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ets (果子狸)
看板NTU
标题Re: 台大,太令我失望了~(人心啊~)
时间Tue Dec 18 13:24:52 2007
刚才去校警队关切一下案件的发展(参照我的前一篇)
聊不到几分钟
另一个学弟来报案
他是在总图B1自习室NB被偷
我问他 怎麽被偷的?
他说:是睡觉起来,发现放旁边的NB不见了.............
很夸张厚!!
B1自习室门口有写: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可能以後又要再加一条:
在自习室休息时,请紧抱着您的贵重物品或NB睡觉。
如果连睡个觉
都要担心放身边的东西被偷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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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赖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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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4
1F:推 oldfatcat:......我能说「谁叫你睡觉」吗 @@ 12/18 13:27
2F:推 ikuze:....放在旁边的NB被偷.....这些小偷会不会太夸张 12/18 13:34
3F:推 jarlinlove:在NB旁边睡觉还敢动...这小偷也太嚣张了吧@@ 12/18 14:03
4F:推 f575739:小偷实在太嚣张了= = 都没有监视录影器可以调阅抓凶手? 12/18 14:06
5F:推 smlisa:不能公布阿~法官判定前会侵犯肖像权喔 12/18 15:33
6F:推 pedroremorse:在图书馆睡觉的时候记得要将贵重物品压在手臂下 12/18 17:36
7F:推 lee5lung:那不是把东西压坏了 小偷太猖狂了= =+ 12/18 17:41
8F:推 DreamLoser:为什麽小偷这种人渣还会活在地球上??????? 12/18 18:16
9F:推 andrewchiang:难道不能再侵犯肖像权的前提之下调阅录影带吗? 12/18 19:09
10F:→ andrewchiang:如果确定影片中的人是小偷 那应该不算侵犯吧? 12/18 19:10
11F:推 OohonaoO:如果会...那麽摄相机就不能存在了...因未在经过本人同意ꐠ 12/18 19:29
12F:→ OohonaoO:之下 擅自拍摄他人之影像 也算偷拍吧 XD 12/18 19:30
13F:推 popshake:好夸张喔..... 12/18 19:34
14F:推 madrichard:应该能报警吧 新闻不都有演拍到小偷 然後警察就去抓了? 12/18 20:44
15F:推 wai0924:反正有肖像权~ 12/18 23:54
16F:推 kissinwang:那干麻浪费钱装摄影机~~~~ˋˊ 12/19 04:36
17F:推 RUT:看到讨论串月薪八九万的教官遇重要业务喊"肖像权!"就一肚子火, 12/19 10:17
18F:→ RUT:我3辆部署在NTU的捷安特有1辆後轮破胎,我想送给第1个答对教官 12/19 10:18
19F:→ RUT:月薪正确数字的乡民(但要自修後轮),请问版主若这样发文妥当吗? 12/19 10:20
20F:推 b94613038:所以说 有一些"台大学生"是贼罗... 12/19 13:18
21F:→ sluttysavage:讨厌!!!!!过份耶 12/19 16:42
22F:推 oo000oo:回覆RUT,应该没问题 12/19 19:33
23F:推 RUT:那我明天去把後轮以外的部份先整理一下,各轴承链条上上润滑油, 12/19 20:40
24F:→ RUT:不顺的地方整修一下(维修单车是我的兴趣之一),准备来斩鸡头... 12/1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