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转录] 酒驾增罚同车乘客 累犯判刑
时间Mon Apr 2 20:14:28 2007
酒驾增罚同车乘客 累犯判刑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7/04/02 05:09 记者: 黄如萍/台北报导
酒後驾车肇事死亡创历史新高,导致每年七百多个家庭破碎。交通部及内政部警政署决定
联手推动修法,将酒驾呼气酒精浓度从每公升○.二五毫克降至○.一五毫克;并增订处
罚同车乘客六千到一万八千元不等,酒驾累犯不得易科罚金,一律判处拘役或徒刑。
内政部今天邀集交通部、经济部、法务部、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台北县
市及桃园县警察局、计程车队、汽车运输业驾驶员工会、观光旅馆及视听等相关公会、立
委及学者专家讨论防制酒後驾车肇事具体对策及修法。
肇事死亡人数创历史新高
今年一月交通大执法以来,前两个月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一五%,但酒驾
肇事死亡人数高达一一七人,高居交通事故肇因首位(廿五%),并创历史新高。
鉴於邻近的日本在二○○二年六月将酒驾标准从驾驶人呼气酒精含量○.二五毫克降至○
.一五毫克,酒驾违规及肇事都减少四成,交通部及内政部决定援用日本的酒驾取缔标准
。
同时参考日本今年三月二日内阁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国内亦增订酒驾同车
乘客罚锾六千元至一万八千元,只有计程车及大客车乘客、无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岁及吐
气酒精浓度每公升超过○.五五毫克(已经太醉,无力制止酒驾行为人)等五种乘客不罚
。
交通部指出,去年二月五日起行政罚法施行「一罪不两罚」後,造成酒驾交通事故死亡人
数爆增三成,且当事人酒精浓度超过每公升○.五五毫克以上、达强制移送刑法处置者中
,高达九九.九八%获不起诉、缓刑或易科罚金,显示刑法无法吓阻酒驾,并形成「喝酒
越多、处罚越轻」的不合理情形。
车主缴清罚锾後才能领车
交通部及内政部因此决定修法,重点之一是,酒驾及飙车等违反公共安全等交通违规行为
,排除适用行政罚法第二十六条的「一罪不二罚」,酒驾车除当场扣留,车主须缴清罚锾
後才能领车,超过每公升○.五五毫克者同时移送法办,又恢复以前处罚方式。
新法同时对酒测超过○.五五毫克者的最高罚锾从九万元提高至十五万元,并加重处罚累
犯者(含缓起诉案件),判处拘役或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警察执行酒测勤务常发生拒停车接受稽查逃逸情形,此次修法决定停车但拒绝受检、拒绝
停车受检分别处罚,前者维持现状罚九百至一千八百元,後者一律处六万元罚款。
推动餐饮业代客叫车开车
为确保饮酒者不会驾车危害自己及公共安全,交通部及内政部将请经济部推动餐饮及贩卖
酒类相关业者,提供「代客叫计程车」或「代客开车」等服务措施,强制於营业场所明显
处张贴「酒後不开车」警语,及设置提供「代客叫计程车」服务相关标示等配套措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01/4/cc0c.html
--
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1F:→ dejen:干乘客啥事? 04/02 20:14
2F:推 midstrong:噗.不作为共犯? 04/02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