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fuchi (有鳆鳍的吴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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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三十五届大学菁英盃邀请函
时间Sat Oct 27 00:06:01 2007
第三十五届菁英盃全国大学院校辩论赛邀请函
受文者:各大学院校辩论社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旨:邀请各校辩论性质相关社团参加 第三十五届菁英盃全国大学院校辩论赛
说明
一、比赛时间:民国九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二)至二月十六日(六)。
二、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学生第二活动中心及法社学院校区(详情另行公布)。
三、备选题目:
初赛
我国应立法禁止复制人
我国人身保险应禁止复保险
我国司法审判应引进专家参审制
我国政党党务工作人员、政务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应禁止担任主持、
制作媒体职务
复赛
时势造英雄 / 英雄造时势
天灾比人祸可怕 / 人祸比天灾可怕
有理能行遍天下 / 有理不能行遍天下
我国应走向福利国家 / 我国不应走向福利国家
四、领队会议:第一次领队会议-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一日(六)上午九时三十分於
台湾大学法社学院 法社十六教室报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领队会
议,请於十一月三十日(五)晚上十点前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
代理抽签。
五、报名方式:请於十一月二十六日(一)晚上十点前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烦请於信件标题注明「菁英盃报名表、报名学校名」。内容需包含
两位联络人,依以上方式缴交报名表後始完成报名,若有欠缺视同
未完成报名手续。汇款方式将择日公布於网路上,请密切注意。
六、参赛资格:每队选手以具有大学一、二年级学籍者为限。
本次菁英盃每场比赛皆须有一名以上大一出赛。
七、报名费用:报名费每队新台币两千五百元整,保证金每校新台币两千元整。
(报名两队以上者仅须缴交两千元保证金)
八、主办单位连络方式:台大健言社 执行长 李昱融 0918043033
赛务长 江畤铭 0921334571
裁判长 郭复齐 0952437345
总务长 马振超 0916700019
九、备注:若对於上述有任何意见请於领队会议时提出。请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网
页(
http://club.ntu.edu.tw/~club20150/main.htm),任何新公告都将
发表在社团网页上。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 启
※ 编辑: kuofuchi 来自: 59.117.83.119 (10/2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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