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etkikiche (kiki猫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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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所长大作~~~必看!!!
时间Mon Nov 6 10:54:03 2006
这是胡老师特别"暗示"要看的喔~哈^^
政治目的扭曲法律正义
【联合报/胡幼伟/台湾师大大传所所长(台北市)】 2006.11.06 03:38 am
陈总统昨天再次选择以「向人民报告」方式,全面反击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内容。细究陈总统长达一小时的说明内容,可以发现几项重大矛盾。
首先,陈总统一开始说国务机要费中的所谓机密费及非机密费之区别,乃检察官自创概念,而国务机要费在本质上就是首长特支费。但陈总统稍後又自称,其实在国民党执政时代,国务机要费就已区分为机密费及非机密费两部份,前者只要领据即可核销;後者须检附单据方可报账,可见自陈总统就任总统以来,就已明知国务机要费之会计程序,怎会是检察官自创之概念!
其次,陈总统始终未澄清其家庭成员以个人消费发票领出的国务机要费,究竟用於何处,而只以都归於公务用途一语带过。但诸多店家已证实,总统夫人购买的珠宝及衣物为其个人使用,如此之私人消费国家买单,难道不算是将国务机要费纳入私人口袋?
再者,陈总统一再宣称,机密外交有不可说之苦衷。既然如此,又为何在说明会中责怪检察官不再给他及夫人更多说明机会而提早侦结?请问,总统或夫人如再接受检察官讯问,又想多说些什麽?
陈总统本应在电视说明会中针对起诉书之各项指控详加说明,但长达一小时的说明会,都在指责他人或埋怨制度,丝毫未能提出有利证据以释群疑。难道,因为中共处处打压台湾外交生存空间,就可以让陈总统罔顾经费动支的正常程序到如此地步?照此逻辑,总统府、外交部乃至国安单位,岂不皆可不受任何监督,只要一句爱台湾就可以为所欲为?果真如此,那陈总统又何必将奉天及当阳专案本息缴库呢?不是便宜行事更好?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官只以书面内容公布侦办结果。起诉书公布後,虽有媒体大篇幅解读其内容,但一般民众未必详读起诉书全文。在陈总统藉由电视转播为己辩护後,辩护内容有可能扭曲起诉书原意而使部份民众开始质疑检方之公正性。如果此项疑虑不幸而言中,则陈总统又犯下以政治目的扭曲法律正义的错误。
为使全体民众都能获得正确的法律公民教育,媒体、在野党,甚至侦办本案的检察官,都有必要针对陈总统电视说明会後引发的司法疑惑,也向全民做一完整报告。毕竟,法律的严谨与正义,不能被政治人物随意扭曲,这是比一人一党的去留兴衰更为严肃的课题。
【2006/11/06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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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iordalisa:没错 他走出门前悄悄说的这句话才是重点 XD 11/0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