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toty ()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Re: [说明] Re: 令人极度不爽的一件事--关於台积馆 …
时间Fri Mar 21 13:00:00 2008
: 所以主要问题并不在科管所
: 而在科管院
: 我已跟科管所同学协调
: 如果其他各所代表方便的话
: 会重开一次会
: 我现在在考虑是
: 要不要直接针对院的那位「事主」...
诉求目标不同的时候,应该有不同的作法。
针对科管所或其他各系所的学生代表,我们处於平等的地位,
大方争取自己的权益没有什麽问题;
但如果把层级升高至针对「科管院行政主管」,彼此的地位有一些落差,
同样是争取权益,作法却务必要细致、圆融:
首先,要降低「科法所」的色彩,提升为「全体学生」共同的诉求,加强正当性;
其次,要找「真的」能与高层对话的管道,例如所长、前所长等人代为表达意见,
我知道直接诉求一定是最快的,但高层听不听得进去...很难说;
最後,千万不要闹大到有人觉得没面子,例如投书媒体、向更高层投诉,
那样事情会不会破局不一定,但铁定本所会成为箭靶矛头、未来清算的对象。
我想有人会质疑,我的想法迂回、不够强硬,忘了「特别权利关系」是多麽落後的想法;
但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教授们哪管学生怎麽想啊~
对他们而言,「抢位子」不过是小事,学生竟敢不领情还大胆冲撞,
要嘛现在置之不理;再狠一点,以後连资源都不分配给你...
当我们强硬地提倡「对抗」的思想时,美其名是为将来的学弟妹争取权益,
但也要考虑到会产生的後遗症(例如:科法所未来难以争取资源、被整的机会变大等)。
所以,个人建议彭老大,针对院的那位「事主」时,
据理力争之余,请别爆冲,给大家都有个下台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224.103
1F:推 nengneng:看完只有一个感想 欺善(同裁)怕恶(师长)! 03/21 13:09
2F:→ nengneng:我的立场正好与你相反,对於同裁应该圆融对待,对於师长 03/21 13:11
3F:→ nengneng:才应该据理力争。害怕被清算?这很明显就是过去威权体制 03/21 13:11
4F:→ nengneng:下被迫害的妄想症,看来立院洗脑洗得蛮成功的.... 03/21 13:12
5F:→ plutoty:喔~我欺善(同侪)的话,就不会清研究室,帮你留东西卖冰箱 03/21 13:19
6F:→ plutoty:我一向不出恶言,但你上述对我的发言,我极度不欣赏... 03/21 13:27
7F:→ plutoty:我没有说不要据理力争,只是事缓则圆~~ 03/21 13:28
8F:→ plutoty:如果这不是适合的解决方法,那顶多不采用就好了,我不介意. 03/21 13:30
※ 编辑: plutoty 来自: 140.114.224.103 (03/21 13:34)
9F:推 nengneng:我指的同裁不是所内同学,而是他所的学生,基本上我认为 03/21 13:35
10F:→ nengneng:几个所相互攻击,在鸡毛蒜皮上的事情内斗,已经是消耗资 03/21 13:36
11F:→ nengneng:源而且没有实益的事情了。换个方向,既然问题的症结点是 03/21 13:37
12F:→ nengneng:科管院甚至院长,那就应该集中火力好好和院长谈判,还没 03/21 13:37
13F:→ nengneng:产生极大冲突以前,作法确实要尽量圆融、谨慎,但是台积 03/21 13:38
14F:→ nengneng:馆这麽破烂,还需要给史钦泰留面子吗?前面的推文或许激 03/21 13:39
15F:→ nengneng:情了一点,导致小胖的不爽,我很抱歉。学生事务本来就是 03/21 13:39
16F:→ nengneng:不支薪的,就交给真的有意愿的人去做,事成也无须居功。 03/21 13:41
17F:→ Huu:是「同侪」不是「同裁」!我怎麽总是看到错字XD 03/21 13:43
18F:推 nengneng:抱歉,注音输入法没在选字,不过我国文也不好就是了。 03/21 13:44
19F:推 dejen:哈哈哈,小胖已经预见到我有可能会暴冲啦... XD 03/21 15:17
20F:→ dejen:不过就我个人的经验,有时候我不太相信什麽「事缓则圆」 03/21 15:18
21F:→ dejen:这句话在我大学「暴冲」的时候,就有教授这麽告诉我... 03/21 15:19
22F:→ dejen:但是吊诡的是,事缓了,到底圆了谁呢...? 03/21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