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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申诉达人 200罚单只缴过1张
时间Fri Jan 18 08:37:45 20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184428.shtml
联合报╱记者范荣达、熊乃祺/连线报导
「政府分明是敛财!」住苗栗的邱昱程卯上交通违规罚单,十五年来他被开罚单逾两百张
,以超速违规占大多数;他每张都去申诉、声明异议,至今仅缴过一张三千元的高速公路
超速罚单。
六十六岁的邱昱程,十五年前从美国搬回台北市的老家,七年前户籍再迁到苗栗县。他说
,在美国开车廿年,只被开过四张罚单,其中三张违规停车,另一张是天暗了没开头灯,
四张都罚的不重。
「全台湾一天总共要开六千万元的交通违规罚单,没有其他国家是这样赚钱的!」邱昱程
回台买的第一辆车,开了十三个月、里程数才一万六千公里,收到罚单刚好一万六千元。
他自嘲:「平均开一公里,罚一块钱。」
第二辆车被开了近两百张罚单,行照被吊销一次,驾照被注销两次;九十三年监理单位还
将他的一百卅七件违规、罚款约四十五万元移送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後来也获得「平反
」。
他说,台湾取缔超速违规的做法有争议。硬体方面,台十九线溪湖到彰化路段,原先双线
道的速限是五十公里,拓宽成四线道後还是维持五十公里,「我不知道拓宽有什麽用?不
合理的速限,无异是陷阱。」
软体方面,邱昱程认为很多测速器都没有经过标准检验局检测,「拿不合格的仪器来取缔
超速违规,怎麽能叫人心服?」
邱昱程十五年来被开约两百一十张罚单,他都以「警方未依据经济部标检局检测合格之测
速器执法,明显有偏差,应属举发无效」为由声明异议;至今他只缴过一张,因国道二队
扣他车牌,他不缴罚款车就拿不回来。
不过,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销邱昱程的罚单,理由都是未合法送达或行政罚裁处权逾
三年消灭。邱昱程统计,被警方开出的二百一十张罚单已撤销一百五十七张,他说:「我
会继续抗争到底!」
无独有偶,高雄市也有一名申诉达人、六十岁的郭明雄,常常替民众申诉撤销罚单成功,
他戏称自己是「超级刁民」。他说:「政府守法,台湾就不会乱。」
郭明雄原经营冷气行,十年前开始研读法令;一年前,友人驾车红灯右转被罚五千四百元
,他发现违规时间距离开出罚单裁罚超过五年,根据行政程序法,请求权五年不行使即消
灭,主动协助友人声明异议获胜诉,开始一连串协助民众交通违规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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