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Arthur (四季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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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好奇] 有没有泰劳杀狗不用罚的八卦?
时间Fri Apr 18 15:30:32 200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str8g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好奇] 有没有泰劳杀狗不用罚的八卦?
时间: Fri Apr 18 11:35:42 2008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4304429.shtml
泰劳杀狗不罚 动保网民挞伐
【联合报╱记者杨德宜、吴佩玲/桃园报导】 2008.04.18 04:13 am
泰劳杀狗违反动物保护法,桃园县政府农业发展处作出首例不罚,引来动物救援组织、义
工不满,在网路大加挞伐,网友扬言「
不更动裁罚,将发动一人一信寄给国际动保组织,
抗议台湾政府目无法纪。」
桃园县政府农业发展处长陈丽玲表示,身为农政官员考量事情有不同高度,「不罚」裁决
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她体会动保义工们的心情,但也请大家谅解。
陈丽玲说,事件曝光後,泰国驻台经贸办事处非常紧张,当天就找到肇事泰劳,经贸官员
带着泰劳主动去上电台广播节目,要泰劳向在台湾其他泰籍劳工广播,不可以随意猎杀、
伤害一般动物、野生动物。
经贸官员强调,他们会持续动保宣导,并针对动保条文翻译成泰文,到有聘用泰劳的工厂
宣导。县府也马上发文给行政院劳委会、各国驻台办事处、县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处,以此
案例提醒大家重视动物保育;农发局强调,以後不论谁触犯法令都照罚。
旅居美国的JENNY等人写信向陈丽玲抗议,她表示得知新闻後,「
我顾不得在公共场合放
声大哭,为那只可怜的刀下狗感到心酸」,JENNY对陈丽玲的回信很反感,尤其文中附注
「
泰劳也有小孩妻子,十万元他要赚多久,还是要体恤一下。」
有网友将这封回信张贴在台湾动物紧急救援小组网站上,诸多网友气炸,网友LUGA批评「
国格灭失」,动保志工黄士真说,台湾人没有立场批评韩国人吃狗了,网友军法小兵批评
应做出适合的处分,而非法外施恩,网友笔嘎说,如果因民俗而异吃狗不罚,「下次来个
食人族怎麽办?」
台湾动物紧急救援小组资深志工倪京台说,台湾动物保护法从起草到修法提高罚则,是国
内外动保团体花十多年努力的成果,「我对桃园县政府不尊重动保法的态度感到遗憾。」
--------------------------(原始事件分隔线)-------------------------------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300862.shtml
泰劳杀狗吃肉 触法
【联合晚报╱记者吴佩玲/桃园县报导】 2008.04.15 03:13 pm
桃园县芦竹乡一名泰籍劳工日前屠狗烹食,遭警方以违反动物保护法移送惩处;泰籍劳工
辩称,泰国未禁止杀狗,他不懂台湾民情、法律,希望县府免罚。动保团体建议改以替代
劳役处理。
泰国不禁止屠狗
县府农业发展处官员说,南韩拟立法把狗列为食用家畜,在网路上被动保团体挞伐;
泰国
等东南亚国家也多把狗列为像猪一样的经济动物,泰国虽未公然鼓吹,也不禁止屠狗。
桃园县政府调查,这名30岁泰劳於上月某日傍晚,在芦竹乡长兴村溪洲一处空地,与一批
外劳聚集饮酒时,这名泰劳现场把饲养的狗杀掉烹煮。警方在现场查到一把菜刀、与被肢
解的狗屍。
杀狗的泰劳坦承屠狗请朋友吃,并指在泰国这样做不犯法,那只狗是他养的,最近生病,
他没钱治疗,乾脆杀牠解脱并煮给朋友吃。在台湾这种行为已触犯动物保护法,罚锾达10
万至50万元,
这名泰劳可能要付出至少新台币10万元罚款。
泰劳雇主出面求情,雇主说,10万元罚款相当於外劳三个多月薪水,担心外劳因此心情不
佳,影响劳动力,更可能因此脱逃,行政罚锾就没有意义。
农业发展处长陈丽玲说,外劳虐狗致死是桃园县首例,会考虑减半罚锾、或依微罪改以服
劳动役来替代。
台湾乐活动物协会理事长吴嘉珍表示,来自不同国家的劳工,不见得都有动保观念,如果
用替代劳役方式向外劳宣导台湾动保法,效果或许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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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2.85.194
1F:推 Lucianbear:狗肉让狗汁更好喝~ 04/18 11:36
2F:推 jeanvanjohn:需不需要中国狗肉食谱? 04/18 11:37
3F:推 lats:有没有推说不知法,就可以轻判或无罪的八卦? 04/18 11:37
4F:推 boboleo:我看到那个来个食人族怎麽办我笑了 04/18 11:39
5F:推 CaoPi:食人妖:为了部落!! 04/18 11:39
6F:→ Pissaro:动保人士的大决:食人族...!!!! 04/18 11:43
7F:推 andysuper:猪:养我来杀不犯法喔~啾咪 04/18 11:45
8F:推 zo4:各国都要知道当地的法律跟自己国家的有什麽不同才行... 04/18 11:50
9F:→ valenci:看法律怎麽规定。记得动保法是要罚的。看地方政府有没裁量 04/18 11:51
10F:→ valenci:权?话说这种属行政罚?不用上法院? 04/18 11:52
11F:推 amovie:有处罚阿 "考虑减半罚锾或依微罪改以服劳动役" 04/18 11:52
12F:→ lats:美国人:我不知道持有大麻在台湾违法 (这样判有罪还是无罪?) 04/18 11:53
13F:→ valenci:有依法规定的裁量权就好。话说动保一般动物也有各县自订部 04/18 11:55
14F:→ valenci:分。 04/18 11:56
15F:→ llucia:鸡:德肯x爷爷把我下油锅 ~~~~~ 04/18 12:11
16F:推 nikitawang:那没饭吃的台湾人就可以放心杀狗猫来吃了吗,连五十元都 04/18 12:14
17F:→ nikitawang:没有的贫户也有权吃狗无罪了是吧,应该是厚,照这说法 04/18 12:16
18F:推 gairion:台湾本来就没立场批评韩国吃狗 04/18 12:17
19F:推 kilmo:多杀一点好,野狗又吵又脏 04/18 12:51
20F:→ lxxlxx:不要干涉他国饮食习惯 04/18 12:53
21F:推 loopuntil:食人族XD... 04/18 14:40
22F:推 BRANFORD:一人一信的梗很烦 04/1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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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KennyKuo:干我屁事 04/19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