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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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结婚25年 妻竟是堂姊 婚姻判无效
时间Sun Dec 10 14:57:20 2006
结婚25年 妻竟是堂姊 婚姻判无效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6/12/09 04:09
记者: 黄文博/台南报导
嘉义县蔡姓学者,与妻结婚廿五年,感情一直不好,但妻不想离婚,去年,蔡某突然想到
两人可能是近亲,经查证妻子果然是他的堂姊,遂依民法规定八亲等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规
定,提起婚姻无效之诉,并已在一、二审法院胜诉。
住在嘉义县水上乡的蔡姓学者,是在民国七十年时,经同乡媒人介绍,娶了邻居蔡女,当
时就有家族人士反对,不过因为双方相亲後,均留下好感,後来两人还是结婚,但他没想
到婚後,妻子却沈迷麻将,弃家庭不顾。
由於两人结婚後搬到台北,蔡女经常彻夜未归,蔡某屡劝不听,导致长期失和。八十三年
七月至八十四年七月,蔡某要带两名国中一年级和国小五年级的女儿,到美国进行公费访
问研究,曾要求蔡女一同前往,蔡女竟然不答应。
蔡某和小孩在一年後返国後,发现妻子还是沈迷於打麻将,连家庭都不顾,两夫妻已无法
再共同生活,九十年起,两人已分居五年了,他在台北县一栋价值一千多万的房子,也登
记在蔡女名下,蔡某在小孩长大後,也回到嘉义县水上乡老家居住。
蔡某说,他多次希望和妻子好聚好散,乾脆离婚算了,但妻子非但拒绝且怀有报复之心,
由於已有多次冲突,所以他在老家,一直在思考解决之道,直到一年多前,突然想起两人
同姓蔡,小时候两人又是隔壁邻居,他怀疑两人是否有近亲关系。
蔡某遂逐一访谈祖先最初的落脚处和搬迁过程,到嘉义县各户政机关声请户籍资料,找到
祖父辈才发现,原来妻子竟是他的堂姊,两人是八亲等的关系,三个已经长大独立的小孩
,也能体会父母亲长期不合,唯有透过婚姻无效诉讼,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
蔡某於是依结婚当时的民法第九八三条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八亲等不得结婚,两人之结
婚,自属无效,经嘉义地方法院法官调查,虽然蔡女提出其祖父辈,原本姓林,是被蔡家
抱去扶养的,她和丈夫根本无血缘关系,但法官认为,养子女和养父母,还是直系血亲,
其子嗣自然也算在八亲等内,一审判决蔡某胜诉,两人婚姻无效。
蔡女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上诉,二审合议庭审判长王惠一、法官林永茂、王浦杰也认
同一审判决,驳回蔡女上诉。本案还可上诉最高法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08/4/7s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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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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