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m2elva (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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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101学年度卓越师资培育奖学金开始申请罗~
时间Wed Sep 19 15:00:16 2012
101学年度卓越师资培育奖学金於9月19日至9月27日受理报名,申请资格为「具中华民国
国籍(惟不含公费生、侨生、外国学生)之师资培育学系大学部一年级新生」,依其入学
管道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向所属学系提出申请本奖学金。
(一) 入学管道系采计大学学科能力测验成绩者(大学甄选、繁星计画、单独招生等):
1. 大学甄选、单独招生:
学科能力测验之国文、英文、数学3 科成绩须达当学年度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公布之各考科
「均标」,且其录取成绩为该系录取学生排名前20 %者(排名算至小数第一位无条件进
入至整数,同分者亦得提出申请。
2. 繁星推荐:
学科能力测验之国文、英文、数学3 科成绩须达当学年度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公布之各考科
「均标」(注1),且其学科能力测验总级分为该系录取学生排名前20%者(排名算至小
数第一位无条件进入至整数,同分者亦得提出申请)。
(二)入学管道系采计大学指定科目考试测验成绩者(大学入学分发):
指定科目考试之国文、英文、数学3 科成绩须达当学年度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公布之各考
科「均标」(注2),且其录取成绩为该系录取学生排名前20 %者(排名算至小数第一位
无条件进入至整数,同分者亦得提出申请)。但地球科学系、美术学系、视觉设计学系、
音乐学系等师资培育学系之指定科目考试测验科目未全数包含国文、英文、数学3 科,则
依该系指定考试规定采计科目检视其均标成绩。
(三) 入学管道系采计技专校院统一入学测验成绩者(四技二专推甄、日间登记分发等)
:
统一入学测验之国文、英文、数学3 科成绩须达当学年度技专校院入学测验中心公布之
共同科目各考科「平均值」(注3),且其录取成绩为该系录取学生排名前20 %者(排名
算至小数第一位无条件进入至整数,同分者亦得提出申请)。
共计32个名额,经校内甄审通过且完成报到手续者,即具师资培育生资格,每月可领8000
元,须自大学二年级起修习教育专业课程,依规定定期接受评核且通过者,得续领奖学金
,最高可领至大学四年级止。
详细规定及时程请参阅附件简章,有意申请者请於101年9月27日(星期四)前,填妥简章内
申请表交至数学系馆M103黄钰舒助教进行初审,弱势生身分申请者请附佐证资料。
※申请者请务必详阅简章,注意准考证的领取及考试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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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