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PU-MLAW
标 题基隆地方法院97年书记官约雇人员招考
发信站北极星II (Mon Aug 18 10:20:35 2008)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olaris
一、报考资格:中华民国国民,并具有下列资格者:
1、大学法律系以上或法律研究所毕业,或依教育法令规定具有同等学历科系,持有证
明文件者。
2、男女不拘,男须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者,须熟谙电脑(每分钟中文输入最低需
达40字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
3、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考试法第7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务人员各款情事
二、录取名额:
择优正取2名,备取若干名,备取人员於97年12月底前未获遴用者即丧失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97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同年8月21日(星期四)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2时至5时﹚止,须亲自报名。
2、地点:基隆市东信路176号本院人事室(8楼)。
联络电话:总机:02-24652171转1822。
*意者请洽司法院网站「徵人启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
╭┼ Or
igin:
国立台北大学˙北极星II bbs.ntpu.edu.tw
┼┘ A
uthor:
law 从 332129.ntpu.edu.tw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