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Model (「超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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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校园] 进修暨推广部徵聘 聘雇人员(工程助理)1名
时间Sun Oct 31 17:34:38 2021
国立台北大学进修暨推广部徵聘 聘雇人员(工程助理)1名
一、资格条件:
1.国内外高职(含)以上毕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者。
2.熟悉总务法规及行政作业流程,善沟通协调尤佳。
3.熟悉水电修缮等相关总务业务,具电脑各类文书作业处理及公文能力尤佳。
4.具有采购法实施後之工程招标及履约管理经验等实务经验一年以上者尤佳。
二、工作项目:
1.办理台北校区水、电、空调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业务。
2.办理台北校区水、电类工程、设备采购业务之履约管理及其他相关作业。
3.执行台北校区设施维护、工程设计或施工履约管理等业务。
4.其他交办事项。
三、工作地址:台北市中山区民生东路三段67号(台北校区)
四、上班时间 : 周一 ~ 周五 13:30至21:30
(寒、暑假:08 :00至 16:00),周六视业务需要轮值,周休二日
五、月支报酬:
依国立台北大学聘雇人员报酬标准表(
https://www.ntpu.edu.tw/laws/files/a4/20180522134729.pdf)
1、试用三个月期间:
(1)学士第一年32,466元
(2)专科学历: 三专第一年27,377元、五专(二专)25,359元
(3)高职第一年22,712元
2、试用期满合格後:
得由用人单位专案签准,视其专业知能及职责程度,
发给证照加给,并於证照有效期间内发给。加给之项目及标准如下:
工程助理同时具有采购专业人员资格证照及公共工程品质管理证照2,000元;
具有业务相关之乙级专业证照4,000元;前项专业证照加给,仅得择一支领。
六、聘期: 自到职日起,每年依考核结果及本校经费情况办理续聘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无法胜任,本校得以提早解聘。聘雇期限届满,
得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续聘。
七、应备文件:(请依序编码并注明)
1. 个人身分证件及最高学(经)历毕业证书影本。
2. 证照专长及相关工作经验等证明文件影本。
3. 个人自传履历表(需检附近照)。
八、 应徵方式:
1. 应徵人员应备齐上述文件资料,於110年11月15日前以限时挂号方式邮寄(邮戳为凭)
至台北市中山区民生东路三段 67 号「进修暨推广部行政管理组」收,逾时者概不受理。
2、信封请注明「应徵工程助理」。合者面谈,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复。
九、备注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备取2名。备取期间自甄选结果公告之翌日起三个月(含正取人员报
到後於三个月离职者)内有效。
2. 其余规定依本校聘雇人员管理办法办理。
3. 依据「学校办理契约进用人员通报查询作业注意事项」第三点,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学校不得雇用为契约进用人员:(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第一项之性侵害犯罪
,经有罪判决确定。(二) 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
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三) 经学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
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及终身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之必要。(四)
经学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之必
要,且议决一年至四年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於该管制期间。(五) 经主管教育行政机
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二款之情事。(六) 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
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该认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
雇用期间。
4. 联络人及电话:行政管理组陈小姐(02)2502-4654转18256。
其他资讯
联络人:行政管理组陈小姐(02)2502-4654转18256。
发布日期:2021 / 1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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