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改革电子报 RevoLAWtion\● ● ● ● ●/
第四期 2008.01.04 ■X■X■X■X■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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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第二试的科目变革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法改最前线 R5:联络方式
大家好!今年五月,我们几位法律系同学共同组成「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希望在学生
之间推动法学教育议题。我们的工作主要分三个部分:
政策研讨、
现状检讨和
推广教育。
我们认为,做为一位法律系学生,我们是法学教育的主体。法学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要能
回应社会需求,对於现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们应该有所了解以知其之局限。做为未来的司
法实务人员,我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培养观察能力和学习思考,以助於未来的改革
。法学教育制度的争论,不应该排除现在学生的参与,否则只是脱离现实之学术讨论。
我们办了这个简单的
BBS电子报,
每周发一期,希望让没有接触过此议题的众多同学,
也能花个几分钟认识一下法学教育所涉的问题。现在法学教育体制下的学习都较为被动,希
望借由讯息流通,让更多的同学能够了解和思考法学教育的意涵,能够知道现在的问题和处
境,或甚至进一步讨论和加入。
本电子报预计前几期从
11月27日刚通过立法院朝野协商的「
高等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考
试条例草案」开始谈起,分几次讨论我们认为新制的许多问题,再从这些问题出发,介绍一
些法学教育的基本议题。上一期讨论第一试究竟应采用
及格制或门槛制,这一期讨论新草案
第二试的科目变革,下一期则将探讨新研议的
考训合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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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试的科目变革
在先前朝野协商通过的版本当中,加考了
外文、
法律伦理和
综合法学三科,本期将针对
新增的这三门考科,试做讨论。
难以否认,考试科目对於教学及学生学习的方向,有着相当大程度的引导作用,考什麽
样的科目,正反映出了我们对於法曹能力与素养的期待。但如何引导?引导到何方?这就不
能不问:
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法律人?这个问题有许多可能的答案,比方说法案中加考外文
、法律伦理和综合法学,正显示出了一种对法曹重视法律伦理、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多元
的专业能力的期许。但
蓝图易构,如何付诸实现则是更大的考验。所采取手段是否有助於目
的之达成?达成之效果如何?达到效益的同时若可能将在其他层面造成弊害,则损益衡量下
是否应采行?都是必须审慎考虑的。
法律人需要有国际视野,这是当前社会的一种主流期待,但
考外文是否便有助於提升国
际视野的目标呢?这牵涉到如何考的问题,比方在目前商务法律国际化的趋势下,命题者是
否也当将当前国际商务的共同规范引进试题?更根本的来说,究竟要测验的是「外文」还是
「法律专业外文」?比方像西班牙文为世界上的重要语系,但就法律专业而言,先进法国家
少有西班牙语系者。所以所考量的目的不同,考科的衡量标准也会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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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思考,外文或「国际视野」,又应否成为法曹的「必要资格」?
其实就一般社会
大众而言,对於法曹能力的首要考量并不是外文程度,而是法律专业能力。或谓现在台湾对
於国际商务的法律人才需求甚殷,但是否就应以「国际商务能力」做为全体法曹的必要资格
?业界的需求固然重要,但法曹并不是只为产业界服务,
我们需要的是能够服务整个社会各
层面的法律人。我们应该
提供多元的发展环境与前景,能够适才适所,培养出能符应各个领
域的法律人,而不是针对特定需求去刻画「理想」的典型。
在法律伦理的讨论上,在
法案中对於法律伦理要考的内容都不甚清楚。法律伦理要考什
麽?是考目前社会许多人认为法律人所缺乏的良心和道德吗?但抽象的良心道德,并不是考
试能考出来的。是法律人在职业上具体的行为规范吗?以国外经验观之,或许较有可能。但
就现在的社会观感来看,多数人对台湾法律人的诟病似多在良心与道德问题,而不是前述的
行为规范。若是如此,则考法律伦理是否真能符合社会期待,亦生疑问。
当然法律人职业上
的行为规范,是应重视的课题,但目前台湾相关领域似乎尚未有充分的讨论,或许在学界积
累一定研究成果和有一定程度的共识後,考出来才可能有所裨益。
在综合法学的讨论上,如今的难题也是法条对考什麽支字未提,仅提及由考试院订之。
在此情况下,综合法学的目的就更为难知。综合法学是为了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贯通吗?还是
要求学生要有包山包海的知识呢?若为前者则偏重者当在基础观念的运用和推衍,若为後者
则应试内容将不免於各科的大杂烩。总而言之,
尽速厘清相关问题确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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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最前线
三合一法案後挡下後之工作
虽然三合一法案在立法院被挡下,但法学教育改革的脚步不会因此停顿,只是无法预见
未来各单位和势力的角力结果。拥有考试科目修改权的考试院和其他拥有法案提案权的各院
和各部会,都是推动的可能势力。但在新的立委上任前,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
学界能有持续
的讨论,并且能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抓回法学教育改革的主导权。
法案被挡下来後,原本教育部筹措要用来办新的法专所的经费,有希望转给现在的法律
系所。现在由陈惠馨老师主持各法律系所主管组成的
「法学教育及国家考试改革论坛」目标
即在能提出改革办法,以争取此项经费。在过去的论坛会议比较有共识的包括:现在法学教
育真的有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必需要改进;
法律系进来的学生很好,但现在法学教育没
有办法把学生变更好;由各学校提出自己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办学目标,以台湾为整体培养
多元之法律人才,并建立多元之法律系所评监标准,各学校发展出学校特色和专长;法科教
学法之研究改进,各法律系所之资源共享;了解实务界对於法律人才的需求,期望能有助法
学教育之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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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awtion 法学教育改革电子报
出版者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台大法律系学会学权部
负责人 时玮辰 wei101101
本期撰稿 萧淳尹
编辑群 时玮辰 许仁硕 吴允中 陈家庆 萧淳尹
出刊日期 2008/01/04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法改最前下一期:考 训 合 一
※ 编辑: constantin 来自: 140.112.211.35 (01/0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