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yrc (人生该是这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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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法官喝花酒记过两次
时间Fri Jan 16 20:41:23 2004
【赖心莹、石秀华╱连线报导】司法院人审会昨除针对涉嫌性侵害女职员的法官
陈建勋做出惩处外,也同步对高雄地院法官施敏雄做出记过两次的处分。施敏雄
是去年八月间和法院书记官、执达员共五人,前往有小姐陪侍的花园KTV饮酒
唱歌,遭政风人员举发调查。
「司法院处罚过重」
施敏雄昨则说:「司法院处罚过重,对我打击很大。」施并无奈地说:「唱歌很
正常,去KTV也是事实,但我当初并不知道那家店有女侍坐?,同行的一夥人也
没有叫小姐,一夥人在包厢内自行唱歌同乐,与法律中明知而故犯的行为不同,
我在司法院待了四十几年,遭受这样的处罚,我不想再多说。」
根据司法院调查,去年八月间高雄地院民事执行处举行年中餐会,餐後施便与三
名书记官、一名执达员等共五人前往花园KTV「续摊」。五人当晚九时许入店
,十一时多离开,消费四千多元,这间位於高雄市区的花园KTV虽有女陪侍,
但五人坚称当天并未召女陪唱,且也未受人招待。
报你知
缓起诉仅供犯轻罪者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李斌表示,缓起诉的目的,是要让犯轻罪的被告有自新机会,
最轻本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如果检方认为罪行不影响公益、被告态度良好、无
前科等情形,常会做出缓起诉处分,也就是暂时不起诉,但检察官通常会要求被
告捐款或是向被害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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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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