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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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阿扁告陈文茜妨害名誉 败诉
时间Fri May 25 23:28:10 2007
阿扁告陈文茜妨害名誉 败诉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7/05/25 04:39 记者: 张孝义/台北报导
资深媒体人陈文茜在「文茜小妹大」节目中,评论陈水扁总统搭乘「空军一号」专机出国
,要带走不适当的人与物,遭陈水扁自诉妨害名誉,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合议庭认为
,陈文茜并未逾越「合理评论原则」,故判决陈文茜无罪。
合议庭在判决书中并特别叙明,自诉人是现任国家元首,当属众人瞩目的公众人物,且其
动静观瞻均影响人民福祉甚剧,故其行止举措当可受人民之客观评论、监督,而为维护民
主社会的言论自由,其就他人之批评言论可能造成之主观情感侵害,亦应有较高的容忍程
度。
合议庭并认为,国家元首外交出访时搭乘的飞机究竟是商用或军用飞机一事,是属有关国
家国防外交的重要公共事务;而自诉人的家人与幕僚当时已受司法调查,自诉人有无可能
将不利他们的重要证据携出国外,凡此均与公众利益有重大密切关系,并非单纯属於个人
隐私事务,所以被告陈文茜提出的议题,当属「可受公平之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24/4/et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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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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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ppleAlice:那个记者是不是写错字了?? 可受公评之事?? 05/26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