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strong (衣不如新 人不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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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智财] 专利师法三读通过
时间Thu Jun 14 20:39:42 2007
(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四日电)为维护专利申请人的权益、强化从事专利业务人员
的管理,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专利师法,明定专利师的资格条件、职业方式及业务范围,
只要经考试及格取得证书的专利师,即可办理申请专利、专利的异议与举发等业务,
确立专利师证照制度。
由於申请专利涉及高度专业技术,通常需要委托专业代理人办理比较能够受到充分保障,
国际间对於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者都定有专法,因此国内专利师法的通过,将有助於达成
建立证照制度、推动专业服务的目的。
条文中规定,中华民国国民经专利师考试及格,并依法领有专利师证书,即可成为专利
师,而外国人也可依法参加专利师考试,执业时应经过经济部许可,并遵守台湾一切
法令及专利师公会章程,且外国人专利师向有关机关陈述时,应用国内语言,所陈文件,
也应以国内文字为主。
对於现在实际执行专利业务者,专利师法业也明确规定符合申请专利师考试全部科目免
试的资格,包括已具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及格的技师、律师及会计师,从事专利
相关业务一年以上者。
通过高考、相当於高考的特考,或专技人员考试及格转任公务人员者,实际担任专利
实体审查工作两年以上,并领有专利代理人证书、从事专利相关业务一年以上者;经
专利专责机关聘用为专任的专利审查委者员者,实际担任专利实体审查工作两年以上,
并领有专利代理人证书、从事专利相关业务三年以上者。
专利师执业前必须向专利专责机关登录及加入专利师公会,若未依法登录、未加入专利
师公会或遭停止业务处分却执业者,将可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
罚。
对於不能担任专利师的条件,条文也明确规范,包括:因业务上有关的犯罪行为,遭本
国及外国法院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裁判确定、依法遭除名处分、依法经撤销考试
及格资格、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受破产宣告尚未复权及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
违常,经医师认定不能执行业务者。
除此之外,专利师若因懈怠或疏忽导致委任人受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经济部也应设置
专利师惩戒委员会,处理专利师惩戒事件;专利师应付惩戒者,委任人、利害关系人、
专利专责机关或专利师公会得列举事实,提出证据,报请专利师惩戒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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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多一样可以考了.
除了出路比较有保障以外,爱考试的人多一个可以发挥的机会
起草的赖文平律师人很好喔.很久很久以前的商标法是他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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