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yang (je suis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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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台湾官员:加入清洁发展机制无利台国际形象
时间Thu Dec 21 00:47:27 2006
台湾官员:加入清洁发展机制无利台国际形象
中央社 (2006-12-20 21:15)
(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二十日专电)今年的「暖冬」提高国际社会对气候变迁的
警觉,台湾环保官员对台湾加入「清洁发展机制」公开持保留的态度,认为对台湾的国际
形象不会有正面的作用。据台湾的媒体报导,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长张国龙今天在立法院,
报告「台湾如何落实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 的减碳政策时说,台湾现阶段并
非「京都议定书」缔约国,又未被列为减量国家的目标,并没有须立即取得减量额度的迫
切压力,若贸然投入风险性仍高的「清洁发展机制」,无论在商业利益或国际政治上,意
义都不大。专家表示,台湾不是「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 (UNFCCC) 」及京都议定书的
谛约国是个政治现实;台湾也如同部分国家一样,面对经济成长与环保间的均衡问题,但
在先进国家追求「绿色政策」及「绿色贸易」之际,台湾主管官员宣示加入「清洁发展机
制」的意义不大,可能与国际潮流并不吻合。事实上,欧盟贸易执委曼德森昨天才发表演
说,反对课征未核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特定「气候」关税。他的论点是:美国虽未正式批
准议定书,但例如加州对因应气候变化采取了最积极的措施;中国虽批准议定书,却因其
开发中国家地位,不须要京都目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换言之,欧盟等环保意识高涨的
国家早已注意到,是否为公约及议定书缔约国,并非唯一的关键标准。「清洁发展机制」
是京都议定书规范的弹性机制,工业化国家可藉合作计画,以资金援助或技术移转等方式
,协助开发中国家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再将配额买回自用。台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全
球排名第廿二,占总排放量约百分之一,未来可能面对减量的压力。「联合国气候变化纲
要公约」发言人曾表示,台湾不是联合国会员,因此不是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也
没有资格参与「清洁发展机制」;但国际环保专家指出,虽然台湾政府不能参与弹性机制
,但民间仍有很大的空间。例如台湾的民间企业或基金就可透过在开发中国家的「清洁发
展机制」,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据指出,台湾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国的地位,
在杜哈回合的「贸易与环境」谈判中据理力争,未来争端解决机制引用判决法律时,只能
援引世贸组织的规范,而非多边环保协定,就是要保护台湾免于非环保公约国可能形成的
伤害。对许多国际公约,台湾并非缔约国,但为展现国际社会责任与贡献,台湾都宣示接
受国际规范;例如台湾是第一个宣布实施「国际卫生条例(IHR 2005)」的国家。环保署与
经济部同声表示,台湾不是京都议定书签约国,不必自行设限。这引发立法委员及民间环
保团体批评,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不过,张国龙也强调,台湾的确有减量、以降低污染负
荷量的需要,环保署也完成「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希望以渐进的推动方式,先求提升
国内能源效率及发展再生能源後,再逐步进入总量管制及参与国际合作。
http://news.sina.com.tw/global/cna/tw/2006-12-20/211512257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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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nyang:黄老师应该会很满意张国龙,觉得他比外交部懂外交...XD 12/21 00:48
2F:推 NooNoo:阿哈哈...我大笑了~~ 12/21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