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seven05 (愉快的心情~~~~)
看板NTPU-COECO91
标题可恶
时间Sun Jul 27 15:25:11 2003
我想一个人的坏事不可做太多
不然的话
一定会有报应的><
就在星期四回去金山帮我弟做志愿排序後
在星期五时
想想 就不从阳明山来台北了
改从基隆来台北
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南港
发现
真该死 我这个路痴 竟然忘了带地图
就在那伤心的地区 南港迷路了
持续在研究院路那一直遶
找不出方向
在那时
我还是一样很遵守交通规则
在等红灯
想不到
一台该死的小轿车
竟然看不到我的脚
就从我那肥汁汁又残弱的左脚给我辗下去
天啊~~~~
这时犹如晴天霹雳
我的脚~~~
我使出我吃奶的力量在推他的车
但他还是一样不为所动
他的轮胎彷佛定格般
完全不理会我那痛苦的哀嚎
我的脸已经狰狞到完全认不出是我来
那时他才下车
可恶的家伙~~
看一下
我气得马上叫他倒车(因为他轮胎还是定格在我的脚)
终於
他总算到车了
下车後 他还问我怎麽处理
我问你觉得累(口气很凶的说)
他问我 不然就叫警察
我心想我才不会怕你呢 你叫的话一定是你吃亏
不过大概过了三分钟
他心理大概怕怕
想就带我去看医生就好了
反正我也觉得很痛
不如先去看一下
不然我会更痛
就说ok
到後来
看完医生他付我医药费(大概是觉得理亏吧)
给了我一张名片(是北科大的)
不过他又吱吱歪歪说了一些
说我骑太近
故意把脚放在他轮胎下
(他之前说他完全看不到我这边)
又说是我的过错
由此可知
他说的这段话完全是在tiger人的
可恶可恶可恶~~~~~
从这件事当中
我学到了
坏事不可做太多
不然有人就会辗你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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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
人生就是如此
即使不是自己喜欢的事
也必须
强迫自己去做
这也是人为什麽会
进步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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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ilimma:应该先叫警察来处理..不要以为是小事.... 推 203.68.124.171 07/30
2F:→ nickseven05:是啊 谢谢你 可我不知你是谁说~~ 推 203.68.107.72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