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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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国际公法案例
时间Wed Apr 4 17:52:26 2007
光华寮案判决 我律师批日最高院 违背现实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7/04/04 05:09 记者: 特派记者黄菁菁/东京三日电
「光华寮」诉讼案台湾辩护律师团於三日在东京法曹会馆召开记者会,指控日本最高法院
将此案搁置二十年又急在一时草草宣判,实未尽司法最高机关之责,判决文中牵强地将台
湾律师团改成「中国」,缺乏国际法知识和对事实的理解。
小田滋、口紘、庭山正一郎及金子宪康等四名台湾辩护律师团代表指出,日本最高法院用
「中国国家」代表权,这种於理於法缺乏任何根据的概念,混淆了此次「所有权诉讼」的
焦点。
律师团质疑,在现代史中只有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出现过「中国」这
个国家,中国只能解释为一个「文明圈」,最高法院在判决文中「台湾没有中国国家代表
权」的说法,根本是毫无根据。
在传统的国际法上,领土、人民和政府是构成国家的要件,律师团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代表台湾二千三百万国民的利益早是众所皆知的事实,此判决完全不顾台湾国民的利益
,也有侵犯台湾公民的人权之虞。
律师团指出,这明明是产权争议的民事诉讼,与政治问题毫无关系,为何最高法院会做出
此违背现实的结论,最高法院也应该说明为何将此案悬宕二十年的理由。辩护律师团表示
,对此判决感到震惊且遗憾,目前正在研议对策,将继续循司法途径据理力争。
台湾的辩护律师、拥有廿七年前国际法庭法官经历的小田滋质疑说,最高法院判决文上的
当事者写的是「被上诉人中国,旧中华民国,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问题是他从来没有当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辩护律师!在法的程序上这种异常的作法过於牵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03/4/cf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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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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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jen:争点应该是国家继承的问题吧.... 04/04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