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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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奈籍配偶争居留 我公文出言侮辱
时间Mon May 14 10:18:54 2007
奈籍配偶争居留 我公文出言侮辱
联合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7/05/14 07:00 记者:记者黄福其/台北报导
内政部上月首次通过奈及利亚配偶诉愿,一口气撤销四件处分限期离境案,要求移民署重
新查明事实,另适法处理,使奈籍配偶争取合法居留台湾露出一线曙光。
移民署发言人吴学燕说,此四案已发交北县市服务站重新调查,将视结果另行适当处分。
不过外交部确实认为奈及利亚、巴基斯坦不少人来台假结婚、骗财骗色,近年都严格审核
居留签证。
但有三位另提行政诉讼的奈籍配偶,上周透过律师调阅资料,现我国驻奈代表处电报外交
部的公文竟以「无诚无实」、「无耻、卑劣」等文字,形容申请归化的奈籍人士,令他们
非常愤慨。
受理五位奈籍配偶陈情的台湾人权促进会副秘书长吴佳佩,肯定内政部愿正视外籍配偶在
台困境,但抨击外交部不应对黑色人种心存歧视。
她说,这批奈籍配偶的无国籍证明都经驻奈代表处查验、外交部复验通过,才获内政部核
准归化,只是外交部後来又推翻自己验证,但纵然使用伪造证件,也只应述明事实,绝不
能侮辱人格,遑论形诸公文书上白纸黑字。如此离谱夸张的事是台湾人权笑话及耻辱,若
在奈国传开,可能衍生国际纠纷,甚至引起我非洲邦交国反感。
据了解,民国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外交部陆续认定一批与本国女子结婚多年,甚至已生
儿育女的奈籍配偶,在台居留多年後申请归化时检附的无国籍证明,虽有奈国外交部钢印
、官员签名,却属伪造,以有危害国家安全之虞,通知内政部撤销归化後,警政署随着撤
销居留权,限令十五天离境,部分奈籍配偶还被县市警局依伪造文书法办,但检方以不知
情而误用,未予起诉。
这些奈籍配偶为免和妻儿离散而东躲西藏,有的向人权团体、立委求助,有的由太太或律
师向内政部、行政院诉愿,或提出行政诉讼,要求至少恢复居留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3/2/ea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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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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