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gan (往事并不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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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就算踽踽独行 也要争回资遣费
时间Sat Mar 7 09:16:12 200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today-work5.htm
自由电子报 2009-3-3
就算踽踽独行 也要争回资遣费
文/林重匡
我原先是在翡翠杂志担任文字编辑。去年9月下旬,公司杂志被迫下架,
後来便利商店虽然声称可以上架了,但社长却表示,因为董事长老是让
他垫付杂志社的费用开销使他吃利息,因此和董事长谈判,希望可以先
拿出一笔钱以供周转再上架。
资方无故停刊、缩减半薪
在董事长不肯的情形之下,我真不敢相信,社长就宣布停刊,同时无故
把被下架的该月份薪水减成半薪,请大家不用来上班了。但,当月我们
是上全月班,而且整个月都在制作下期内容。
大家在被积欠薪水又无资遣费的情况下,原先总编辑召集大家共同上劳
工局协调,资方自然不愿出席,更不可能开出「非自愿性离职证明」给
大家。於是,劳工局教我们「寄存证信函给资方」请求偿还积欠薪资,
若仍不还就寄第二封表明「解除劳动契约」,并可凭藉这两封信函交回
第三科申请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劳方内部决裂 私拟赔偿协定
然,值此之际,劳方内部却出现决裂。总编辑态度突然转变,原本和记
者约好要一起上劳工局再请教後续事宜,同时并备妥各人薪资资料打算
共同寄发给劳工局检举「薪资低报」情事,但是赴劳工局当天却与部分
记者一同缺席,同时并要求收回检举薪资低报的个人资料,表示不检举
公司了。
当日出席的记者自然耳语不断,认为少数人已与社长谈好「赔偿协定」
,再加上劳工局承办小姐表示我们内部有人放出消息说老板决定赔钱了
事。同事10人於是产生分裂,开始各自行动。
即使分道扬镳 犹念团结与共情谊
我独自到了第三科,冷冷的长廊早已没有大家共同凝聚的热力,不过,
我却还能感觉到昔日大家陪伴共行的温暖,指引着我怎麽做。劳工局确
认了我寄出的存证信函,资方确实也拿不出我的离职证明文件,只好开
给我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人不在了,但是精神还是存在缭绕着我的情绪氛围。我好怀念一开始大
家都很齐力共心的同事情谊,若不是当初大家的团结与共,我也不可能
知晓这些步骤走到这最後一步。
尽管至今大家似乎都已经各奔前程而分散,但在我心深处依然记得,大
家流浪在公司楼下咖啡馆、餐厅、豆花店,为着怎样争回自己权益,其
中一人跑去邮局买存证信函、一人拟文、一人影印,其他在室内的同事
还邀来打过官司的朋友一同加入讨论的温馨影像……。
也许现实生活中,大家後续都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方式分道扬镳
,然而有些温情的回忆,在我心头却是永远也不会落幕。
〈专家建议〉倒闭非所愿?劳资双方停看听
‧资方:依法办理资遣通报
事业单位应将被资遣离职员工之资料於「离职前十日」通报当地主管机关
及公立就业服务机构。逾期未办理「资遣通报」,依据「就业服务法」第
68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劳方:先寄存证信函给资方
记得,先「寄存证信函给资方」请求偿还积欠薪资,若於期限内仍未补发
,则寄出第二封表明「解除劳动契约」,届时,即可凭藉这两封信函交回
各县市劳工局专责科室,申请「非自愿性离职证明」,并可依「劳基法」
第14条第1项第5款规定,要求资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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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总有相会时(作曲:张勇强 填词:吴念真)
咱来合唱这条歌 大声来合唱不免惊 今夜离开後分东西 何时再相会谁人知
知己惜别免目屎 千言万语放在心内 朋友这杯饮乎乾 醉乎茫茫也不惊
前途虽然一片茫茫 艰苦也不惊 坎坷路你我相照顾 从今後各人走自己的路
过去的情份不通来袂记 天涯总有相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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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