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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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抗告违规 高院裁定 开交通罚单须举证
时间Sun May 20 21:02:15 2007
抗告违规 高院裁定 开交通罚单须举证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7/05/20 04:39 记者: 王己由/台北报导
有驾照的陈姓女骑士,被警察以闯红灯为由开出罚单,因她力争,竟又多收到一张无照驾
驶罚单。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女声明异议抗告案後,发现取缔警员,是在事後迳行举发无
照驾驶,更离谱的是,把陈女性别误记为男性,又擅自注记拒签罚单。
执勤警员 涉及伪文伪证
合议庭以国道袭警夺枪杀人案,爆发警察误认致捉错人为例,认为警察迳行举发违规,不
能只有眼见为凭,还必须负举证责任,证明当事人确有违规行为。
高院认为,陈女无照驾驶罚单,开单警察在一审时说假话、作伪证,已涉及公务员登载不
实伪造文书和伪证罪嫌疑,在警员开罚单举发存在明显且违法事证下,陈女闯红灯部分,
如何证明举发具正确性和公信力,有待查明。因此撤销一审驳回陈女闯红灯异议案,发回
重新调查,并要求连带调查开单警察林欣恒,是否涉及伪文、伪证两项罪嫌。
陈姓女子,是在去年七月十七日清晨五时四分许,骑车行经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九十八巷口
时,当时交通号志正好绿灯变黄灯,这时正在对向台大校门口的台北市警大安分局罗斯福
路派出所警员林欣恒等人,认为陈女闯红灯,马上掉头回转。
女子不服 再罚无照驾驶
由於该处巷口,往前不到五十公尺左转,就是罗斯福路四段,林员等人追到罗斯福路四段
五十二巷时,才把陈女拦下。尽管陈女说她未闯红灯,并要求到警察局说明,但现场警察
却说再狡辩就是妨害公务,还说要多开几张罚单。陈女力争无效,就未在罚单上签名。没
想到,明明有驾照的陈女,後来竟多收到一张「无照驾驶」罚单。
陈女不服,就向交通法庭声明异议。一审台北地院撤销无照驾驶罚单,维持闯红灯罚单裁
罚,陈女再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交通法庭审理後,合议庭发现,目前已调往台中市警局
服务的开单警察林欣恒,曾在一审时出庭作证说,他是发现陈女闯红灯後,才尾随追拦陈
女机车,并以电脑查询,才另开罚无照驾驶。
但高院查出,林员是在回到派出所後,才开单迳行举发陈女无照驾驶,且在罚单左上角虚
伪记载:「当事人表示无违规拒签收,已告知相关权利事项。」合议庭认为,林员显然在
一审时作伪证,并涉及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之嫌,且还将陈女性别错误记载为「男」
。
证据不足 驳回一审裁定
合议庭认为,林员举发陈女无照驾驶,无明确违法证据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证明
他的举发和作证陈述,具备正确性和公信力?有关闯红灯部分,除警察的说法,就没有其
他证据证明,最近发生的国道袭警夺枪误认嫌犯案,就是光凭警察的证词才发生。
合议庭认为,本案举发警察林欣恒既然未尽举证责任,就该撤销一审驳回闯红灯异议的裁
定,发回重裁。本案已确定,不能再抗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9/4/el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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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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