ● ● ●/
第十九期 2008.04.2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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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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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期:
新闻快报:中国开放台湾学生参加中国司法人员考试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1 R3: 封面故事2 R4:封面故事3 R5: 联络我们
关於法教改
大家好!去年五月,我们几位法律系同学共同组成「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希望在学生之间
推动法学教育议题。我们的工作主要分三个部分:
政策研讨、
现状检讨和
推广教育。
我们认为,做为一位法律系学生,我们是法学教育的主体。法学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要能回应
社会需求,对於现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们应该有所了解以知其之局限。做为未来的司法实
务人员,我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培养观察能力和学习思考,以助於未来的改革。
法
学教育制度的争论,不应该排除现在学生的参与,否则只是脱离现实之学术讨论。
我们办了这个简单的
BBS电子报,每周发一期,希望让没有接触过此议题的众多同学,也能
花个几分钟认识一下法学教育所涉的问题。
本期将报导上周中国司法部开放台湾学生参加其
司法考试的新闻,而我们日後也会做出更深入的报导,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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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则来自中国大陆的消息:
http://0rz.tw/2c3Zq
中国司法部:今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中国司法考试
在国台办今(16)日上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宣布,
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中国司法考试。
丁露表示,凡符合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
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相同,须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
,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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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露说,可参加司法考试的台湾民众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要具有台湾居民的身份;二是
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在学历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四是要求品行良
好,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此外,
台湾居民已取得其他国家国籍,就不能参
加司法考试。
丁露表示,司法部正在研究和制定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办法。具体实施
办法将由司法部结合2008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适时予以公告。
丁露表示,近年来,台湾居民和法律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话谘询等方式,表达希望能够参
加大陆司法考试的迫切愿望。台湾居民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在大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编辑群: 本期丁露出现真多次......附注一点: 中国的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主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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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有利於增进海峡两岸交往,并为两岸提供便利的法律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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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来胜转载普法网的新闻:
http://www.lawyerstep.com/Web/news/new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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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峡两岸的经贸交流逐渐密切,专精两岸法律的人才需求也渐增。这次中国司法部开
放台湾学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象徵着日後将有更多的法律人可以纵衡两岸,处理日渐繁
杂的两岸法律问题。而法学教育改革小组亦将会持续关注中国等国的法学教育与法曹养成
,提供即时的资讯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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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能也不应该缺席!我们一起行动吧!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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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参加法改小组会议"
我们会在下次开会时通知你,让我们一起来
关心法改,共同讨论,行动参与!!!
法改小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revolaw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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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台大法律系学会学权部
负责人 陈家庆constantin
本期撰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编辑群 时玮辰 许仁硕 吴允中 陈家庆 萧淳尹 王誉芳 王姵心 陈力宇
出刊日期 2008/04/25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下一期: 劳动节後一天 再谈律师之退场机制 敬请期待!
※ 编辑: revolawtion 来自: 140.112.211.35 (04/2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