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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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仪式婚改登记婚 苏揆喊卡
时间Fri Mar 30 22:20:46 2007
中国时报 A15/政治综合 2007/03/29
仪式婚改登记婚 苏揆喊卡
【蔡慧贞/台北报导】
法务部原本要将现行婚姻制度由「仪式婚」改为「登记婚」,但昨日行政院会审查「
民法」及「民法亲属编施行法」修正案时,行政院长苏贞昌担心,「登记婚」与我国国情
相去太远,恐怕冲击很大,应多讨论让社会各界形成共识,不要等通过後再宣导,「请法
务部暂缓此案」。
法务部提出的「仪式婚」改为「登记婚」的相关法律修正案,昨日在行政院会上引起
阁员热烈讨论。
具有深厚法律背景且曾任立委的高雄市副市长邱太三昨日指出,婚姻制度是否由仪式
婚改为登记婚,以前在立法院就有很多讨论。当时立院曾讨论,当一个男人劈腿和四个女
孩在一起,一个先上床、一个先生小孩、一个先举行仪式、一个先结婚登记,到底那一个
才有合法婚姻关系?依现行台湾的法律是先举行公开仪式者。
邱太三说,在立法院曾讨论过一个议题,立委、民代们都要跑红白帖、证婚,所以蛮
习惯仪式婚,且一般民俗结婚仪式和结婚登记,是分开两天办理,且常常相隔许久後才去
登记,甚至有人有公开结婚仪式,但始终未办理登记,当然有时仪式婚很难认定,会有认
定争议,但改由登记日做为认定婚姻的基准,这和民间看法有落差,当时立委比较上是维
护民间传统习惯这一方。
行政院副秘书长陈美伶认为,登记婚并不否定仪式婚,生效日改为登记为准,其实不
影响民间习俗。
不过,邱太三也说,现在时下有很多爱情骗子,专门以结婚骗人的,或收一堆礼金就
人落跑,把新娘子丢下不管,像这种以结婚歛财,假结婚歛财,「若以登记制要如何处理
?」真的要考虑民情。
陈美伶也提到,确实会有一些现实问题产生,像某位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明明有老婆
、有小孩,但就是不登记,让外界误认为他还是单身,且造成法律认定上的困难,若采登
记制,他就可算是单身状态,所以还蛮麻烦的。
苏揆听取各方说法後指出,现行结婚登记和土地登记不同,土地买卖采登记制,有「
公示性」,大家可以公开阅览,但户籍誊本没有公示性,不能公开阅览,不能去查,两者
不同,「现行结婚登记公示性不足」,民间习俗以结婚公开仪式做为习惯,法律要改变民
间习惯并不容易,与其法律通过两年再落日条款,还不如在法未出门的阶段就好好讨论。
苏贞昌说,结婚习俗这种事,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共识,不能只为了主管机关的作业方
便、或要方便争执个案中的法官或政府机关认定,而将千百年间的民间习俗改变,尤其绝
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原来的仪式,大家应尊重习惯,没有办法用法律来强制,他裁示法务部
暂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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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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