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PUdebate
标 题Re: [认真]拆这份资料吧
发信站北极星II (Mon Nov 24 00:43: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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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K (Family First)》之铭言:
> 很可惜,本来希望可以有大一回文的,
> 我先整理一下,因为可以拆的大抵都说了。
> 就 chung1simon 来说,你说的是对的,理论背後终究有他的局限在,
回应一下chung1simon前一篇的文章:
wiki明明就有破窗......
> 但是我们如果因为错误的资料或实证研究而误解了理论的意涵,这也
> 相当不好,不过我只是希望他们拆这份资料而已,他们应该也没有误
> 解才是。
> ==
> 这份资料的推论如下:
> 因为有人涂鸦的地方,犯罪率是没有涂鸦地方的两倍,所以这正好验证了
> 破窗理论。因为涂鸦会因为破窗效应而扩大,导致犯罪增加。这是这篇文
> 章的推论。
> 所以,若涂鸦,则犯罪率加倍,这是这篇文章的推论。
~~~~~~~~~
文章里面写的是「窃盗罪」犯罪率加倍
> 这边你们的拆法分成几种:
> 第一、因果倒置:
> 不是因为涂鸦导致犯罪率增加两倍。而是在这犯罪率两倍於其他地方的城市,
> 本来就比较会有涂鸦出现。
> 只是这拆法有点问题:为什麽犯罪率两倍会是导致涂鸦出现的原因?
> 第二、共因果:
> 涂鸦跟犯罪率高低根本没有因果关系,重点在於政府有没有好好去管制犯罪
> 这边的想法是,是因为政府没有好好去管制犯罪,所以才会导致大恶的犯罪
> 与小恶的涂鸦同时出现,所以涂鸦跟犯罪率两倍,根本就没有关系。
> 第三、单纯去质疑中间的因果关系:
> 这样的拆法,就是在质疑,为什麽涂鸦会导致犯罪率变高,中间有何因果关系。
> 这样的质疑是第一步没错,但是在资料已经告诉你他觉得是因为破窗理论之下,
> 这边就要进到第二步,就是你得要提出不一样的理论,或是提出上面的两种因果
> 关系的拆解法,才能够成功去拆这份资料。
> 第四、资料计算
> 这没有人提,这是我想的。涂鸦应该算是犯罪,所以说,涂鸦案件的发生,应该
> 会被记入犯罪案件里面跟算入犯罪率之中。因此,在涂鸦多的地方,照理来说,
> 犯罪案件或是犯罪率会比较高是很正常的。因为涂鸦会被计入案件,因此,涂鸦
> 比较多的地方,自然案件会多,案件多,犯罪率自然高,所以中间只是因为资料计算
> 的方式所导致的现象,而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这边我有比较不同的意见
因为无论该篇报导是引用研究的论述、或是报导自行的论述
都是明指「窃盗罪」的犯罪人口增加两倍
似乎并未言及「整体的」犯罪率
因此,这篇的问题应该不在资料的计算违误
换言之,「整体的」犯罪率上升可能只是推论结果,而非统计结果
不过资料计算违误确实是研究方法中常见的问题
经常发生在模型的设计上
> ==
> 这些都是很基本的思考,场上很常遇到,你们得要多想一下怎麽使用。
> 现在进入到下一问题,假设你是裁判,现在在判的题目是
> 「破窗理论是存在的理论」
> 正方是要证明存在,反方要证明不存在。
> 那如果你遇到正方丢出这份资料想去证明命题成立,
> 然後有四种反方,分别用上面你们回答的方式回应。
> 那你觉得,如果你遇到 一、二、三、四 这四种不同的反方
> 你会怎麽判? 判正方成立或是哪一种反方赢,还是平手?
> 多想一下。
> 大家多多回文吧,我希望可以看到大一的回。
大一的有没有用BBS呀....?
现在你们每天都有讨论,大三大二记得提醒一下他们上B来看文章
不见得一定要在北二,我们在PTT也有转信
在这边补充两点:
1、破窗理论是老理论了,因此批评的学说也不在少数,大家有兴趣可以自行研究看看
有机会就要多学习,从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累积知识,看看学者们是怎麽思考的
2、大家在思考拆解资料的问题时,务必要把情境模拟在辩论场上
所以回应应该要有相当程度举证责任的概念
亦即,单纯的质疑所产生的效果为何? 提出怎样的反论需要负担何种的举证责任?
把以上想法带进去的话,就可以先初步判断自己的回应有没有成功、又效果如何
大家的回应在理论上可能都有某种程度的道理,但是在辩论场上就不见得了
我想,这也是小哈要追问大家後续问题的原因之一
大家要努力想、努力回文喔~
--
就算人类
开创文明的脚步踌躇了
後世
发现历史的步伐却永不会停顿
就像伟大的
莱因哈特˙冯˙罗严克拉姆一样
他
开创的历史 不仅争到了
一时 也争到了
千秋
其实 无论
开创或
发现 都是一种
千秋大业
因为 凡走过 必留下痕迹
--
╭┼ Or
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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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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