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l1989 (大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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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菁] 第四十届菁英盃全国大专院校辩论比赛邀请函
时间Sun May 23 23:53:42 2010
第四十届菁英盃全国大专院校辩论比赛邀请函
受文者:各大专院校辩论社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旨:邀请各校辩论性质相关社团参加第四十届菁英盃全国大学院校辩论赛
说明:
一、比赛时间:民国九十九年八月九日(一)至八月十一日(三)
二、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法律暨社会科学院校区
(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二十一号)
三、比赛制度:新式奥瑞冈五五四制
四、参赛资格:每队选手以具有大学一、二年级学籍者为限。
五、备选题目:
初赛: 1.我国应废除预防性羁押制度
2. 我国应废除连带保证人制度
3. 我国刑法自由刑应加入居家监禁制度
4. 我国地方政府之公职人员选举应赋予未取得国籍之外籍配偶投票权
复赛: 1.有理能行遍天下 / 有理不能行遍天下
2. 法律进步引领社会进步 / 社会进步引领法律进步
3. 我国福利国家政策应优先於其他政策 / 我国福利国家政策不应优先於其他政策
4.大学学长姐带辩论比赛会使台湾高中生思辨能力发展更好 / 大学学长姐带辩论比
赛不会使台湾高中生思辨能力发展更好
六、报名方式:
缴款方式:请使用「自动柜员机转帐」或「入户汇款」
缴款期限:民国九十九年六月十日(五)下午五点前
汇款帐户:
邮局代号 局号 帐号 户名
700 000123-6 053140-0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黄登能
◎以自动柜员机转帐者,请务必保留收据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时出示。
◎入户汇款缴费者,请务必以「校名」为汇款人,勿使用个人姓名。
2.缴交报名表:
缴交方式:以电子邮件寄送
信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缴交期限:民国九十九年六月九日(日)晚上十二点前
◎主旨请注明:「大学菁英盃报名表(XX大学)」
报名表内容需包含:
1)两位联络人姓名
2)两位联络人之联络电话
3)若为自动柜员机转帐者,请附上交易序号末五码以供对帐
依以上方式缴交报名费、保证金及报名表後始完成报名,
若有欠缺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
七、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队新台币两千五百元整
保证金:每校新台币两千元整
(报名两队以上者仅须缴交两千元保证金)
八、领队会议:
第一次领队会议
时间:民国九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日)上午十时三十分
地点: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十六教室
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领队会议,请於民国九十九年六月十二日(六)晚上十点前告知赛务
长,届时将由主办单位代理抽签。
第二次领队会议
将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时公布
九、连络方式:台大健言社
执行长 法律二 柯晨晧 0972602553
执行秘书 政治二 李坤霖 0928321180
裁判长 法律三 刘少翔 0958600157
赛务长 政治二 林佳韵 0928278531
十、备注:
若对於上述有任何意见请於领队会议时提出。请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网页
(
http://club.ntu.edu.tw/~club20150/main.htm),以及台大批踢踢实业坊NTU_debate
任何新公告都将发表在社团网页及BBS板上。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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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