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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宜兰地方法院97年度第2次储备约雇人员甄试
发信站北极星II (Mon Aug 18 10:17:5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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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资格:
(一)一般资格: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教育法令规定具有同等学历,持有证明文
件者。
2、中华民国国民,年满20岁以上(民国77年8月以前出生),男性需服完兵役(或
持免役证明者)且未取得外国国籍者。
3、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考试法第7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务人员各款情
事者。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尤佳。
(二)特殊资格:中文电脑输入每分钟40字以上,持有证明文件者(本院可提供注音、微
软新注音、仓颉、微软新仓颉等输入法,可於报名时现场检测)。
二、约雇职称、录取名额:
(一)约雇三等书记官。
(二)正取:1名。备取:择优储备候用人员若干名(俟缺晋用,有效期限至本院下次
公告办理甄选时为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民国97年8月18日(星期一)起至8月22日(星期五)止,(上午9时至11时30
分或下午2时至5时)亲自或委托亲友至本院人事室报名,通讯报名概不受理。
(二)地址:宜兰市县政西路1号3楼,台湾宜兰地方法院人事室。
(三)联络电话:(03)9252001 转1600~1602 。
*意者请洽司法院网站「徵人启事」
http://www.judicial.gov.tw及
宜兰地方法院网站「公告区」
http://ild.judicial.gov.tw/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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