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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处理不适任教师 教部设专线
时间Tue Dec 12 22:07:3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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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适任教师 教部设专线
2006/11/29
【联合报/记者陈智华/台北报导】
教育部昨天强调,为积极处理不适任教师,已设置不适任教师投诉专线与电子信箱,供各
界投诉。同时推动教师法修法,并研拟将各县市处理不适任教师的绩效,列入奖补助金的
重要参考。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吴忠泰指出,各县市教育局或学校未能积极处理极少数的不适任教师,
让大多数认真的老师遭受异样的眼光,对老师并不公平,全教会赞成积极处理不适任教师
的各种机制,也协助处理,但行政单位要积极作为,不要躲避问题,把责任推给学校,且
应多训练行政人员加强查证受检举老师的相关事证,并让有处理不适任教师县市分享经验
。
教育部次长吕木琳指出,民国87年到94年,各县市通报处理292位不适任教师,被解聘、
停聘或不续聘,去年则有40人。
吕木琳强调,教育部有多项处理不适任教师作为,法制面降低教师法中教评会等的教师人
数,并赋予县市处理不适任教师权责,立法院一读通过,但部分委员对降低教师人数有意
见,仍在协商中。
吕木琳说,教育部最近建立全国各县市通报不适任老师联络窗口,并请各县市转给中小学
,如各界发现有疑似个案,欢迎申诉,接获投诉後,应转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先
行查证,并建立列管机制,追踪处理结果。
吕木琳也说,教育部将办理处理不适任教师研习班,让教育行政人员熟悉相关法规与实务
运作。
教育部人事处长朱楠贤表示,不少校长和行政人员在处理不适任老师过程中,「不愿当坏
人」,因而不能适时处理,为免少数行政人员「行政怠惰」,教育部研拟将各县市政府处
理不适任老师绩效,作为补助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朱楠贤也表示,教师不适任情形可分为教学不力、行为不检及精神异常三大类,除教学不
力外,教师因行为不检和精神异常被学校解聘和不续聘後,其他学校也不可再聘。
【2006/11/29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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