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bbitisme (※许咪可※)
看板NTNUMasCom99
标题[闲聊] 饼饼说~ (无奈)
时间Wed Jun 10 23:56:31 2009
我刚刚收到一封信,
帮饼饼转达。
XDDDD
米可
> 这是我们媒体素养班学生在自由的投书,写得很好,你们当研究生的要感到汗颜
> 罗!请PO到你们研一研二班网及我们课网。顺便代我发言奖励一下奂怡。
陈炳宏
>
>
> Dusty Attemborough 提到: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0/today-o7.htm
> >
> > 传播系学生谈旺旺
> >
> > ◎ 林奂怡
> >
> > 五月廿七日,NCC宣布核准旺旺购买中时中天之负责人变更案,但有七项附带
> > 条款。从那时起至六月六日止,中时用五天的全版版面指控NCC,并在社论及
> > 小社论轮番炮轰。更恶劣的是,旺旺集团分别在中时以及苹果头版指名其中三名
> > NCC委员,登了半版「缉凶」广告。昨日旺旺集团又大动作在中时及工商刊登
> > 半版广告要求曾经「诋毁」者道歉。这实在荒谬至极!
> >
> > 此案本就具有重大争议,有何不能接受公评之理由?再者,若有法律依据,大可
> > 依循司法途径,绝不需利用公器来为自家财团服务。如此弃道德专业不顾的媒体
> > 集团,如何期待之後能在公领域有所贡献?
> >
> > 笔者对这十天来中时及工商时报做了相关议题的报导统计(包含社论与相关文
> > 章):抨击NCC有六十九则,而报导NCC立场的新闻却只三则。而这三则中
> > 有一则只是事件叙述(NCC:双中案处分,还可改驳回)。这数据明显印证了
> > NCC当初所忧虑的媒体霸权效应。「平衡报导原则」不是最基本的新闻伦理
> > 吗?大众对於行政法则的了解明显不足,在接受这一连串资讯轰炸後,如何能从
> > 其他角度思考?我们期待的媒体应是能公平呈现正反两方意见,而非只是大量释
> > 出有利於集团本身的结论式标题。
> >
> > 开放後的媒体并未真正落实民主,也未实践其社会责任。只是扛着新闻自由的大
> > 旗,帮阅听大众戴上财团的眼镜看世界。资本主义的商业逻辑不能加诸媒体身
> > 上。媒体从一开始「提笔为时代」的无冕王沦为今日委身财团与广告主。如果专
> > 业、自律对媒体已是苛求,第四权的存在意义便荡然无存。媒体不能只用最低门
> > 槛的法律来约束,须用更高的水平反求诸己。
> >
> > NCC是否违法滥权,可由行政诉讼管道平反。但就旺旺集团的表现,无论蔡家
> > 再怎麽用力呼喊「爱台湾」这种廉价口号,结果只是彻底证明蔡家根本没资格拥
> > 有媒体。建议旺旺集团若真心怀抱理想且确实理直气壮,就应公平呈现正反双方
> > 意见并广纳意见、接受社会公评;但若只想从掌握媒体展现其「入人於罪」的权
> > 力,欢迎提告!(作者就读台湾师范大学图文传播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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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220.39
1F:→ rabbitisme:阿~~老师刚刚又写信给我了 哈哈哈 140.122.220.39 06/11 00:08
2F:→ rabbitisme:谢谢,但要在课网写点鼓励的话啊!! 140.122.220.39 06/11 00:15
3F:→ rabbitisme:或者在研一言二班网写点讽刺的话啊。 140.122.220.39 06/11 00:16
4F:→ rabbitisme:噢~那我只好~ 亲爱的同仁们~~~ 140.122.220.39 06/11 00:17
5F:→ rabbitisme:检讨检讨 哈哈 我自己也会检讨一下 140.122.220.39 06/11 00:17
6F:推 blessed:阿部宽不演日剧在干嘛阿... 140.122.220.40 06/11 00:30
7F:→ blessed:而且还差别待遇 对我们就用讽刺的方式XD 140.122.220.40 06/11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