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gneng (the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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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美房东被法官判住在自己公寓体验房客之苦
时间Wed May 30 19:34:45 2007
美房东被法官判住在自己公寓体验房客之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30/1/f2kz.html
更新日期:2007/05/30 09:30
美国俄亥俄州一名房东没有缴瓦斯费,使得他的房客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可用;法官下令
,房东必须住进自己的出租公寓,亲身体验房客遭遇,直到所有情况改善为止。
俄亥俄这个47岁的房东「诺曼」积欠瓦斯公司将近12万美元的瓦斯费(约合新台币390万元
),瓦斯公司因此在一个多月前不再提供瓦斯给他的公寓,他的房客因此遭到波及。
法官下令「诺曼」住进自己的出租公寓,亲自体验房客所遭受的所有不方便,直到情形改
善为止。在这段所谓的软禁期间,只有从早上8:00到傍晚6:00,「诺曼」上班可以离开公
寓,其他时间一律禁足,「诺曼」必须戴上电子侦测器,以确定他确实遵守法官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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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於damage的强制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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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133.121
1F:推 dejen:equity....? 05/30 19:46
2F:→ asayan19:下星期要讲的 injunction ?? 05/30 20:43
3F:推 yaudeh:以限制人身自由作为民事契约履行的手段?588 05/30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