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PUdebate
标 题[课外组公告]极重要!96学年度社团//学会场地借用新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发信站北极星II (Fri Aug 10 12:07:58 2007)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olaris
一、借用非属课外组场地:
(一)步骤一:请先上事务组「场地预约系统」登记预约,相关注意事项
请详之前本组最新公告或上事务组网站查询。
(二)步骤二:填写事务组版之「场地申请表」:
1.限单纯借用场地:皆请填写事务组版之「场地申请表」。
(可上本组或事务组网站下载列印;或迳自本组拿取书面表格)
2.活动涉有经费补助或系校外活动等状况:则仍依以往作业,
填写课外组版之「活动报告用纸」申请办理。
二、事务组版之「场地申请表」中「申请单位盖章」栏部分:仍依以往作业须先由
(1)社团--由指导老师盖章;
(2)系学会--由系主任盖章,送课外组核章後,至事务组确认。
(相关作业若有修正,请随时注意本组最新公告)
三、课外组所属活动场地:
(1)台北校区:系指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休闲中心、教学大楼地下一楼中庭、
台北大道、热舞社团活动室、交谊厅等等
(2)三峡校区:系指商学地下社办、商学地下社团活动室、人文社团活动室
四、借用本组相关场地部分,请详阅本组最新公告相关讯息。
(先上「学生社团事务系统」预约登录後,再跑书面公文核准;
「学生社团事务系统」登录注意事项,请详本组相关最新公告)
五、非课外组场地之权责单位,则依以往区分寒暑假期间及日夜间等状况,
请详本组网站「法令规章」中之「学生社团活动场地暨公文流程说明」。
六、各社团学会负责人及干部本於权责,皆应主动熟悉本组就社团学会所定之相关规范,
若有任何疑问,再行洽询相关辅导人员。
七、各社团/系学会有问题请洽各辅导人员(电话及电子信箱,请详本组网站「成员介绍」
(1) 学生会/系学会-吕姐;
(2) 音乐/体育/康乐/学艺/校友会-林姐;
(3) 服务性社团-强哥。
--
╭┼ Or
igin:
国立台北大学˙北极星II bbs.ntpu.edu.tw
┼┘ A
uthor:
sarah0746 从 329082.ntpu.edu.tw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