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IDL (IN)
看板NTPU-MLAW
标题Re: 关於选课问题
时间Tue Dec 25 22:03:47 2007
※ 引述《mweird (朔夜)》之铭言:
: 1. 徐火明老师,三56,专利法专题研究,是「选」修课,不是必修课。
: →上课时段,请参大学部时间。
: 2. 郑逸哲老师,一56,刑法专题研究,是学「年」课,不是学期课。
: 3. 郭介恒老师,行政法,上课时段为「三12」,不是四78。
: 以上,我今天已经跟学姊说了,选课系统上面应该也已经改了,
: 如果有任何问题,大家再反应吧:)
一、陈慈阳老师宪法时间仍为三9,10?
二、刘幸义老师正义理论专题研究规划三年,但为学期课,再选修,学分会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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