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转录] 首例…抛弃继承新解 法官救背债儿
时间Tue Jun 26 14:00:40 2007
首例…抛弃继承新解 法官救背债儿
联合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7/06/26 07:10 记者:记者白锡铿/台中市报导
台中县民林学勤的父亲十一年前死亡,与妈妈及三名年幼弟弟承受父亲留下的一千六百万
元债务,多次向法院声请抛弃继承被驳回,去年律师以他已满廿岁再度声请抛弃继承,彰
化地院法官张德宽认为要年幼子女来承担父母庞大债务是立法疏漏,昨判决准予林学勤抛
弃继承。
民法规定继承人必须在知悉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内,以书面向法院声请抛弃其继承权,但
不少人因故或不懂法律,未於时限内声请,造成国内许多少年、儿童甚至婴儿,一出生就
「继承贫穷」。
有「折翼天使守护神」美誉的林琼嘉律师说,本案是儿童背负庞大继承债务,至廿岁成年
後获准抛弃继承债务的首例,并指未成年人「继承贫穷」是立法疏失,法官准予未成年人
成年後两个月内抛弃继承,突破传破见解,以孩子利益为中心思维,是司法的大进步,更
是深陷於贫穷孩童的福气。
法界人士指出,法官这项裁决已不太可能被推翻,类似个案或有望可循此案法理解套,但
根本之道,仍应以修法来弥补继承相关法条的疏漏。
林学勤的父亲林守仁饲养的一千多头猪,八十五年间爆发口蹄疫全遭扑杀,一家生计顿时
陷入困境,同年底病重死亡,留下妻子洪莉容、以及四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最小的儿子仅
六个月大,与一千六百万元债务。
洪莉容无力偿还,每日被讨债,日子苦得数度想自杀,但她认为上一代的债务,不该由下
一代承担,去年三月起,由律师林琼嘉免费为她的四个儿子打官司,但一、二审法官皆以
逾越时效,六、七次将声明、抗告驳回。
林琼嘉认为林家长子林学勤已满廿岁成年,有足够的能力判断是否要抛弃债务,并基於儿
少最佳利益受宪法保障、社会交易安全风险分担、社会安全避免复制贫穷等理由,再度向
法院声请抛弃继承。
法官张德宽审理後认为,林学勤当时仅十岁,尚无能力评估是否继承或抛弃,仅因他的妈
妈未抛弃继承,使他承担非可归责於己的不利益,显然有失国家对未成年人利益保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5/2/gd61.html
--
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1F:推 yaudeh:我记得去年张法官说要声请释宪,今年改成直接判了。 06/27 08:08
2F:推 yaudeh:虽然这个判决值徥肯定,不过长达十多年的应继分不能确定 06/27 08:17
3F:→ yaudeh:还是有待立法解决吧… 06/27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