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pun (喷喷)
看板NTPU-ACC97
标题[情报] 税额抵扣
时间Thu Jan 13 02:57:15 2011
今天正氩期同学刚好有问到
我也刚好看到就PO上来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
有关本书第5章200页所注明的所66之6修正案之可扣抵税额比率上限仍在立法院尚未通过
,目前仍为
33.33%与
48.15%,通过之日期目前尚无法确定,所以请大家於考试前注意本
站发布之消息,不过若大约於考前一个月尚未通过,则99年度以後之上限应不会出现於题
目中。
税额扣抵比率上限如下:一、 累积未分配盈余未加徵百分之十营利事业所得税者:营利
事业分配属98年度以前之盈余,为33.3%;分配属99 年度以後之盈余,为20.48%。二、
累积未分配盈余已加徵百分之十营利事业所得税者:营利事业分配属98年度以前之盈余
,为48.15%;分配属99 年度以後之盈余,为33.87%。三、 累积未分配盈余部分属九十
八年度以前盈余、部分属九十九年度以後盈余、部分加徵、部分未加徵百分之十营利事业
所得税者,为各依其占累积未分配盈余之比例,按前两款规定上限计算之合计数。
注:(所66之6修正案,99年以後之扣抵上限,目前仍待立法院通过哦)
不知道立院诸公通过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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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140
1F:推 ted198978:我记得老师有说是草案 考试怎麽写才是重点 01/13 03:04
2F:推 riverkidj:照实际计算状况来说是应该要改 但是那些人只改动税率 01/13 03:55
3F:→ riverkidj:x所以才造成现在不符的尴尬状态 真的超机的 01/13 03:56
4F:推 mitk1989:楼上两位请去睡觉~当个乖宝宝 01/13 04:00
5F:推 ted198978:楼上不睡我哪敢 01/13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