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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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高捷贪渎案 陈哲男无罪确定(有笑点)
时间Fri Feb 27 00:21:03 2009
高捷贪渎案 陈哲男无罪确定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9/02/25 04:01 李翰/高雄报导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及高雄捷运工程贪渎弊案而被起诉,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但是一、二审皆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虽然一审法官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高雄高分检认
为该判决未违背法令,所以未上诉三审,陈哲南因此无罪确定。
陈哲男在八十九年担任总统府副秘书长时,涉嫌接受华磐公司招待出国旅游,图利华磐公
司六百多万元;另华磐公司负责人严世华、王彩碧夫妇涉嫌利用兴建泰劳宿舍,获取不当
工程佣金,雄检分别依涉嫌贪污图利罪及背信罪起诉他们三人。
证据不足 一、二审皆判无罪
但高雄地院在九十六年八月廿四日判处陈哲男无罪;严世华、王彩碧二人则各判处三年六
月及四年,检察官不服上诉。
今年一月十五日高雄高分院审结认为,检察官起诉所举证据,仍不足以证明陈哲男有凭藉
职权、身分地位及影响力,去影响相关公务员违背法令或图利他人的作为,而使华磐公司
得以承接高捷外劳管理业务,即没有积极证据证明陈哲男有图利的事实,二审仍判陈哲男
无罪,严世华、王彩碧也依罪证不足,改判无罪。
无违背法令 高分检未提上诉
高雄高分检认为,二审判决没有违背法令,所以未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陈哲南等三
人无罪确定。
陈哲男因该案於九十四年底被雄检传唤到案调查後,谕令以五十万元交保,陈哲南无罪确
定卷宗送回检方执行科後,将退还五十万元保释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25/4/1f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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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sayan19 :我之前看到的时候笑很大 XD 02/27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