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PU-MLAW
标 题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公开甄选委任书记官
发信站北极星II (Mon Aug 18 10:24:12 2008)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olaris
一、徵求员额职称、职系、官职等及名额
(一)职称:委任书记官
(二)职系:司法行政职系
(三)官职等:委任第四至五职等
(四)名额:正取1名,备取1名,候补期间自公告之翌日起3个月
(经甄选结果如无适当人选时得从缺)。
二、资格条件:
(一)具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8条资格,且现叙委任第二职等以上合格实授之现职公务人
员(含司法院暨所属机关现任书记官)。
(二)无公务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考试法第7条不得担任公务人员各款情事者。
(三)中文打字每分钟70字以上。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7年8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凭)。
*意者请洽司法院网站「徵人启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
╭┼ Or
igin:
国立台北大学˙北极星II bbs.ntpu.edu.tw
┼┘ A
uthor:
law 从 332129.ntpu.edu.tw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