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tip (大天使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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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说明] Re: 令人极度不爽的一件事--关於台积馆 …
时间Fri Mar 21 15:04:38 2008
再论抗争之方式。
小弟不才,大学也曾经参加过小小的抗争事件,
对此也发表自己的看法供学长姐参考。
事件发生时,由於资讯的不足,我们很容易激动得认为对方、或是校方
是罔顾我们权利的坏人。但有时候殊不知校方「或许」也是很认真地扞
卫我们的权利,有时候看起来不合理的事情已经是折冲过後相对适当的
处理方式。或许他们也愿意听我们学生的看法,并且采纳我们的看法,
或是至少让我们的心愿能够进一步的满足。
我们需要的,是获得足够的资讯,并且在现实的考量下,让我们自己设
身处地的去思考,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已经是不得不的最後妥协。
因此,我个人是赞成这样的作法,在一开始的时候不必先预设自己是勇
者斗恶龙,我们可以理性的、适当的表达我们的看法,而不是一开始就
让圆满解决的可能性丧失。我想这也不是因为预设自己是特别权利关系
下的被支配者,而是在法律的救济上,「穷尽救济途径」向来是重要且
应该被认真对待的原则。毕竟如果我们是主事者,也会希望先寻正常的
管道来解决,毕竟「特别」救济管道应该要真的留给「特别」的状况。
此外,很多师长也会愿意帮我们,如果真的有需要,有老师的参与会更
增加我们的正当性,而且或许会被更认知的对待..
如果我们漂亮且理性的处理这个问题,一定可以让校方对我们更加的重视
最後,我想说,做的漂亮比做的爽重要多了
不管最後的结果是如何的妥协...
: 诉求目标不同的时候,应该有不同的作法。
: 针对科管所或其他各系所的学生代表,我们处於平等的地位,
: 大方争取自己的权益没有什麽问题;
: 但如果把层级升高至针对「科管院行政主管」,彼此的地位有一些落差,
: 同样是争取权益,作法却务必要细致、圆融:
: 首先,要降低「科法所」的色彩,提升为「全体学生」共同的诉求,加强正当性;
: 其次,要找「真的」能与高层对话的管道,例如所长、前所长等人代为表达意见,
: 我知道直接诉求一定是最快的,但高层听不听得进去...很难说;
: 最後,千万不要闹大到有人觉得没面子,例如投书媒体、向更高层投诉,
: 那样事情会不会破局不一定,但铁定本所会成为箭靶矛头、未来清算的对象。
: 我想有人会质疑,我的想法迂回、不够强硬,忘了「特别权利关系」是多麽落後的想法;
: 但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教授们哪管学生怎麽想啊~
: 对他们而言,「抢位子」不过是小事,学生竟敢不领情还大胆冲撞,
: 要嘛现在置之不理;再狠一点,以後连资源都不分配给你...
: 当我们强硬地提倡「对抗」的思想时,美其名是为将来的学弟妹争取权益,
: 但也要考虑到会产生的後遗症(例如:科法所未来难以争取资源、被整的机会变大等)。
: 所以,个人建议彭老大,针对院的那位「事主」时,
: 据理力争之余,请别爆冲,给大家都有个下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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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65.65
1F:推 dejen:我从来相信有实力才有妥协...XD 03/2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